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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销售商等合谋,游资介入,价格暴涨31倍
“炒鞋”当心“鸡飞蛋打”

2021年04月23日 08:54 信息来源:https://zxb.ccn.com.cn/shtml/zgxfzb/20210423/170685.shtml

千元国潮球鞋被炒至数万元,让“炒鞋”再次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近日,在一些电商平台上,部分运动鞋被炒出原价几倍甚至数十倍的价格。“炒鞋”真能赚钱吗?“炒鞋”行为是否违法,存在哪些风险,《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此采访专家进行解析。

投机者盯上国产品牌

近年来,“炒鞋”成为一种新潮流。所谓“炒鞋”,就是生产者或销售者通过炒作的方式,哄抬某品类或某款鞋,人为造成供需关系不平衡,以奇货可居扰乱市场为代价,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一些专业“炒家”低价买进某些品牌、型号的运动鞋,再高价卖出,一出一进之间,甚至可以将某些运动鞋炒出原价几倍、几十倍的高价。

据媒体报道,在一些专注做潮牌的购物平台上,发售价仅1499元的“李宁韦德之道4全明星银白款”,被卖家挂出48889元的高价,是原价的31倍。发售价499元的“安踏哆啦A梦联名休闲板鞋”,成交价格涨了6倍,达到3199元。随后,相关购物平台发布声明称,已对20款存在卖家所标价格波动较大问题的球鞋做下架处理,对3名涉嫌恶意影响商品标价波动的卖家采取封禁措施。

记者在一家潮牌购物平台上看到,部分运动鞋商品页面显示“该商品已下架”,查询其历史交易发现,这些鞋的价格波动较大。比如一款颇受欢迎的“李宁BadFive长安少年限量惟吾Pro灰褐色”,2020年秋季发售价仅为699元,2020年12月价格在1800元至2499元之间浮动,从今年3月11日便开始一路上涨,最高涨至6999元,价格上涨10倍,到商品下架时,价格大约在5600元左右。

在部分国产品牌运动鞋因高价炒作受到舆论关注,被平台下架的同时,国外部分品牌运动鞋的炒作仍在继续。记者在上述潮牌购物平台上看到,耐克旗下一款JordanDIDR的“潘玮柏同款DIDRxAirJordan1HighOG白灰说唱同款”运动鞋,2020年6月26日发售价格为1.8万元,目前最新售价为47859元。通过查询其历史售价发现,该款鞋子价格长期维持在5万元以上,最高甚至卖出过8.68万元的高价。

“炒鞋”背后的利益合谋

早在两三年前,“炒鞋”现象就已出现。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就曾发布《警惕“炒鞋”热潮 防范金融风险》简报,指出“炒鞋”实为击鼓传花式资本游戏,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金融违法问题,要求各机构高度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此类风险。

为何“炒鞋”现象能够长期存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认为,“炒鞋”的本质与炒房、炒黄金、炒虚拟币等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一种营销手段。他表示:“这其实是一种囤积居奇的行为,通过非消费模式大量购买,在供需关系抬升价格后,再利用供需关系和价格的时间差,进行销售套现。”

朱巍表示,“炒鞋”以及类似的“炒盲盒”“炒化妆品”行为,往往依托于社交电商、品牌商、销售商以及专业“炒家”提前布局,获取收益。一些平台打着“社交电商”的旗号,实际却从事着多层级、拉人头营销的生意,这类不以销售为主要目的的营销模式,虚抬价格就是为了方便增加多个层级。分销商购买也是为了达到拉人头、收取佣金、人头费、会员费等目的。

对品牌商而言,也愿意通过炒作爆款,再配合限量款、经典款、纪念版等方式抬高个体商品价格。一是能够扩大自营规模,或者通过分销分成比例的方式盈利;二是能够强化品牌效应,并映射到其他同系列产品上,相比赛事赞助、提高品质等,炒作爆款成本更低;三是打通互联网销售渠道,一般网上商品售价偏低,对线下实体店冲击较大,但通过炒作网络爆款却能实现溢价销售,非但不影响线下其他款销售,还能实现线上线下两条线并行;四是增加爆款生产数量,利用增量来扩大线上销售团队规模,最终达到渠道变现。

“炒鞋”行为涉嫌违法

“炒鞋”行为是否违法呢?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告诉记者,这一问题要分两个层面看。首先,鞋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是由经营者自主确定的,所以即使价格很高,一般情况下并不违法。“但要注意的是,经营者销售这些商品时不能从事价格违法行为。”赵占领对记者说,“如果存在三种情形,就涉嫌价格违法,分别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方熠智表示,平台或者商家哄抬物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根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梦丹表示,基于市场合理需求,供需不平衡而引发的“炒价”且适应经济发展趋势的,可以予以一定容忍度。但如果供需和价格系人为哄抬、营销造势而生,则可以依据《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肆意哄抬商品价格的行为主体,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平台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品市场调节价,理应结合市场公允价值进行监测,一定程度上有必要进行平台干预并责令调整,以维护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而非借助“炒价”来吸睛引流。商家应严格执行《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不得作出虚假发布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散布涨价以此哄抬价格等不当行为,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从而损害消费者权益。

跟风“炒鞋”风险高

对于普通消费者,参与“炒鞋”会面临很多风险。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炒鞋”涉嫌投资,可能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将较为困难。同时,倡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鼓励勤俭节约风尚,自觉抵制各种炫富式消费,扼杀由“炒作”风潮滋生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旻表示,对炒鞋者来说,“炒鞋”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售假风险。部分“炒鞋”平台在提供鉴定服务的同时,也进行销售,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此外,部分平台之前推出的“云炒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难以追责。二是市场泡沫破裂所带来的风险。部分炒鞋者盲目冲进“炒鞋”市场,并通过分期付款、借贷等杠杆方式购入鞋子,一旦“炒鞋”市场泡沫破裂,将对炒鞋者的偿还能力造成影响。三是无法提现的退出风险。“炒鞋”平台的运营如出现问题,其提现功能往往也会受影响。

赵占领表示,消费者在“炒鞋”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其他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比如商家欺骗消费者、夸大某个商品的价值,以非限量款冒充限量款;参与“炒鞋”的卖家收款后不发货,因为交易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消费者并不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很难维权。消费者需要提防参与“炒鞋”时所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防止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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