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市场需要一次深度净化
从今年6月到11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这次行动将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市场各种突出问题。通过这次行动,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为什么现在要开展一次这样的专项行动?毋庸讳言,目前的网络市场环境并不理想,有些问题长期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行业市场发展。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6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从2008年到2018年,这10年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了10倍,在网络零售交易额方面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发展如此之快,规模如此之大,网络市场愈发显示出其不可遏制的扩张势头。然而,在网络市场迅猛增长的过程中,一直有一些负能量裹挟而行——以假冒伪劣为代表的质量问题及以刷单炒信为代表的诚信问题等,消费者反映强烈,几乎成为网络市场的“标志性”问题。
近些年监管部门及消费者组织对电商平台产品进行抽查及比较测试,结果一直不尽如人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较高,很能说明问题。比如,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不久前对网售婴儿床、儿童学习桌椅产品进行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婴儿床样品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占样品总数的80%,学习桌椅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样品达52.5%。不可否认,电商能够取得相比于实体经营更快的发展,最初靠的就是低价路线。但太过依赖低价,往往会牺牲质量。尤为严重的问题是,价格战不仅打破经济运行的一些原则,更与中国制造向中高端迈进的方向背道而驰。
消费维权新媒体联盟发布的“2018年电商行业消费数据报告”显示,2018年,针对电商行业投诉的问题,“质量问题”和“虚假促销”排在前两位。近年来,各大互联网电商平台都在加大打假力度(比如阿里巴巴提出“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开发打假黑科技、上线原创保护平台、建立“知产投诉快车道”,并提倡建立打假联盟联合执法机关与权利人,共同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货),但在包罗万象的互联网市场,仍有不少消费者饱受假冒伪劣商品之苦。至于虚假促销等价格欺诈行为,更是屡禁不止。每年双11、618等电商购物节期间,监管部门都会对先涨价后降价之类虚假促销现象作出警示,约谈、督促各大电商采取措施严管严控,但仍有不少商家越界犯险,消费者投诉不断。
网络市场假货充斥,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利益,更会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市场效应,最终危害整个市场环境。而价格欺诈等失信行为,则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秩序,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损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及社会诚信建设。
我们看到,面对网络市场乱象,电商平台等互联网企业都在想办法、找路径,以期让市场回归正途,实现健康和谐发展。这些企业的努力值得肯定。不过,考虑到企业天生具有逐利本性,仅靠电商们自己良心发现,以自律来改善整个网络营商环境,显然是不行的。而要让网络市场步入正轨,还得发挥政府第三只手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事实上,网络市场发展这么多年一直问题不断,很大程度上与监管未能跟上市场脚步和节奏有关。人们已经看到,在网络市场的虚拟性、广域性、一体性与行政管理的现实性、地域性、分立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空白,监管部门有时显得捉襟见肘、鞭长莫及。具体来说,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行业监管,与电商发展现状很不匹配,政策制定与修改、监管手段更新换代等滞后于电商行业的发展。
针对这种现实,完善网络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就成了当务之急。《电子商务法》几经审议修订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规范我国网络市场发展的根本性法律,这是值得庆幸的事。不过,要体现该法威严和实际效力,一方面还要不断完善配套法规,增强其针对性和其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次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所亮之“剑”,就是《电子商务法》。我们期待,这次行动真正能够以《电子商务法》为统领,剑指各种乱象,挥斩有力,彰显威慑,实现对网络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净化。
从今年6月到11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这次行动将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市场各种突出问题。通过这次行动,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服务质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为什么现在要开展一次这样的专项行动?毋庸讳言,目前的网络市场环境并不理想,有些问题长期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行业市场发展。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6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从2008年到2018年,这10年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了10倍,在网络零售交易额方面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发展如此之快,规模如此之大,网络市场愈发显示出其不可遏制的扩张势头。然而,在网络市场迅猛增长的过程中,一直有一些负能量裹挟而行——以假冒伪劣为代表的质量问题及以刷单炒信为代表的诚信问题等,消费者反映强烈,几乎成为网络市场的“标志性”问题。
近些年监管部门及消费者组织对电商平台产品进行抽查及比较测试,结果一直不尽如人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较高,很能说明问题。比如,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不久前对网售婴儿床、儿童学习桌椅产品进行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婴儿床样品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占样品总数的80%,学习桌椅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样品达52.5%。不可否认,电商能够取得相比于实体经营更快的发展,最初靠的就是低价路线。但太过依赖低价,往往会牺牲质量。尤为严重的问题是,价格战不仅打破经济运行的一些原则,更与中国制造向中高端迈进的方向背道而驰。
消费维权新媒体联盟发布的“2018年电商行业消费数据报告”显示,2018年,针对电商行业投诉的问题,“质量问题”和“虚假促销”排在前两位。近年来,各大互联网电商平台都在加大打假力度(比如阿里巴巴提出“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开发打假黑科技、上线原创保护平台、建立“知产投诉快车道”,并提倡建立打假联盟联合执法机关与权利人,共同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货),但在包罗万象的互联网市场,仍有不少消费者饱受假冒伪劣商品之苦。至于虚假促销等价格欺诈行为,更是屡禁不止。每年双11、618等电商购物节期间,监管部门都会对先涨价后降价之类虚假促销现象作出警示,约谈、督促各大电商采取措施严管严控,但仍有不少商家越界犯险,消费者投诉不断。
网络市场假货充斥,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利益,更会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市场效应,最终危害整个市场环境。而价格欺诈等失信行为,则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秩序,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损害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及社会诚信建设。
我们看到,面对网络市场乱象,电商平台等互联网企业都在想办法、找路径,以期让市场回归正途,实现健康和谐发展。这些企业的努力值得肯定。不过,考虑到企业天生具有逐利本性,仅靠电商们自己良心发现,以自律来改善整个网络营商环境,显然是不行的。而要让网络市场步入正轨,还得发挥政府第三只手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事实上,网络市场发展这么多年一直问题不断,很大程度上与监管未能跟上市场脚步和节奏有关。人们已经看到,在网络市场的虚拟性、广域性、一体性与行政管理的现实性、地域性、分立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空白,监管部门有时显得捉襟见肘、鞭长莫及。具体来说,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行业监管,与电商发展现状很不匹配,政策制定与修改、监管手段更新换代等滞后于电商行业的发展。
针对这种现实,完善网络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就成了当务之急。《电子商务法》几经审议修订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规范我国网络市场发展的根本性法律,这是值得庆幸的事。不过,要体现该法威严和实际效力,一方面还要不断完善配套法规,增强其针对性和其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次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所亮之“剑”,就是《电子商务法》。我们期待,这次行动真正能够以《电子商务法》为统领,剑指各种乱象,挥斩有力,彰显威慑,实现对网络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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