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返现诈骗”成网络新花招 额度低数量大维权难
“给抖音、快手主播点关注或者给作品双击点赞,帮作品上热门,操作简单,工资日结,每天不限单量。”据报道,近日,类似“网络兼职”的消息通过不少微信群和QQ群传播开来。
动动手指就能赚钱?乍听是馅饼的往往都是陷阱,果不其然,这又是一种被证实的网络诈骗新方式,报道称,用户一旦进群,往往先被要求交一些会费或押金,随之就被移出群聊,钱也打了水漂。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出现,网络诈骗方式也花样翻新。近日,腾讯110平台发布《2018年腾讯110反欺诈白皮书》。通过对2018年全年受理的1247万次用户举报大数据的剖析、侦查,结果显示,电信网络案件同比上升37%,其中网络诈骗占比高达72%。
额度低数量大维权难
“诈骗能够得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用被害人趋利避害的心理,这次的‘点赞诈骗’同样是利用了被害人想要通过少量付出获得巨额回报的心理。”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
与传统诈骗不同的是,“点赞诈骗”利用网络的形式获得了广泛传播,能够吸引到更多人上当受骗。据吴沈括解释,传统诈骗一般是“一次诈骗、骗取多数金额”,而类似网络诈骗则是走“多次诈骗、一次骗取少量金额”的路线,以“数量取胜”。
这种做法很狡诈,也给案件处理增加难度:第一,一次诈骗的数额可能不能达到起刑点;第二,权利意识差的被害者可能会放弃追究,就当是买个教训;第三,被害者很难通过网络来追究诈骗者的责任。
公众需要多长个心眼
据腾讯110平台分析,网络诈骗团伙往往会根据不同的目标群体选择实施差异化的诈骗手法。通过对192个诈骗案例进行详细剖析,腾讯110归纳出十种诈骗类型:其中,交易诈骗、交友诈骗与兼职诈骗位列前三。
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欺诈,在吴沈括看来,公众需要普遍提高“几项意识”:一是切莫贪图小利,“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一旦有机会获得与付出极不相称的回报时,一定要长个心眼。”吴沈括说;二是莫做违法违德之事,“刷单返现”“点赞返现”这类事情本来就违背社会公平诚信的要求,存在侥幸心理只能让坏人钻了空子;三是要提高财产安全意识,“凡是让你付钱的事情一定要再三斟酌,确定交易的安全性,管好自己的钱袋子。”吴沈括说。
最后,吴沈括着重强调了用户的权利意识。他表示,“刷单返现”“点赞返现”的受害者一般都是权利意识较为淡薄的人群,要通过学习法律提升个人的权利意识。用户看到有害信息要及时举报,在受到侵害时也要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既是对个人合法权利的捍卫,又能有效遏制网络诈骗的蔓延。
维护网络空间要完善法律
随着网络技术更迭,网络空间越来越具有广泛性和公共性。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违反道德、法律的事情,而且后果严重、不易控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空间更需要设定规则、加强监管。”吴沈括说。
他表示,首先,政府应当加强信息的监管与处置能力,在“点赞返现”诈骗中提到,各用户群可能会发放相同的文案,那么相关部门就可从中入手,对转发频率高、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进行重点监管。
而平台是网络空间的创造者和提供者,“点赞返现”事件中,受害人被骗后随即就会被踢出群聊,很难再保留证据、举报诈骗者。对此,吴沈括建议,相关平台应当提供便利的举报途径,对刚被踢出群聊的受害人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其在群里的对话等信息,以便其维权,对于证据属实的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或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范中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义务作出了规定,包括审查义务、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等;刑法里也有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规定。这些法律规范对这类行为是能够适用的。”吴沈括表示,网络犯罪的形式层出不穷,而国内互联网相关法律还不太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给抖音、快手主播点关注或者给作品双击点赞,帮作品上热门,操作简单,工资日结,每天不限单量。”据报道,近日,类似“网络兼职”的消息通过不少微信群和QQ群传播开来。
动动手指就能赚钱?乍听是馅饼的往往都是陷阱,果不其然,这又是一种被证实的网络诈骗新方式,报道称,用户一旦进群,往往先被要求交一些会费或押金,随之就被移出群聊,钱也打了水漂。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出现,网络诈骗方式也花样翻新。近日,腾讯110平台发布《2018年腾讯110反欺诈白皮书》。通过对2018年全年受理的1247万次用户举报大数据的剖析、侦查,结果显示,电信网络案件同比上升37%,其中网络诈骗占比高达72%。
额度低数量大维权难
“诈骗能够得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用被害人趋利避害的心理,这次的‘点赞诈骗’同样是利用了被害人想要通过少量付出获得巨额回报的心理。”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
与传统诈骗不同的是,“点赞诈骗”利用网络的形式获得了广泛传播,能够吸引到更多人上当受骗。据吴沈括解释,传统诈骗一般是“一次诈骗、骗取多数金额”,而类似网络诈骗则是走“多次诈骗、一次骗取少量金额”的路线,以“数量取胜”。
这种做法很狡诈,也给案件处理增加难度:第一,一次诈骗的数额可能不能达到起刑点;第二,权利意识差的被害者可能会放弃追究,就当是买个教训;第三,被害者很难通过网络来追究诈骗者的责任。
公众需要多长个心眼
据腾讯110平台分析,网络诈骗团伙往往会根据不同的目标群体选择实施差异化的诈骗手法。通过对192个诈骗案例进行详细剖析,腾讯110归纳出十种诈骗类型:其中,交易诈骗、交友诈骗与兼职诈骗位列前三。
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欺诈,在吴沈括看来,公众需要普遍提高“几项意识”:一是切莫贪图小利,“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一旦有机会获得与付出极不相称的回报时,一定要长个心眼。”吴沈括说;二是莫做违法违德之事,“刷单返现”“点赞返现”这类事情本来就违背社会公平诚信的要求,存在侥幸心理只能让坏人钻了空子;三是要提高财产安全意识,“凡是让你付钱的事情一定要再三斟酌,确定交易的安全性,管好自己的钱袋子。”吴沈括说。
最后,吴沈括着重强调了用户的权利意识。他表示,“刷单返现”“点赞返现”的受害者一般都是权利意识较为淡薄的人群,要通过学习法律提升个人的权利意识。用户看到有害信息要及时举报,在受到侵害时也要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既是对个人合法权利的捍卫,又能有效遏制网络诈骗的蔓延。
维护网络空间要完善法律
随着网络技术更迭,网络空间越来越具有广泛性和公共性。在产生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违反道德、法律的事情,而且后果严重、不易控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空间更需要设定规则、加强监管。”吴沈括说。
他表示,首先,政府应当加强信息的监管与处置能力,在“点赞返现”诈骗中提到,各用户群可能会发放相同的文案,那么相关部门就可从中入手,对转发频率高、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进行重点监管。
而平台是网络空间的创造者和提供者,“点赞返现”事件中,受害人被骗后随即就会被踢出群聊,很难再保留证据、举报诈骗者。对此,吴沈括建议,相关平台应当提供便利的举报途径,对刚被踢出群聊的受害人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其在群里的对话等信息,以便其维权,对于证据属实的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或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范中对网络平台的监管义务作出了规定,包括审查义务、网络安全保障义务等;刑法里也有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规定。这些法律规范对这类行为是能够适用的。”吴沈括表示,网络犯罪的形式层出不穷,而国内互联网相关法律还不太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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