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对雷沃重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记者26日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中消协)获悉,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消协对雷沃重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披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法》)赋予职责,2016年7月1日,中消协就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7月2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中消协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已被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撤销的所有型号产品等六项内容。
陈剑在通报案件有关情况时说,2015年12月,中消协接到投诉举报函,反映山东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经调查,2015年11月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重工”),总部设在山东潍坊。
中消协成立专门工作组,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调查。同时,组织河北、内蒙、吉林、黑龙江等省(区)消协进行区域调查,获取了初步证据。
陈剑说,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中消协还根据《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履行了向工信部、公安部交管局等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建议职责。查询和调查过程中,得到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信部等单位的有力配合。
陈剑说,经深入调查取证,中消协向法院提交了涉案企业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关证据20余份。
陈剑称,中消协对涉案企业提起公益诉讼十分必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保护农民消费者利益的要求,规范和治理行业突出问题,警示和惩戒不法经营行为,是消协组织依法履职的要求。
据了解,这是中消协作为国家级别的消协组织,首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记者26日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中消协)获悉,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消协对雷沃重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披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法》)赋予职责,2016年7月1日,中消协就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7月2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中消协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已被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撤销的所有型号产品等六项内容。
陈剑在通报案件有关情况时说,2015年12月,中消协接到投诉举报函,反映山东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经调查,2015年11月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重工”),总部设在山东潍坊。
中消协成立专门工作组,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调查。同时,组织河北、内蒙、吉林、黑龙江等省(区)消协进行区域调查,获取了初步证据。
陈剑说,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中消协还根据《消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履行了向工信部、公安部交管局等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建议职责。查询和调查过程中,得到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信部等单位的有力配合。
陈剑说,经深入调查取证,中消协向法院提交了涉案企业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关证据20余份。
陈剑称,中消协对涉案企业提起公益诉讼十分必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保护农民消费者利益的要求,规范和治理行业突出问题,警示和惩戒不法经营行为,是消协组织依法履职的要求。
据了解,这是中消协作为国家级别的消协组织,首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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