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直播培训可能藏着坑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直播培训也火了起来。为了吸人眼球,不少直播培训打出了“零基础入门”“手把手教学”“包教包会”的诱人广告。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直播培训市场良莠不齐,陷阱多,有的在学员购买了课程后,直播课秒变录播课,有的则用粗制滥造的内容糊弄学员,更有甚者直接将学员变成了销售对象。
直播变录播 老师成销售
“自从交钱参加直播培训后,直播老师每天都在上课时推销各种服装、化妆品、饰品等,称这些‘爆品’是他们自己用过才推荐给学员的,质量很好。在直播老师的鼓动下,我先是买了灯、自拍杆、话筒等直播必须用到的东西,又从直播老师那里进了5000元的零食,用来直播销售。但是买了这些东西后我的直播并没有任何起色,要求退货,老师却不见了。”曾参加过某直播销售培训的赵琳这样对记者说。
在黑猫投诉平台,记者看到有消费者投诉称,今年3月,他与上海北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上海育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报名参加该公司的线上“零基础到数据(大数据)分析专家培训就业课程(含网络录播课、直播课程及就业推荐)”,课程观看及培训时长为3年,培训费用共计11800元。7月份,在与班主任张老师联系后,该消费者加入了7月20日开班的线上直播培训班,接受了7次(每次1小时)直播培训。9月12日,培训老师称家中有事,就再未安排直播培训,其间多次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承诺后续会继续安排,但一直没有消息。到10月29日,其直播授课账号被无故删除。
广东消费者刘斌告诉记者:“2020年4月份,我报名参加北京普思顿健康管理师培训,对方承诺授课方式是直播课程,一对一指导。但报名后拿到的课程却是录播课,而且此课程在淘宝上就可以买到,一对一指导更是一次都没有。最离谱的是,他们承诺替我进行考试报名,我要求考场要在广东惠州,他们也答应了,但最后收到的准考证上印的考试地址却是安徽芜湖,距离我几千公里。”
采访中,YN直播公司工作人员刘丽对记者表示:“现在坑人的直播培训不少,有硬骗的,就是玩消失、推介商品,甚至发展传销。还有的欺骗方式比较隐蔽,比如找一些根本不懂行的人做培训师,此前在我们公司旗下的一名主播如今也转型成为‘培训专家’,他每天都会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得,俨然一副资深从业者的样子。其实当时是我们发现他带货能力差,没办法留客,才不得已将他辞退。如今仅从他展示的‘履历’来看,俨然一副不逊于李佳琦、薇娅等知名主播的段位。这样的人当培训老师,学生怎么可能学到东西?”
承诺不靠谱 退钱不可能
河南的李明参加了百达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培训,该公司承诺20天可以让他的店铺粉丝量过万人。李明交了1980元培训费后收到了一套教程,他按照教程进行了一系列的操作,但是网店粉丝量毫无起色,老师也没了音信,要退款也找不到人。
北京消费者肖雨欣2020年5月通过抖音看到远赢教育的健康管理师广告,并交钱参加了培训。“但后来他们却没有按承诺给我报名考试。按国家相关要求,健康培训项目的培训学校必须要有人社部门授权的办学许可证,而且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要写明健康管理师,但远赢教育并无健康管理师培训资质。我要求退款,可根本没人理我。”肖雨欣说。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直播培训机构不但对于学员的学习情况不闻不问,实现不了承诺的培训效果,甚至连培训资质都没有,但在收款的时候却十分积极,甚至主动帮助学员贷款交费,而在学员要求退款时,却百般刁难甚至玩失踪。有的直播培训机构还诱导学员参与消费贷,导致学员不但退不了学费,还要为不满意的培训课多付利息。
北京消费者刘玲告诉记者:“我参加潭州教育的直播培训,因为学费不足,他们主动给我贷款1600元交了学费。上课后,我发现说好的直播教育其实是录播,于是我要求退款,但他们始终都不给退。我现在已经还了1037元贷款,但他们说还要交2000元才能给取消网贷分期。我觉得他们不是在做网上直播培训,而是在搞非法网络贷款。”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关于直播培训的投诉,在今年11月9日数量为747条,10日是755条,仅仅一天时间就增加了8条。这些投诉的诉求都是退费。但从处理结果看,退费情况并不乐观。比如关于远赢教育的投诉有310条,给消费者完成退费的只有166条。
针对消费者的投诉,记者采访了相关直播培训机构。
远赢教育北京总部的客服表示:“我们原则上是可以退费的,但是我们是总部,和每个分校都是合作关系,学员要求退费的信息我们会发到相应的分校,但是我们没有权利命令他们退费,我们也没法直接退费。
潭州教育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退费是一回事,贷款是另一回事,当时的确是我们推荐的贷款公司,但是我们只收了学费,贷款的是另一家公司,要还多少,怎么还,我们都不知道,也跟我们没关系。”
记者还拨打了上海北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北京普思顿教育、百达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电话,但一直都无人接听。而且记者通过企业注册查询系统查询发现百达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注销。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知识付费有一定门槛,需要有一定的资质,现在很多直播培训广告都是打着专家的名义进行营销,可自身根本不具备相关的技能,所以会让消费者感到被欺骗了。在退费时又百般刁难,令消费者体验非常差。
