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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尿酸隆鼻不成功 选择“医美”须谨慎

2021年03月01日 11:00 信息来源:https://zxb.ccn.com.cn/shtml/zgxfzb/20210301/166894.shtml

福州消费者张女士到医美机构做了玻尿酸隆鼻,结果发现鼻梁变形,再做硅胶鼻综合手术,鼻梁仍显偏右。这起拖了4年的整形纠纷案,经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后,消费者获得全额退款。2月18日,消费者来到福建省消委会致谢,送上“诚心为民工作高效”的锦旗。

2020年12月,张女士来到福建省消委会投诉称,2016年她在福州某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美机构)做了玻尿酸隆鼻,2个月后发现鼻梁宽,鼻子变形。她找该医美机构医生咨询,被告知属于正常现象,如需完美,建议再做鼻综合手术,消费者采纳了建议又交付1.6万多元,于2017年2月做了硅胶鼻综合手术,术后两个月又发现鼻梁处偏右。她连续3次通过美容顾问找手术医生,但手术医生均避而不见,最后于2020年6月见到手术医生,被告知鼻梁偏右是正常现象,如需改进,需再交3万多元做手术,多次协商无果。张女士说,在她心灰意冷已经放弃对医美机构的追偿时,朋友告诉她,可以找福建省消委会介入解决,于是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带着整形的所有资料、票据来到福建省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福建省消委会对事件进行了核查,多次致电医美机构,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就“鼻梁歪还是不歪、整形是否失败”争议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鉴于双方对整形手术是否失败持有争议,福建省消委会认为,由于医疗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故医美机构对张女士的诊疗行为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该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的主要判断依据须通过医疗司法鉴定来判定,因此建议找第三方权威机构做医疗事故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判定过错责任。同时,告知医美机构和消费者,若经鉴定为医疗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消费者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向医疗机构索赔。

该医美机构经过几番思虑后否决了第三方医疗鉴定方案,同意在福建省消委会的调解下协商解决。最终这起拖了4年的整形纠纷案以医美机构退还张女士这几年整形的所有费用告终。

●消费提示

明确“医美”预期效果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爱美人士,“医美”需谨慎。

选择正规的“医美”机构。要求医美机构提供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诊医生提供 《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美容主诊医生执业资格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仔细阅读合同,保自身权益。要仔细阅读所有需要签字的文件,尤其是风险告知书、知情同意书、免责条款等等,确认理解清楚后再签字。

合同中要明确“医美”项目及预期的效果,术前应对手术部位拍照或录像,方便术后对比。

就诊时应向“医美机构”索要整形项目的材质及具体收费价目表。

保存好就医期间的一切资料,消费者在“医美机构”建立的所有就诊档案都必须自留一份。

保留好“医美”期间所有的转账凭证、发票等票据,以及与医护人员往来的短信、微信记录。

一旦产生纠纷,可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通过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来确认手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同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介入解决。(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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