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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10个100亿级直播基地,新零售示范企业最高可获千万元大奖 深圳推出系列措施激活消费

2020年07月31日 11:46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gzlb/content/2020-07/30/content_8621009.htm

近日《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从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培育新兴消费、推动消费提质增效、支持外贸转内销、营造促消费良好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促消费措施,覆盖商业零售、夜间消费、文化旅游体育、餐饮住宿、新兴消费等多领域多业态,以此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被疫情抑制和冻结的消费需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助推市场加速复苏。其中,新零售示范企业最高可获千万元大奖,新迁入深圳的大型零售商业企业最高可获亿元重奖等政策引人瞩目。

《若干措施》提出,打造系列“深圳购物”活动品牌。举办“深圳购物节”“鹏城八月欢乐游购”等促消费活动,开展“深圳国际啤酒节”“岁末欢乐购”“深圳人游深圳”等主题促销活动,持续办好“深圳线上购物节”,打造“云逛街”“云购物”消费体验。对纳入市促消费活动计划的,每场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若干措施》指出,深圳将继续办好“深圳购物节”“鹏城八月欢乐游购”等促消费活动,开展“深圳国际啤酒节”“岁末欢乐购”“深圳人游深圳”等主题促销活动,持续办好“深圳线上购物节”,打造“云逛街”“云购物”消费体验,营造市场氛围,释放消费潜力,助力市场复苏。其中,对纳入市促消费活动计划的,每场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此外,深圳将建设“新十大文化设施”“十大特色文化街区”,举办首届深圳体育消费节、首届开渔节,聚焦文博会、国际音乐季、深圳动漫节、WTA年终总决赛、中国杯帆船赛等文旅节事重大活动,推动“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多业态联动消费。

在发展夜间经济方面,深圳将加强“1+N”夜间经济街区规划布局,重点打造海上世界、欢乐海岸等地标性夜间经济示范街,各区制定专项方案改造建设1条以上夜间经济示范街。以“夜深圳·潮生活”为主题,举办灯光夜市、泼水节、草地音乐节等特色夜市活动,开展“24小时不打烊”“七夕游园会”等夜间促销活动,打造一批夜间消费网红打卡地,带动夜间消费人气和流量,充分激发夜间消费潜力。

为鼓励市民绿色智能消费,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将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智能产品补贴计划,鼓励家电企业发放消费优惠券,对消费者新购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5G手机、4K和8K电视等智能数码产品和节能家电产品,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位居民最高补贴1000元。

在培育新兴消费方面,深圳加大力度鼓励企业发展新零售,支持线下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推广“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全渠道矩阵营销,扩大视频直播、视频社交、在线教育、数字音频等信息服务消费,开展信息消费进商圈、进社区、进医院、进校园、进企业等体验活动,打造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一批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智慧药房,加快无人体验店、智慧社区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满足“宅经济”“云生活”等新消费需求。围绕珠宝、服装、眼镜、钟表等产业建设“一站式”网红直播孵化器,支持直播企业、MCN机构等入驻,培育1000名网红主播,打造10个100亿级直播基地。打造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按照其商品零售额增量部分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000万元。

在推动消费提质增效方面,深圳鼓励企业在深圳设立销售总部,推动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在深设立独立法人,对新迁入深圳的,对零售商品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为1亿元,不重复享受总部企业落户和当年度商品零售额增长奖励。对大型零售商业企业集团在深圳新设立且零售额纳入“四上”统计的区域总部、业务总部、功能性总部等法人主体,按上述同等条件和标准给予奖励。支持中小批发零售企业扩大营业规模,对新纳入“四上”统计的企业(个体户),当年每贡献1000万元商品零售额,给予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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