合同有漏洞 平台有责任
北京消费者王琳提供给记者一份培训合同,合同显示:“甲方提供培训时要保证达到以下要求:培训内容满足乙方抖音账号运营需求,本培训内容为抖音带货培训,及如何通过抖音带货销售产品。”合同还强调:“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特殊情况乙方要求退款,甲方将按照一天300元进行扣除学费,超出7天不给予任何形式退款,对此双方均无异议。”
像这样培训效果表述含混不清、退款要求极为苛刻的培训合同,记者看到了多份。
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奕欣指出,培训合同的签订很重要,合同中一定要有描述细节的条款,比如学习效果、粉丝数量、退款方式和要求等。因为学习效果不好判断,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就没法以此要求退费。
为了规范培训市场,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行为的查处。
中国消费者协会梳理相关案例发现,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利用消费者合同意识淡薄,在合同签订方面做手脚:一是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二是销售人员代替消费者签订合同或者利用网络默认消费者同意协议内容,三是未显著提醒消费者注意格式条款。此外,部分教育机构还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擅自修改合同条款等行为。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协议条款内容,明确培训范围、费用、退费程序、师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违约责任等。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协议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营销范围,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发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商业广告;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同时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网络平台应当为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等便利条件。(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李燕京)
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直播培训也火了起来。为了吸人眼球,不少直播培训打出了“零基础入门”“手把手教学”“包教包会”的诱人广告。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直播培训市场良莠不齐,陷阱多,有的在学员购买了课程后,直播课秒变录播课,有的则用粗制滥造的内容糊弄学员,更有甚者直接将学员变成了销售对象。
直播变录播 老师成销售
“自从交钱参加直播培训后,直播老师每天都在上课时推销各种服装、化妆品、饰品等,称这些‘爆品’是他们自己用过才推荐给学员的,质量很好。在直播老师的鼓动下,我先是买了灯、自拍杆、话筒等直播必须用到的东西,又从直播老师那里进了5000元的零食,用来直播销售。但是买了这些东西后我的直播并没有任何起色,要求退货,老师却不见了。”曾参加过某直播销售培训的赵琳这样对记者说。
在黑猫投诉平台,记者看到有消费者投诉称,今年3月,他与上海北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上海育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报名参加该公司的线上“零基础到数据(大数据)分析专家培训就业课程(含网络录播课、直播课程及就业推荐)”,课程观看及培训时长为3年,培训费用共计11800元。7月份,在与班主任张老师联系后,该消费者加入了7月20日开班的线上直播培训班,接受了7次(每次1小时)直播培训。9月12日,培训老师称家中有事,就再未安排直播培训,其间多次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承诺后续会继续安排,但一直没有消息。到10月29日,其直播授课账号被无故删除。
广东消费者刘斌告诉记者:“2020年4月份,我报名参加北京普思顿健康管理师培训,对方承诺授课方式是直播课程,一对一指导。但报名后拿到的课程却是录播课,而且此课程在淘宝上就可以买到,一对一指导更是一次都没有。最离谱的是,他们承诺替我进行考试报名,我要求考场要在广东惠州,他们也答应了,但最后收到的准考证上印的考试地址却是安徽芜湖,距离我几千公里。”
采访中,YN直播公司工作人员刘丽对记者表示:“现在坑人的直播培训不少,有硬骗的,就是玩消失、推介商品,甚至发展传销。还有的欺骗方式比较隐蔽,比如找一些根本不懂行的人做培训师,此前在我们公司旗下的一名主播如今也转型成为‘培训专家’,他每天都会在朋友圈发布一些心得,俨然一副资深从业者的样子。其实当时是我们发现他带货能力差,没办法留客,才不得已将他辞退。如今仅从他展示的‘履历’来看,俨然一副不逊于李佳琦、薇娅等知名主播的段位。这样的人当培训老师,学生怎么可能学到东西?”
