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不重无以治乱
为什么造假现象一直存在,屡打不绝?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一是造假暴利诱人,一是违法成本太低。
多年前,河北省深泽县被发现大规模日化产品造假,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经过反复治理,造假之风表面上被压住了,但暗地里依然有人在干。日前有媒体暗访此地,发现造假者愈发小心谨慎,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单纯造假(即假冒名牌产品),而是部分暗自假冒,部分明里山寨(打擦边球傍名牌,比如仿“清扬”商标注册“清飞扬”商标)。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一些山寨货就出自这里。但其主要收益来源还是前者。
从记者调查来看,虽造假者加了小心,但发现他们的马脚并不难。问题在于,他们被查出造假后,付出的代价并不大。根据河北省2016年通报的一起冯某某侵犯“蓝月亮”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的内容,冯某某被没收假冒产品和作案设备之后,仅被罚款2.2万元。这对一个年获利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制假者来说,威慑力并不大。
同样屡打不绝的还有旅游行业的坑骗。前不久,云南昆明警方破获了一个涉及“低价团”旅游黑色利益链关键环节的特大案件。目前此案已经有31人落网,其中有6人是涉案金额较大的导游。据警方透露,非法旅行社以低价诱引游客报团,由黑导游将游客带入串通好的购物场所,后者哄骗游客花高价购买劣质或假冒旅游产品,获利后按比抽成。
对于这种欺诈行为,我国旅游法虽明令禁止,但处罚力度较弱: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年入千万元甚至更多的旅行社,区区30万元罚款根本不看在眼里。而一些黑导游一次抽成就可能不下2万元,他们面对这种毛毛雨似的罚款,恐怕难有触动。
即使是涉及食品安全,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有时也不够严厉。媒体报道,一位消费者在安徽省合肥市一超市内购物,发现某品牌酱油4个品种产品均存在生产日期标签易抹掉的现象。根据相关规定,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这种规定一方面是为了消费者及监管部门识别和监管方便,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商家行随意更改标签的非法之举。
监管部门在接到消费者反映后,对超市进行调查,确认问题属实。但按照有关食品标签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这种处罚规定给人的感觉是:这都不是事。
问题的严重性恰恰就在这“不是事”的感觉上。一旦违法者经历“不是事”的事多了,他们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习以为常,甚至还会想当然起来。拼多多现在被批平台纵容售假,它的事自然是大了去了,但其背后也有难言之隐。据悉,拼多多对入驻商家的管理还算是比较严的,比如,对销售问题产品、假冒产品的商家,规定处以冻结交易金额并进行10倍罚款。可这种规定在“不是事”的商家看来太严了。6月,部分触发拼多多处罚规定的商家,聚集在拼多多位于上海金虹桥国际商务中心的总部,有人甚至身着“拼多多,还我血汗钱”字样的白色T恤衫在楼下“维权”。事后,拼多多方面回应,聚集现场的14名商家均为“问题商家”,其中7家存在售假情况,6家存在商品描述不符情况,1家存在虚假发货情况。
人常说“重典治乱”。我国市场目前不少领域存在问题,其乱之不治,多因典之不重。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通过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更严的惩处措施,改变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一言以蔽之,要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使怀揣侥幸者望法律红线而却步,不敢碰触。
为什么造假现象一直存在,屡打不绝?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一是造假暴利诱人,一是违法成本太低。
多年前,河北省深泽县被发现大规模日化产品造假,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经过反复治理,造假之风表面上被压住了,但暗地里依然有人在干。日前有媒体暗访此地,发现造假者愈发小心谨慎,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单纯造假(即假冒名牌产品),而是部分暗自假冒,部分明里山寨(打擦边球傍名牌,比如仿“清扬”商标注册“清飞扬”商标)。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一些山寨货就出自这里。但其主要收益来源还是前者。
从记者调查来看,虽造假者加了小心,但发现他们的马脚并不难。问题在于,他们被查出造假后,付出的代价并不大。根据河北省2016年通报的一起冯某某侵犯“蓝月亮”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的内容,冯某某被没收假冒产品和作案设备之后,仅被罚款2.2万元。这对一个年获利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制假者来说,威慑力并不大。
同样屡打不绝的还有旅游行业的坑骗。前不久,云南昆明警方破获了一个涉及“低价团”旅游黑色利益链关键环节的特大案件。目前此案已经有31人落网,其中有6人是涉案金额较大的导游。据警方透露,非法旅行社以低价诱引游客报团,由黑导游将游客带入串通好的购物场所,后者哄骗游客花高价购买劣质或假冒旅游产品,获利后按比抽成。
对于这种欺诈行为,我国旅游法虽明令禁止,但处罚力度较弱: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年入千万元甚至更多的旅行社,区区30万元罚款根本不看在眼里。而一些黑导游一次抽成就可能不下2万元,他们面对这种毛毛雨似的罚款,恐怕难有触动。
即使是涉及食品安全,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有时也不够严厉。媒体报道,一位消费者在安徽省合肥市一超市内购物,发现某品牌酱油4个品种产品均存在生产日期标签易抹掉的现象。根据相关规定,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这种规定一方面是为了消费者及监管部门识别和监管方便,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商家行随意更改标签的非法之举。
监管部门在接到消费者反映后,对超市进行调查,确认问题属实。但按照有关食品标签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相关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这种处罚规定给人的感觉是:这都不是事。
问题的严重性恰恰就在这“不是事”的感觉上。一旦违法者经历“不是事”的事多了,他们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习以为常,甚至还会想当然起来。拼多多现在被批平台纵容售假,它的事自然是大了去了,但其背后也有难言之隐。据悉,拼多多对入驻商家的管理还算是比较严的,比如,对销售问题产品、假冒产品的商家,规定处以冻结交易金额并进行10倍罚款。可这种规定在“不是事”的商家看来太严了。6月,部分触发拼多多处罚规定的商家,聚集在拼多多位于上海金虹桥国际商务中心的总部,有人甚至身着“拼多多,还我血汗钱”字样的白色T恤衫在楼下“维权”。事后,拼多多方面回应,聚集现场的14名商家均为“问题商家”,其中7家存在售假情况,6家存在商品描述不符情况,1家存在虚假发货情况。
人常说“重典治乱”。我国市场目前不少领域存在问题,其乱之不治,多因典之不重。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通过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更严的惩处措施,改变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一言以蔽之,要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使怀揣侥幸者望法律红线而却步,不敢碰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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