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折扣越高退改签费用越贵 坐飞机知道这些可省钱
低调攀高的退改签费、被部分叫停的“伸腿费”、以及明年因天气等原因延误可能要旅客自理的食宿费……经常乘飞机的你有没有好好算笔账,只看到诱人折扣的特价机票,却忽略了更加严苛的退改签条件;屡被忽视的行李预付服务却能帮你少花冤枉钱。现在,中新网记者就来帮你理清打“飞的”的那些“费”。
【退改签费】
机票价格折扣越高 退改签费用越贵
不同航企对退改签费用有着不同的规定,但基本遵循“折扣越高,退票越贵”的原则。同时,各航企退改签标准变更的时间节点也略有不同,或以起飞前后划分,或以起飞前2小时为界。
以国航为例,7月30日北京飞往重庆的经济舱机票全价为1560元,起飞前折扣、特价机票的退票费分别为全价的20%、50%;即使全价购买的机票也需要支付5%的退票费;而头等舱和公务舱则可享受免费退票服务。而起飞后的退改签费用更加严格。
近年来,国内航企的退改签政策调整显得颇为低调,三个月前,南航、东航、国航还小幅上调了机票的退改签费用。记者注意到此次航企政策主要针对“以前与头等、公务舱享受同等退改签政策的经济舱全价票”。
变动幅度上,尤以南航最为突出。其经济舱全价机票由离站前2小时(含)前免费变更,改为收10%变更费;离站前2小时内,变更费收取比例从10%上调至20%;部分折扣舱位机票的自愿变更费和退票费也有所增加。
代理商“打包客票”退改签费高于直售票
“航企抬高退改签策略的出发点,主要是打击代理商虚占座位的行为,个人旅客突然改变行程的几率较小”,民航专家綦琦在接受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采访时表示,退改签比例过高会增加航企运营成本、提高风险,所以不会构成长期上调趋势。
由于代理销售渠道的存在,退改签规则不一致也是困扰旅客的一大难题。
记者在某机票代理平台搜索发现,单独销售的机票产品基本会遵循航企的退改签规则,而“打包客票”的退改签费则明显高出不少。
在代理商列出的“打包客票”退票规则中,起飞前2小时以外需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含)以内及起飞后需收取票面价100%的退票费;客票部分使用仅退未使用部分的税费。
“旅客可与航企的退改费用对比,过高可进行投诉处理。”易观旅游研究分析师朱正煜告诉中新网记者,目前部分航企已开始控制打包客票的价格和退改签费用,代理商操作空间相对少了。
专家:航企可给予个人旅客退改签优惠
相比公务出行和团队游旅客,个人旅客显然对退改签规则更为敏感。
计划10月去英国旅游的小田在签证下来之前就订好了往返机票,酷爱旅游的她有着自己的打算,“特意确认了退票费是1000元,如果面签没下来,即使加上退票费也比后来购买无折扣的机票便宜”。
“个人旅客的退改签操作,航企可尝试给予一定的优惠。”綦琦说,现在行业内也在提倡“提直降代”,如果直销比例高到一定程度,代理商违法乱象被遏制,退改签费用自然会下降。
十余年不被认可 航企全覆盖式收费遭处罚
近日,一则北京发改委对中国联合航空自立收取“选座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把此前就饱受争议的“选座费”再度推上风口浪尖,合不合法?该不该征收?
北京发改委对中联航处罚的认定标准来自两项条款:一是“国内航空机票价格按不同航线,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规定;二是“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的”。
记者发现,就在中联航被罚的当下,部分航企仍在对预选座位收费,为何只罚中联航?在民航专家王疆民看来,根据旅客提出的选座需求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而中联航显然是全覆盖式的收费。
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对中新网记者表示,航企自立收费项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国内探索‘选座费’已有十余年之久,不被认可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国内消费者还没有养成购买辅助性服务的习惯”,綦琦说,从“全包式”的服务到定制化服务,需要一个适应、养成的过程。
国内外“选座”有本质差别
尽管“选座费”在国内处境比较尴尬,但从国际范围来看,包括选座费等“对旅客的偏好选择进行收费”的行为已被市场认可,甚至成为航企的重要赢利点。
咨询公司IdeaWorks发布的《2015年辅助服务收入排名前十的航空公司》报告就显示,排名前三的航空公司1/3以上收入来自辅助服务收入;其中,美国LCC精神航空的辅助服务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高达43.4%。
都是“选座费”,国内外有何差别?张起淮坦言“机票定价策略的迥异”是问题关键,国外航企提供付费选座产品是其市场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追求差异化服务的体现,相互间采用自由定价进行竞争。
据他介绍,目前约有10家国外航企在涉华航线上推行付费选座产品,大部分只针对第一排和紧急出口的位置收费;也有的提供双人及多人相邻座位的选择。
“这种特殊定制服务,与国内航企仅在经济舱部分座位甚至多数座位提供‘意义不大’的付费选择性质不同。”
【预付费行李】
行前购买可省不少冤枉钱
没有提前购买预付费行李,这是某企业员工苏卓“赴日游”中最后悔的一件事。
今年“五一”,苏卓肩负“沉重”的代购任务去日本旅游。不料,回程办理登机时被告知行李超重了22公斤,一通拆封、砍价后,最终以超重7公斤计算,被收取了将近900元的超重罚款。
这段经历让苏卓念念不忘,“出发前,有经验的朋友还劝我先买个预付费行李,当时嫌麻烦就没管,回来一算,起码多花了好几百。”
国航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旅客购票后,可通过官方APP和电话购买预付费行李,超出第一件的预付价格为560元,而柜台则要700元,“这项服务仅限于国航点对点承运的航班,如果是与其他航空公司联运的航班,则无法使用”。
实际利用率低 旅客应多算“总账”
据朱正煜介绍,“预付费行李”服务,航企普遍没有特别的宣传,仅在常旅客中有普及。
目前国航、南航、海航、东航等航企均开设了这项服务。2015年年中,海南航空就在多条航线上推出预付费行李产品,“旅客可根据需要,对行李重量和件数进行预估,提前购买行李额”。
