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消费信息

发改委:盐业改革顺利进行 食盐品种将会增多

2016年12月14日 09:22 信息来源:http://www.zj315.org/detail/2016-12-14/141182.html

12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介绍了盐业改革的相关情况。

赵辰昕介绍,截至11月30日,全国政府食盐储备和企业库存合计约100万吨,约为全国小包装食盐月销量的2.4倍,我国小包装食盐年销量大概是500万吨,平均月销量是41.67万吨。

关于盐业改革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工作正在按计划顺利推进。截至12月6日,31个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全部上报,第一批13个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在会签工信部,预计12月20日前批复工作将全部完成。

二是改革后食盐品种会增多,人民群众获得感将增强。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市场供应主体增加。以自主品牌营,企业将有更大动力填补市场空白。食盐品种将更加丰富,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三是我国食盐生产能力充足,价格总体将保持基本稳定,部分地区或有下降。2015年,我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年产能约4800万吨,食盐年需求仅约1000万吨,供过于求的市场格局是食盐价格维持较低水平的客观保证。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和政府定价机制所产生的红利,将有效激励企业通过提高产能、加强质管、创新品种等措施来稳定价格、提高质量和占领市场,部分地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食盐价格还可能出现下降。

四是改革食盐储备体系,确保特殊情况下食盐供应。《方案》提出建立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完善由政府储备(储备量不低于本辖区1个月食盐消费量)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储备量不低于本企业1个月平均销量)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

五是食盐安全市场监管体系更加严格规范。各省(区、市)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各省(区、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还对严格食盐企业规范条件、建立食盐可追溯系统、强化专业化食盐安全监管、建立打击制贩假盐长效机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六是食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全面加强。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盐行业信用建设,正在构建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将加快出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召开盐行业信用大会,还将在“信用中国”网站设立盐业信用专栏,公布有资质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名单、盐行业重点检测类企业名单和制贩假盐企业名单,让违法违规者无处可逃。

“改革后食盐市场监管体系会更加规范、充实”,赵辰昕表示,全面加强盐行业信用管理,能够从源头上保障食盐的质量安全。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