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消费维权满意度关键在哪
中消协日前发布2019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报告显示,与前两年相比,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表现基本一致、总体良好,但“消费维权”方面连续3年得分最低。对此,有专家分析指出,当前消费维权难的问题仍未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如何提高消费维权满意度,还需要下一番工夫。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5种维权渠道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协或其他调解组织调解、行政部门投诉、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就现实情况看,消费者选择任何一个渠道维权都并不顺畅,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障碍。腾讯财经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36.9%的消费者选择向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对于消费者为何投诉意愿不强的问题,88.5%的调查对象认为是维权成本过高。
维权成本高,换一种表述方式就是维权过程难,比如举证难、鉴定难、诉讼难等。以举证难为例。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由于其相对于经营一方处于信息弱势地位,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很难确定问题的原因在哪里,因此也无法划定责任。而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消费者要维权就必须过举证这一关。但是,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而且这些检测机构多不接受个人检测业务,即使接受,消费者也多会因检测程序复杂、费用高而放弃。
消费者在维权方面遇到的各种难题,却成为不法经营者获取收益的机会。一些商家敢于对消费者无理,无视其消费权益,就在于他们有一种心理依仗——现实中很多消费者抱有“不值当”的心态,没几个人愿意较真,就算较真也大多不会有回应。消费者不愿,经营者不怕,两种心态互为表里,让消费维权愈发成为一件难事,经营者践踏消费者权益的胆子就更大了。
显然,要打掉经营者的心理依仗,就必须调动消费者维权积极性,其根本途径就是拆除维权障碍,降低维权成本。而要做到这一点,加强消费维权顶层设计,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处理机制,优化消费维权路径选择,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体系,是必然之举。
从政府层面来说,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体系的设计师,按照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消费维权的积极性,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体系,推动消费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助力消费升级、助推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在具体措施和行动上,要坚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务的宗旨,走出办公室,走近消费者,尽量简化消费维权程序,降低相关检测鉴定费用,降低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使消费维权更方便。
从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来说,社会各界要当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吹哨人,对于暴露出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消费者协会等公益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要切实发挥好社会舆论的监督、批评、揭露、举报等作用,倡导行业企业自觉自律,及时主动分担化解各种消费矛盾纠纷。要加大检测、评级等第三方机构的参与度,提高公正性和公益性,增强消费者信任度,打消其维权顾虑,成为其敢于维权、愿意维护的强力支撑。
如果包括时间、人力、金钱在内的所有成本都降低了,维权成为举手之劳,而且还有收益,那么消费者的维权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会调动起来。维权体现经济性,这也是向“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处理市场经济中产生的问题”这一原则的回归。只有给消费者足够的维权动力,让他们愿意打官司,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才能形成最有效、最经济的监管。
中消协日前发布2019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报告显示,与前两年相比,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表现基本一致、总体良好,但“消费维权”方面连续3年得分最低。对此,有专家分析指出,当前消费维权难的问题仍未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如何提高消费维权满意度,还需要下一番工夫。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5种维权渠道可以选择: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协或其他调解组织调解、行政部门投诉、仲裁机构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就现实情况看,消费者选择任何一个渠道维权都并不顺畅,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障碍。腾讯财经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36.9%的消费者选择向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对于消费者为何投诉意愿不强的问题,88.5%的调查对象认为是维权成本过高。
维权成本高,换一种表述方式就是维权过程难,比如举证难、鉴定难、诉讼难等。以举证难为例。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由于其相对于经营一方处于信息弱势地位,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很难确定问题的原因在哪里,因此也无法划定责任。而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消费者要维权就必须过举证这一关。但是,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而且这些检测机构多不接受个人检测业务,即使接受,消费者也多会因检测程序复杂、费用高而放弃。
消费者在维权方面遇到的各种难题,却成为不法经营者获取收益的机会。一些商家敢于对消费者无理,无视其消费权益,就在于他们有一种心理依仗——现实中很多消费者抱有“不值当”的心态,没几个人愿意较真,就算较真也大多不会有回应。消费者不愿,经营者不怕,两种心态互为表里,让消费维权愈发成为一件难事,经营者践踏消费者权益的胆子就更大了。
显然,要打掉经营者的心理依仗,就必须调动消费者维权积极性,其根本途径就是拆除维权障碍,降低维权成本。而要做到这一点,加强消费维权顶层设计,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处理机制,优化消费维权路径选择,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体系,是必然之举。
从政府层面来说,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体系的设计师,按照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消费维权的积极性,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体系,推动消费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助力消费升级、助推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在具体措施和行动上,要坚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务的宗旨,走出办公室,走近消费者,尽量简化消费维权程序,降低相关检测鉴定费用,降低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使消费维权更方便。
从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来说,社会各界要当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吹哨人,对于暴露出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消费者协会等公益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要切实发挥好社会舆论的监督、批评、揭露、举报等作用,倡导行业企业自觉自律,及时主动分担化解各种消费矛盾纠纷。要加大检测、评级等第三方机构的参与度,提高公正性和公益性,增强消费者信任度,打消其维权顾虑,成为其敢于维权、愿意维护的强力支撑。
如果包括时间、人力、金钱在内的所有成本都降低了,维权成为举手之劳,而且还有收益,那么消费者的维权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会调动起来。维权体现经济性,这也是向“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处理市场经济中产生的问题”这一原则的回归。只有给消费者足够的维权动力,让他们愿意打官司,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才能形成最有效、最经济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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