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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

2020年04月03日 15:46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20-04/01/content_8463733.htm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消保委出台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该指引共22条,明确了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的原则、范围、规则,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主要包括“五个明确”。

明确实施原则。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企业参与并作出相关承诺后,就要有严格守信的契约精神,切实落实并履行其承诺的各项义务与责任。

明确适用范围。凡在江苏开展线下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商家均可参加,并鼓励同品牌连锁企业实行异地同品牌连锁店退货。

明确商家告知义务。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并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明确相关规则。对商家将退货商品再次销售明确了相关注意事项,即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经营者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于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再次销售时,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明确工作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当建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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