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消费评论

小心被“特殊照顾”

2018年06月14日 09:15 信息来源:http://epaper.cqn.com.cn/article/465192.html

在中国劝酒文化氛围之下,只有身体有恙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才可以被特殊照顾少喝酒或不喝酒。不过,让人少喝酒被当成好心,得分人分环境。若离开酒桌酒友,被“特殊照顾”就要小心了。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18批次不合格食品,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华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迎宾级封坛原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6.5%vol,比国家标准规定最低值低8.8%。北京市食药监局同日也发布抽检通告,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山酒业公司生产的“纯元”小瓶酒,酒精度检出值也低于国家标准最低值。

虽然专业上讲,酒精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白酒中酒精度不达标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或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情感上讲,是否存在酒厂为了消费者饮酒健康安全,故意降低酒精度数,以“特殊照顾”人们少喝酒的情况呢?

答案恐怕会令人失望。岂止生产酒的,其他产品领域能打心眼里为消费者健康安全着想的企业也难找。因此需要提醒的是,一旦有企业商家推出带有“特殊照顾”意味的活动,就该小心其背后是否藏着猫腻了。

最近有媒体调查发现,许多商家都喜欢搞“买就赠”活动,赠品五花八门,颇有诱惑力。不少消费者就是冲着这些“不要钱”的赠品去抢购东西的。然而,这种已经被玩滥的老套路却潜藏诸多老问题,一直未能彻底解决。一些商家用一些属于“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作为赠品,而且还声明“赠品不在‘三包’范围内,不退不换不修”。

商家这样做当然有问题。赠品看似“特殊”似乎是为了“照顾”消费者白送的,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费者花在正品上的钱,事实上就已经为赠品买单了。也就是说,赠品仍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正基于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才有这样的规定:“奖品、赠品等视同销售的商品”,经营者附送的赠品必须确保品质可靠、质量过关。而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赠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同样也要承担“三包”及其他相关责任。经营者不得以赠品不是商品、赠品无价等为由逃避责任。若因赠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侵害人应当向消费者赔偿相应损失。

说起“特殊”商品,最近被媒体关注最多的,大概就是“电商专供”(亦称“线上专供”“电商定制”)商品了。据专家介绍,所谓“电商专供”商品,是指生产企业专门为电商打造且只在网上交易平台流通,与实体店销售产品型号略有差别的产品。其特点有二:一是销售渠道单一,只在网络上销售;二是价格优惠。该类商品通常按照实体店的某种产品型号做出某些改动,多数情况是为了节约成本,所以较实体店一般价格低一些。“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看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

从消费者角度看,如果“电商专供”产品仅仅是因为更实惠而进行减配,他们可能并不会多么反感,但问题是,“专供”这事得让他们清楚。而事实上,不少商家并不明确告知这一点,消费者以为是以优惠价购买到了线下同款产品,而对比之后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因此产生“质量缩水”的被欺骗感就是必然的了。

显然,“电商专供”这种特殊商品可以有,但“专”在哪里的内情得让消费者知晓。如果有哪个厂家网店故意隐瞒实情,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行使后悔权,退换商品,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惩罚性赔偿。

一言以蔽之,凡遇“特殊”商品,就要特殊小心。要知道,商家想“特殊照顾”的,可能不是你的权益,而是你兜里的钱。当然,被“照顾”了也别怕,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才是最能“照顾”你的最大靠山。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