承诺不靠谱 退钱不可能
河南的李明参加了百达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培训,该公司承诺20天可以让他的店铺粉丝量过万人。李明交了1980元培训费后收到了一套教程,他按照教程进行了一系列的操作,但是网店粉丝量毫无起色,老师也没了音信,要退款也找不到人。
北京消费者肖雨欣2020年5月通过抖音看到远赢教育的健康管理师广告,并交钱参加了培训。“但后来他们却没有按承诺给我报名考试。按国家相关要求,健康培训项目的培训学校必须要有人社部门授权的办学许可证,而且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要写明健康管理师,但远赢教育并无健康管理师培训资质。我要求退款,可根本没人理我。”肖雨欣说。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直播培训机构不但对于学员的学习情况不闻不问,实现不了承诺的培训效果,甚至连培训资质都没有,但在收款的时候却十分积极,甚至主动帮助学员贷款交费,而在学员要求退款时,却百般刁难甚至玩失踪。有的直播培训机构还诱导学员参与消费贷,导致学员不但退不了学费,还要为不满意的培训课多付利息。
北京消费者刘玲告诉记者:“我参加潭州教育的直播培训,因为学费不足,他们主动给我贷款1600元交了学费。上课后,我发现说好的直播教育其实是录播,于是我要求退款,但他们始终都不给退。我现在已经还了1037元贷款,但他们说还要交2000元才能给取消网贷分期。我觉得他们不是在做网上直播培训,而是在搞非法网络贷款。”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关于直播培训的投诉,在今年11月9日数量为747条,10日是755条,仅仅一天时间就增加了8条。这些投诉的诉求都是退费。但从处理结果看,退费情况并不乐观。比如关于远赢教育的投诉有310条,给消费者完成退费的只有166条。
针对消费者的投诉,记者采访了相关直播培训机构。
远赢教育北京总部的客服表示:“我们原则上是可以退费的,但是我们是总部,和每个分校都是合作关系,学员要求退费的信息我们会发到相应的分校,但是我们没有权利命令他们退费,我们也没法直接退费。
潭州教育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退费是一回事,贷款是另一回事,当时的确是我们推荐的贷款公司,但是我们只收了学费,贷款的是另一家公司,要还多少,怎么还,我们都不知道,也跟我们没关系。”
记者还拨打了上海北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北京普思顿教育、百达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电话,但一直都无人接听。而且记者通过企业注册查询系统查询发现百达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注销。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知识付费有一定门槛,需要有一定的资质,现在很多直播培训广告都是打着专家的名义进行营销,可自身根本不具备相关的技能,所以会让消费者感到被欺骗了。在退费时又百般刁难,令消费者体验非常差。
合同有漏洞 平台有责任
北京消费者王琳提供给记者一份培训合同,合同显示:“甲方提供培训时要保证达到以下要求:培训内容满足乙方抖音账号运营需求,本培训内容为抖音带货培训,及如何通过抖音带货销售产品。”合同还强调:“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特殊情况乙方要求退款,甲方将按照一天300元进行扣除学费,超出7天不给予任何形式退款,对此双方均无异议。”
像这样培训效果表述含混不清、退款要求极为苛刻的培训合同,记者看到了多份。
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奕欣指出,培训合同的签订很重要,合同中一定要有描述细节的条款,比如学习效果、粉丝数量、退款方式和要求等。因为学习效果不好判断,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就没法以此要求退费。
为了规范培训市场,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行为的查处。
中国消费者协会梳理相关案例发现,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利用消费者合同意识淡薄,在合同签订方面做手脚:一是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二是销售人员代替消费者签订合同或者利用网络默认消费者同意协议内容,三是未显著提醒消费者注意格式条款。此外,部分教育机构还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或者擅自修改合同条款等行为。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协议条款内容,明确培训范围、费用、退费程序、师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违约责任等。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协议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营销范围,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发布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商业广告;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同时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等信息。网络平台应当为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等便利条件。(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李燕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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