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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市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暑期班报名要注意

2016年06月30日 17:06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6/06/30/019205532.shtml

学习充电、购物消费、休闲玩乐……暑假已经到来,家长和孩子们都在计划如何享受和利用好这个假期。记者昨从鹿城区市监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暑期是学生消费纠纷事件的高发期,关乎学生的一些消费安全问题成为消费投诉热点。对此,12315指挥中心结合热点案例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家长们合理引导孩子消费,提高维权意识,注意孩子的暑期消费安全。

投诉热点1

各类培训班陷阱多

6月中旬,王女士在我 市某英语培训机构为孩子报了暑假英语补习班,总费用高达28800元,合同里写明签订后5日内可以退费,但要扣除1500元手续费。但孩子上课后,发现培训班的老师并非如广告宣传的是资深专业教师,王女士要求该机构退款,但遭到拒绝。

12315提醒:暑期各类培训机构纷纷大张旗鼓地举办培训班,其中收费混乱、名师做幌子、课时缩水、随意拼班等消费陷阱不容忽视。

选择暑期辅导班前,一要查询相关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培训项目范围内办学,教学老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格证书等。部分教育培训类机构为吸引眼球,推出“名校名师”、“短期包会”等宣传标语,极易误导消费者。二要多收集有用信息,家长做决定前应多方打听其教学质量和口碑信誉,可先让孩子试听课程、借阅课程资料等,选择真正适合孩子的培训机构。三要签订合同或协议,签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或协议。对于易引发纠纷的上课地点、授课师资、时数、违约责任、退费办法等条款,更应仔细查看。不轻信任何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所有约定都需落笔成文,以便作为维权凭证。

投诉热点2

游乐园设施安全堪忧

赵女士6月9日花30元购得我 市某公园内的游乐园门票。当陈女士带着孩子在该处游玩时,意外从游乐设施上摔下,赵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和赔偿,遭到拒绝。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市民黄先生的孩子身上。我 市某商家在游乐园内举办活动,黄先生的孩子被允许免费入园游玩,却不慎被游乐设备打伤,黄先生要求商家承担医药费和误工费,双方协商不下。

12315提醒:暑期游乐场所进入消费旺季,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提醒家长,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首先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带孩子到游乐场所玩耍,应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并先于孩子熟悉游乐场的周边环境,查看各处警示、提示标志,以便帮助孩子规避消费风险,避免造成人身危害。

同时,商家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对于该经营场所商家是比较熟悉的,应有预见危险和损失的能力,并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危险的发生。一旦孩子在游乐场所出现人身损害,家长应在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可要求经营者派人陪同前往医院,甚至由经营者对先期医药费进行支付,协商后续医疗费用等事宜。同时,家长要保留好消费及治疗的所有相关票据以及其他赔付费用的证明,以便后续向商家索赔有理有据。

投诉热点3

未成年人擅自购物

近日,14岁的市区女孩婷婷(化名)瞒着家长用积攒的零花钱在数码市场购买了一部价值2298元的数码产品。她的父亲王先生发现后随即带着该产品、外包装盒等到店里要求退货,但商家以“产品已激活使用,不能退货”为由拒绝。王先生认为,孩子未满18岁,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家不应将高价数码产品卖给她。但几经交涉,商家却拒绝退货退款。

12315提醒:据统计,近年来接到孩子私自进行大额消费的咨询与申诉数据显示,这些孩子的年纪普遍偏小,最大的不过十五六岁。购买的主要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这类大宗数码产品,价格多在四五百元以上,超过千元的也不少。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具体而言,婷婷擅自购买该数码产品的行为是无效的,商家应予以退货。此外,家长应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培养孩子养成合理消费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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