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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自媒体莫成谣言“放大器” 根治谣言乱飞要出重拳

2018年05月09日 11:02 信息来源:http://www.xinhuanet.com/food/2018-05/09/c_1122804614.htm

今年3月以来,有关“伊利股份董事长潘刚被带走协助调查”的消息开始在各网站和社交媒体上大量传播,不断发酵。“天禄财经”、“光祥财经”等自媒体公众号发布多篇文章,以讹传讹,造成该事件引起社会极大反响,也引发与伊利公司相关的奶农、上下游合作商、企业员工以及资本市场投资者的恐慌。

日前,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发声,经与公安机关证实,上述公众号发布的四则文章严重不符合事实,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依法抓获犯罪嫌疑人邹光祥、刘成昆。目前邹光祥、刘成昆二人涉嫌诽谤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网络谣言猛于虎”,一个谣言可能毁掉一个行业、一个谣言可能毁掉一段人生,我们不能轻视谣言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更不能做造谣传谣者的帮凶。近年来,随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各种自媒体乱象也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一些网络自媒体野蛮生长,为博眼球、提高营销价值“刷”字当头,花钱“买粉”,格调低下。有的公众号逐渐成为谣言滋生的平台,恶意对事件进行抹黑。这些公众号发布的网络谣言以极大的传播力和迷惑性,对读者进行误导,频频引发市场波动和公众恐慌,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以谣博名、以谣博利已成为少数自媒体繁荣的手段。加强自媒体乱象治理打击,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成为了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笔者以为,加强自媒体治理,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管。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营销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国从2013年起,就出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惩治力度。从两高发布诈骗信息网页浏览量超5000次即可定罪,到2015年网络传谣正式入刑,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一步步推进和完善。对于网络谣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治理、监管和维权。

二是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形成协同监管合力,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造谣营销号,要及时追责,处罚到位,不能任其逍“谣”法外。对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只有出重拳,才能有效起到震慑作用。

三是明确发布平台义务。自媒体运营平台要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发布谣言等行为,视情节严重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关闭账号、永久封禁等措施,让低俗化的内容和传播谣言行为失去生存空间。

四是建立行业诚信机制。鼓励倡导原创性新闻发布,培养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性自媒体。制定自媒体平台行业自律公约,加强自媒体人的自律,塑造行业自律形象。将违反自律公约的自媒体人列入黑名单,行业主管部门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相关信用档案,造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惩戒效果。

五是加大网民监督力度。对涉嫌造假售假、不当广告宣传、诱导分享欺诈、发布不实小道消息等不法行为及时举报投诉,大力净化自媒体生态环境。

互联网时代,我们每个人都身处其中,网络自媒体也不是法外之地。信息发布者不能没有底线、无所畏惧,网友们也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打击网络谣言出一份力、尽一份心,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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