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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二选一”毁了电商发展大计

2018年10月15日 16:25 信息来源:http://epaper.cqn.com.cn/article/469402.html

电商平台大型购物节“二选一”攻防战继续上演,临近“双11”大促,天猫、拼多多等平台强制商户“二选一”的风波再次引发关注。而到了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二选一”将违法。

(中国新闻网)

不到一个月,又要迎来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狂欢节,商家们已经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但一些电商平台却强制商户“选边站队”,只能“忠”于他们一家。如近日有媒体报道,大批品牌商家被天猫要求提前退出拼多多3周年庆促销活动、下架商品甚至关闭旗舰店。而拼多多一边反对天猫“二选一”,一边也被曝出存在强迫商户“二选一”的行为。这样的现象并不始自今年,近几年来,天猫与京东都被曝光要求商家“二选一”,讽刺的是,刘强东曾公开表示:“二选一”是下三滥的竞争手法,不会赢到最后。但在当年“双11”预售期间,京东回击天猫的方式也是“二选一”。

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是为了维护平台的核心利益,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这些电商平台往往“店大”所以有底气“欺客”,通过强迫商家“二选一”,避免购买力被其他的平台分流。但这种做法既伤害了商家利益,也损害了其他平台,尤其是一些中小型及成长型平台的利益。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来打压其他平台,罔顾商户的选择权,同时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失去了更多选择的机会。此举不利于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健康发展,破坏了电子商务的正常生态。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希望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能够对电商平台的违法行为予以遏制,用法律的力量来规范电商发展,促使电商步入健康发展的正轨。同时,商家及消费者也需要多一些维权意识,不能任由电商平台摆布,如果自身权益受损,应通过法律渠道维权。监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不法电商平台、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坚决遏制不正当竞争。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应认识到互惠才能共赢,靠打压其他平台,靠损害商户、消费者权益来牟取利益,这样的做法终究难以长久,也会影响做大电商“蛋糕”。

强迫商家“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做法只会让电商之路越走越窄。从电商长远发展来看,行业间开放合作更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才能实现企业、商家与消费者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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