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等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发布
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产品技术要求》),对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实施备案管理。
2023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人参、西洋参、灵芝》,将人参、西洋参、灵芝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此次发布的《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了3个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可用的辅料、剂型、工艺等技术要求,明确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要求如标志性成分、污染物指标等必须符合我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目前,与国外膳食补充剂产品备案主要采取“自主评价、自主备案、自负其责”的备案模式不同,为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节约制度成本、提高市场准入效能,法律明确我国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备案双轨市场准入运行模式。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必须基于已注册的产品制定,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并统一明确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在确保工业化、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前提下,成熟一批、纳入一批、备案一批。
此次将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纳入备案管理,是首次将我国传统中药类原料的保健食品纳入备案管理,故特别强调备案产品应符合传统食用方式、传统食用人群和传统加工工艺。同时要求备案人必须具备自己加工保健食品的能力,落实备案人的主体责任。为能够实现产品质量可控和标准化生产,备案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原料提取等前处理能力,暂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纳入备案管理,在传承传统保健养生文化的同时,保障备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产品技术要求》),对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实施备案管理。
2023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人参、西洋参、灵芝》,将人参、西洋参、灵芝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此次发布的《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了3个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可用的辅料、剂型、工艺等技术要求,明确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要求如标志性成分、污染物指标等必须符合我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目前,与国外膳食补充剂产品备案主要采取“自主评价、自主备案、自负其责”的备案模式不同,为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节约制度成本、提高市场准入效能,法律明确我国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备案双轨市场准入运行模式。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必须基于已注册的产品制定,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并统一明确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在确保工业化、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前提下,成熟一批、纳入一批、备案一批。
此次将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纳入备案管理,是首次将我国传统中药类原料的保健食品纳入备案管理,故特别强调备案产品应符合传统食用方式、传统食用人群和传统加工工艺。同时要求备案人必须具备自己加工保健食品的能力,落实备案人的主体责任。为能够实现产品质量可控和标准化生产,备案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原料提取等前处理能力,暂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纳入备案管理,在传承传统保健养生文化的同时,保障备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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