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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打假要建立共识开展共治

2019年07月24日 10:51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gzlb/content/2019-07/24/content_7344958.htm

“我们最近举行了一次圆桌讨论,听取品牌和平台关于假货问题的意见。哪个平台真正致力于打击假货并保护消费者?在大多数人看来,无疑是阿里巴巴。”这是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副主席道格·柯林斯在近日召开的一个关于知识产权的听证会上所说的话。夸完阿里巴巴,他顺带对美国平台提出了批评:“美国同行在这方面远远落后,令人震惊。”

如果知道前些年阿里巴巴在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一直被视为“与假货有染”的电商而遭嘲讽和疏离,现在却看到它被当作打假表率,这种180度的态度转变,也非常“令人震惊”。2016年,阿里巴巴加入国际反假货联盟(IACC)时,曾受到一些联盟成员的抵制,有成员甚至向IACC发邮件威胁称“要不阿里巴巴走,要不就会出现大规模成员退出潮”。虽然成员退盟事件背后牵扯到复杂的利益关系,但“阿里巴巴平台出售仿冒商品”这一点被联盟成员拿来说事,却是亮在台面上的理由,阿里巴巴自己也无法否认。如今阿里巴巴洗却售假污点,实现华丽转身,其自身的转变才是最“令人震惊”的事。

自电商兴起,假货就如影相随。阿里巴巴作为全球电商领军者,因其平台过于庞杂、无所不包而“招”来大量假货,一度被称为“假货集散地”。不少人想当然地认为,电商平台与商家店铺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对于一些商家的售假行为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花大成本、下真工夫打假。而在受过假货之害的消费者和品牌看来,电商与假货“相辅相成”,几成“共识”。这种“共识”当然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非常有害的。阿里巴巴这么多年努力打假,一方面是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也是在为自己以及所有电商平台正名。

事实上,电商平台为自己“正名”,某种程度上比打假本身还重要,这是必须确立的逻辑起点。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一个研究团队曾历时5个月做了一项调查,在取得超过60万名淘宝消费者的购买数据之后,他们得出的计量经济学分析结果显示:消费者在淘宝上购买到一个1000元的假货或劣质商品,会导致其在之后的12周内,在淘宝上消费下降3570元。这个结果跟一般人认为的“低价售假可以为平台带来更高的客流量并增加销售额”的观点相抵牾。而这也证实了马云曾经讲过的一句话并非虚言:“每卖出一件假货,阿里巴巴会损失5个客户。”

搞清了上述市场逻辑,就明白电商与假货之间并不存在共生关系。对于电商平台来说,直接销售并不是其主要目的,真正赚钱的渠道是提供专业服务。赢得越多的消费者认可平台服务,就能够赚得更多的利润。而纵容网店售假只会挫伤消费者的信心和购物积极性,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短视行为。人们已经看到,个别商家的售假行为影响到的不只是个别商家的经济利益,更多的是对平台所造成的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正基于此,阿里巴巴积极打假,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不仅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打假,还花费巨额成本、采取各种手段开展打假行动。比如,建立了一支2000人的专业队伍,与全球180家品牌联合搭建“电商+权利人”共建体系平台,组建大数据打假联盟,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绘制大数据打假地图等。

对于阿里巴巴积极打假的做法,有学者认为,其成效关系到资本市场对这家平台的信心,而这个信心恰是可以用真金白银的利益来衡量的。阿里巴巴平台少一分假货,资本市场就会回馈相应的信心。或许正是这种利益连带机制,迫使阿里巴巴去尽心尽力打假治假,并为达此目的,不得不在自扫门前雪的同时,剑指整个中国的制假贩假问题——因为不在整个国家层面上解决制假贩假问题,阿里巴巴也无法独善其身。

而要在整个国家层面上解决制假贩假问题,就必须在达成上述共识的基础上,促成一种社会共治的局面。这就意味着阿里巴巴曾倡导构建的“打假共治系统”,要在广度和深度上进行强化。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让立法、司法、执法、企业、公众全方位参与到打假治假中来,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打假格局。

因此,打假共治也需要全球眼光。美国在借鉴阿里巴巴的打假做法,中国也要向其他国家监管部门和企业学习打假经验。只有各国所有打假力量都联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共治合力,全球电商环境才能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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