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居安”建者“思危”
媒体报道,江苏徐州新城区某小区一栋居民楼,从2015年年底销售入住即被发现存在倾斜的情况,现在过去快3年时间了,开发商依然未能解决问题。不久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楼房进行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房屋倾斜度最大值达到7‰,不符合规范要求,对房屋安全性有明显不利影响。
面对司法鉴定,开发商虽承认楼房存在质量问题,但并未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以“正在商讨整改方案”为由,一拖再拖。对于那些对楼房整改后的质量仍不放心的业主,开发商竟出了这样一招:那就找二手房中介,赶快把房卖掉。这是典型的击鼓传雷的做法,充分暴露了这家开发商的不负责任。
事实上,不负责任的开发商并非只有这一家。近些年各地接二连三曝光出“楼歪歪”“楼脆脆”等坏楼、危楼事件,让人们产生问题楼处处在的联想,也怀疑自己的所居亦有隐危。人们习惯于以百年视人生,又对建筑物抱以百年期许,这似乎是一种“宿命”。然而,作为“宿”者的建筑常常疾病缠身,甚至英年早逝,却只能让人徒生人“命”难托之危。徐州这栋危楼恐怕又要成为网红,并在击鼓传雷中对人们的“宿”“命”构成双重挑战。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教授陈肇元曾感叹道:“原本威胁建筑物安全的首要问题是地震等自然灾害,但是在中国,施工质量问题却成为威胁建筑物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可以说俯拾即是。比如,按照规范要求,混凝土在浇注以后,必须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浇水或保水养护。但是,如今我们现实中经常看到的,建筑商们为了赶工期,混凝土的养护只有一天,甚至不到一天。这样的操作会直接影响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质量,甚至有可能使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缩短一半。严格说来,这种工序上的减省,也是“偷工减料”,可是目前却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在建筑用材上的偷工减料问题就更常见了。有些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也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常常以各种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标准,在工程上使用低质量甚至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然而,建筑学常识告诉我们,使用劣质钢筋,其物理力学性能不良,会导致钢筋混凝土结构产生裂缝或脆性破坏;使用低劣砂石骨料,其中的活性氧化硅会导致碱骨料反应使混凝土产生裂缝;使用劣质水泥,其安定性不良会造成混凝土爆裂……这并非只是文字表述,而是均已转化为生活中的鲜活事例。
当然,所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均源于管理不到位,而这一点则是制度缺陷的必然结果。工程违反法定程序盲目上马,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不合理等,这都为建筑工程质量埋下了安全隐患。特别是违法分包,这是我国建筑业中长期存在的一种潜规则,危害至深。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是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的。但事实上,以上违法行为在我国建筑领域普遍存在。业内有这样一个通行“法则”:一级企业中标,二级企业进场,三级企业施工。有资格竞标的企业为了最终胜出,常常会压低造价,而出于盈利考虑,经过分包、转包拿到项目的企业还会进一步压缩成本。这样层层食利,层层压缩,必会压出偷工减料、假冒伪劣行为,建筑工程质量自然难以保障。
上述建筑业乱象,从业者都明白它们属于违法行为,但明知违法还这么干,原因就在于他们更清楚另外一事实:就算干出事,也不会受到什么严厉惩罚。违法成本过低,这大概才是建筑工程屡出质量安全问题的病根。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以《建筑法》《招标法》等法律法规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是其中关于处罚的条款比较弱,多只是“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等柔性表述,威慑力严重不足。不仅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也广泛存在。这就再次降低了违法成本,造成一些企业有恃无恐,违法行为频频发生。
显然,在楼房“宿”“命”问题上,要让人们放心地托“命”于“宿”,必须要让建筑者也系“命”于“宿”。换句话说,要让民众“居安”,就得让建筑从业者“思危”,让他们时刻感到头顶高悬着一把锋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就必须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加强执法监管着手。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并通过各种手段大幅提高建筑企业从业者的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想、不敢、不能心存侥幸。
