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315向经营者发出今年1号消费警示: 践行“五个不”打赢疫情阻击战
3月10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向经营者发出今年1号消费警示,凝聚你我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请市场主体做到“五个不”:不进行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不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拒绝承担消费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不麻痹大意放松疫情防控。
消费警示指出,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捆绑搭售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严重者将纳入失信主体名单。
经营者应树立诚信观念,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守法经营,不生产、不经销假冒伪劣产品和商品,不坑骗消费者,不经营来历不明的商品,确保所有销售的商品可以追溯,自觉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
提醒交通、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组织、经营者以及平台经营者,在特殊时期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相关消费者合理诉求,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尽力为消费者减少损失。
在疫情防控上,商(市)场经营者应保证每日对商(市)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严格清洁消毒,针对扶梯、洗手间、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清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每日安排人员为顾客做好体温测试,保证进入商(市)场人员安全;保证每日为服务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员工全部佩戴口罩上岗,按照规定做好卫生防护。
3月10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向经营者发出今年1号消费警示,凝聚你我力量,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请市场主体做到“五个不”:不进行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不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拒绝承担消费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不麻痹大意放松疫情防控。
消费警示指出,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捆绑搭售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严重者将纳入失信主体名单。
经营者应树立诚信观念,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守法经营,不生产、不经销假冒伪劣产品和商品,不坑骗消费者,不经营来历不明的商品,确保所有销售的商品可以追溯,自觉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
提醒交通、旅游、餐饮、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组织、经营者以及平台经营者,在特殊时期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相关消费者合理诉求,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尽力为消费者减少损失。
在疫情防控上,商(市)场经营者应保证每日对商(市)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严格清洁消毒,针对扶梯、洗手间、通道等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清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每日安排人员为顾客做好体温测试,保证进入商(市)场人员安全;保证每日为服务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员工全部佩戴口罩上岗,按照规定做好卫生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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