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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塑见长效需要打好“组合拳”

2021年02月04日 10:57 信息来源:http://epaper.cqn.com.cn/article/496141.html

从今年1月1日起,各地开始施行新版“禁塑令”。媒体调查发现,目前在正规的餐饮企业基本上已经见不到塑料吸管等一次性塑料餐饮用具,禁塑效果明显。不过,对于商家提供的环保塑料替代餐饮用具,不少消费者反映体验不佳。“纸吸管太软,戳不进奶茶杯里”“一杯咖啡还没喝完,纸吸管就被泡化了”“肯德基的木勺太平太浅,舀不了汤”……网友的各种吐槽,虽针对的是商家的服务,但多少也流露出对一些地方禁限塑工作没做到位的不满。

事实上,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禁塑令”(即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从出台到今年1月正式施行,中间预留了一年的缓冲期。这一方面是为了让企业商家消化一次性塑料制品库存,一方面是让替代品生产企业加快研发生产,补足市场空白。就目前餐饮市场的表现看,替代品的补足工作并没有做好。

被消费者吐槽的纸吸管难以完成对塑料吸管的替代使命,是不是可以换一种更好材质的吸管?可以,但餐饮企业多不愿意换,因为成本高。比如,目前一些塑料生产企业已经开发出一种生物基聚乳酸(PLA)可降解材料,用它做成的吸管在使用功能上可以媲美塑料吸管,但价格却是塑料吸管的5倍左右。而纸吸管则要比PLA吸管便宜一半左右。餐饮商家出于利益考量,自然会选纸吸管。据了解,目前一次性塑料餐盒的主流替代品是铝箔盒和植物浆,这两种材料虽然环保可降解,但也存在产能低、成本高问题。

商家有逐利本性,让它们主动选择更高成本的环保材料替代品,缺乏动力,这时就需要政府有形之手来推动。但是,目前来看,政府在出台禁限塑令上的强硬姿态并未表现在执行层面,对市场的推动作用发挥得并不是很好。有业内人士直言,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禁限塑的立法,相关职能部门只能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品质量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中寻找执法依据。而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在处罚层面的力度也略显不足。比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06条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且,目前来看,企业因违反该法而受到处罚的案例并不多。

在生产环节,由于缺乏强制性国家标准,企业生产执行标准不统一,这也影响了上市环保塑料替代品的普及及产品质量的提升。以吸管产品为例,目前只有《聚丙烯饮用吸管》(GB/T 24693-2009)一个国家标准,《聚丙烯饮用吸管》(20071427-T-469,已发布)、《全生物降解饮用吸管》(20192206-T-469,正在批准)两个国家标准计划和《聚乳酸冷饮吸管》(QB/T 4633-2014)一个行业标准。上述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关于可降解吸管的国家标准尚付阙如。

我国禁限塑政策已推行多年,有经验也有教训,总结起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技术角度看,环保塑料替代品有多种选择,成本虽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但并不难解决,真正关键的问题,是从政府到企业再到消费者各面层对禁限塑理念的认识、接受和身体力行的问题。正如有学者指出,禁限塑不只要新利18国际路线升级,更需全社会所有成员进行理念和行动升级,打好“组合拳”。只有让所有相关者都主动起来,变“要我限”为“我要限”,禁限塑才能真正收到成效。而要做到这一点,应该坚持走“教育宣传为先导、政府执法为核心、市场管理为主要手段、产品替代为补充措施”的综合治理之路。要从需求和供给双向发力,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和目标,既要引导消费,又要推进替代品研发,更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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