媒体报道,江苏徐州新城区某小区一栋居民楼,从2015年年底销售入住即被发现存在倾斜的情况,现在过去快3年时间了,开发商依然未能解决问题。不久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楼房进行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房屋倾斜度最大值达到7‰,不符合规范要求,对房屋安全性有明显不利影响。
面对司法鉴定,开发商虽承认楼房存在质量问题,但并未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以“正在商讨整改方案”为由,一拖再拖。对于那些对楼房整改后的质量仍不放心的业主,开发商竟出了这样一招:那就找二手房中介,赶快把房卖掉。这是典型的击鼓传雷的做法,充分暴露了这家开发商的不负责任。
事实上,不负责任的开发商并非只有这一家。近些年各地接二连三曝光出“楼歪歪”“楼脆脆”等坏楼、危楼事件,让人们产生问题楼处处在的联想,也怀疑自己的所居亦有隐危。人们习惯于以百年视人生,又对建筑物抱以百年期许,这似乎是一种“宿命”。然而,作为“宿”者的建筑常常疾病缠身,甚至英年早逝,却只能让人徒生人“命”难托之危。徐州这栋危楼恐怕又要成为网红,并在击鼓传雷中对人们的“宿”“命”构成双重挑战。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教授陈肇元曾感叹道:“原本威胁建筑物安全的首要问题是地震等自然灾害,但是在中国,施工质量问题却成为威胁建筑物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可以说俯拾即是。比如,按照规范要求,混凝土在浇注以后,必须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浇水或保水养护。但是,如今我们现实中经常看到的,建筑商们为了赶工期,混凝土的养护只有一天,甚至不到一天。这样的操作会直接影响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质量,甚至有可能使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缩短一半。严格说来,这种工序上的减省,也是“偷工减料”,可是目前却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在建筑用材上的偷工减料问题就更常见了。有些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也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常常以各种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标准,在工程上使用低质量甚至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然而,建筑学常识告诉我们,使用劣质钢筋,其物理力学性能不良,会导致钢筋混凝土结构产生裂缝或脆性破坏;使用低劣砂石骨料,其中的活性氧化硅会导致碱骨料反应使混凝土产生裂缝;使用劣质水泥,其安定性不良会造成混凝土爆裂……这并非只是文字表述,而是均已转化为生活中的鲜活事例。
当然,所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均源于管理不到位,而这一点则是制度缺陷的必然结果。工程违反法定程序盲目上马,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不合理等,这都为建筑工程质量埋下了安全隐患。特别是违法分包,这是我国建筑业中长期存在的一种潜规则,危害至深。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是不允许挂靠、分包、转包的。但事实上,以上违法行为在我国建筑领域普遍存在。业内有这样一个通行“法则”:一级企业中标,二级企业进场,三级企业施工。有资格竞标的企业为了最终胜出,常常会压低造价,而出于盈利考虑,经过分包、转包拿到项目的企业还会进一步压缩成本。这样层层食利,层层压缩,必会压出偷工减料、假冒伪劣行为,建筑工程质量自然难以保障。
上述建筑业乱象,从业者都明白它们属于违法行为,但明知违法还这么干,原因就在于他们更清楚另外一事实:就算干出事,也不会受到什么严厉惩罚。违法成本过低,这大概才是建筑工程屡出质量安全问题的病根。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以《建筑法》《招标法》等法律法规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是其中关于处罚的条款比较弱,多只是“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等柔性表述,威慑力严重不足。不仅如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也广泛存在。这就再次降低了违法成本,造成一些企业有恃无恐,违法行为频频发生。
显然,在楼房“宿”“命”问题上,要让人们放心地托“命”于“宿”,必须要让建筑者也系“命”于“宿”。换句话说,要让民众“居安”,就得让建筑从业者“思危”,让他们时刻感到头顶高悬着一把锋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就必须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加强执法监管着手。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并通过各种手段大幅提高建筑企业从业者的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想、不敢、不能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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