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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空气质量应纳入监管范围

2018年08月07日 09:45 信息来源:http://epaper.cqn.com.cn/article/467157.html

近日,北京一租户通过专业部门检测,发现其租住的自如房甲醛超标。随后,该用户要求全额退还租金及服务费,但遭到拒绝。自如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公司确有因甲醛超标赔偿用户一月房租的政策,但该政策已在近期取消。自如承诺,目前可以退还该用户未产生的租金和服务费,并为客户报销搬家及检测费。

(据《新京报》)

房屋装修产生有毒有害挥发性气体,损害人身健康早被人们所熟知,因此,许多人对自住房屋装修更重视材料的环保,以及装修后空气的治理,最常见的办法是将新装修房屋空置一段时间再入住。但出租房显然不同,房屋所有人或者中介管理机构装修房屋给别人居住,无法将房屋空气环境质量寄予道德良心,一方面出于成本考虑,房屋装修会选择价格更低廉的材料,而这些材料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往往含量比较高,甚至严重超标,这是当前出租房频现甲醛超标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出于快速受益的冲动,出租房往往急于向外出租,有的甚至在装修的同时就已经挂网出租,不留时间进行有效通风处理。

尽管租房人可以通过看房再签订租赁协议,防范出租房装修污染给自身带来影响,不过,因为许多城市都存在合适房屋租赁难的问题,租房人很难在健康与便利之间求得兼顾。何况,房屋装修如果选用材料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比较高,挥发扩散需要较长周期,租房人一旦租住都会受到长时间累积的损害。

目前,通过租房满足居住需求,是许多城市外来人口特别是年轻群体的普遍选择,占有很大的比重。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随后许多城市也相继出台了配套办法,推动“租售同权”,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租赁性住房的比例会进一步提高,成为城市居住基本民生供给的主要途径之一。这也意味着,在培育和发展租房市场的同时,保证供给的质量也应是题中之义,既要保证居有其房,也要保证基本的安全与健康。

而出租房屋装修的环境空气质量,便是重要的条件之一。比较遗憾的是,目前一些城市针对房屋出租管理的规定,基本上都没有出租房屋装修环境空气质量约束的设计,实践也证明,单纯依靠租赁双方自主调节,很难保障租房者的健康权益,也不利于消费纠纷的维权,如个案出现的因甲醛超标导致的退租索赔难,还是缺少明确的规则依据。

所以,有必要将出租房空气质量纳入监管范围,补上短板,给予必要的约束。一方面,应尽快制定租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房屋租赁消费权益保障的依据;另一方面,在房屋出租管理法规,如已经列入立法计划的《住房租赁条例》中增加空气质量管理的规定,如要求出租者在装修后向租赁者提供检测报告,保证装修有害气体不得超标,并明确租赁者的权益,如退租、退费与索赔的权利,为住房租赁消费者撑腰。同时,建立住房租赁争议消费调查、仲裁机制,打通维权通道,避免司法诉讼难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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