海航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相较于机场支付的费用,可以享受八折优惠,起飞前24内均可办理。
綦琦称,这项服务国内普及率较低,既有消费习惯的原因,也有航企对行李限制标准执行不严的因素,在挑选辅助性或者附加航空服务时,建议旅客多算“总账”。
【食宿费】
天气等原因致延误 食宿或需旅客自费
交通部近日发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根据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延误原因又不是旅客说了算,怎么辨真假,更没说谁来监管”,不少网友担心,新规的落地会让消费者降低与航企的博弈空间。
针对这一争议,中国民航大学民航发展政策与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刘光才在解读时表示,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国际上均明确航空公司可不担负相关费用。本规章的规定,可以理解为最低要求,但航空公司可以自行决定高于这个要求。
张起淮认为,航企后续服务标准、谁来监督管理……新规并没有体现。“从某种程度来看,加重了旅客出行成本,降低了航企的运营负担、扩大了其权益。”
航企自主制定延误补偿标准
新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给予航企一定的自主权,助推企业间良性竞争。《规定》明确,“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
除上述天气、空管等原因延误旅客食宿需自理外,由承运人自身造成的延误、备降或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这3种情况仍需承运人赔偿。
刘光才表示,旅客可以根据补偿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国内承运人需要在接下来的5个多月时间里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可以自行决定高于这个要求”。
“新规是行业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底线”,綦琦对此持有相同的观点,具体标准制定的主动权还在企业手里,预计三大航的标准基本会与指导性文件保持一致。
低调攀高的退改签费、被部分叫停的“伸腿费”、以及明年因天气等原因延误可能要旅客自理的食宿费……经常乘飞机的你有没有好好算笔账,只看到诱人折扣的特价机票,却忽略了更加严苛的退改签条件;屡被忽视的行李预付服务却能帮你少花冤枉钱。现在,中新网记者就来帮你理清打“飞的”的那些“费”。
【退改签费】
机票价格折扣越高 退改签费用越贵
不同航企对退改签费用有着不同的规定,但基本遵循“折扣越高,退票越贵”的原则。同时,各航企退改签标准变更的时间节点也略有不同,或以起飞前后划分,或以起飞前2小时为界。
以国航为例,7月30日北京飞往重庆的经济舱机票全价为1560元,起飞前折扣、特价机票的退票费分别为全价的20%、50%;即使全价购买的机票也需要支付5%的退票费;而头等舱和公务舱则可享受免费退票服务。而起飞后的退改签费用更加严格。
近年来,国内航企的退改签政策调整显得颇为低调,三个月前,南航、东航、国航还小幅上调了机票的退改签费用。记者注意到此次航企政策主要针对“以前与头等、公务舱享受同等退改签政策的经济舱全价票”。
变动幅度上,尤以南航最为突出。其经济舱全价机票由离站前2小时(含)前免费变更,改为收10%变更费;离站前2小时内,变更费收取比例从10%上调至20%;部分折扣舱位机票的自愿变更费和退票费也有所增加。
代理商“打包客票”退改签费高于直售票
“航企抬高退改签策略的出发点,主要是打击代理商虚占座位的行为,个人旅客突然改变行程的几率较小”,民航专家綦琦在接受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采访时表示,退改签比例过高会增加航企运营成本、提高风险,所以不会构成长期上调趋势。
由于代理销售渠道的存在,退改签规则不一致也是困扰旅客的一大难题。
记者在某机票代理平台搜索发现,单独销售的机票产品基本会遵循航企的退改签规则,而“打包客票”的退改签费则明显高出不少。
在代理商列出的“打包客票”退票规则中,起飞前2小时以外需收取票面价5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含)以内及起飞后需收取票面价100%的退票费;客票部分使用仅退未使用部分的税费。
“旅客可与航企的退改费用对比,过高可进行投诉处理。”易观旅游研究分析师朱正煜告诉中新网记者,目前部分航企已开始控制打包客票的价格和退改签费用,代理商操作空间相对少了。
专家:航企可给予个人旅客退改签优惠
相比公务出行和团队游旅客,个人旅客显然对退改签规则更为敏感。
计划10月去英国旅游的小田在签证下来之前就订好了往返机票,酷爱旅游的她有着自己的打算,“特意确认了退票费是1000元,如果面签没下来,即使加上退票费也比后来购买无折扣的机票便宜”。
“个人旅客的退改签操作,航企可尝试给予一定的优惠。”綦琦说,现在行业内也在提倡“提直降代”,如果直销比例高到一定程度,代理商违法乱象被遏制,退改签费用自然会下降。
十余年不被认可 航企全覆盖式收费遭处罚
近日,一则北京发改委对中国联合航空自立收取“选座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把此前就饱受争议的“选座费”再度推上风口浪尖,合不合法?该不该征收?
北京发改委对中联航处罚的认定标准来自两项条款:一是“国内航空机票价格按不同航线,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规定;二是“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的”。
记者发现,就在中联航被罚的当下,部分航企仍在对预选座位收费,为何只罚中联航?在民航专家王疆民看来,根据旅客提出的选座需求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而中联航显然是全覆盖式的收费。
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对中新网记者表示,航企自立收费项目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国内探索‘选座费’已有十余年之久,不被认可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国内消费者还没有养成购买辅助性服务的习惯”,綦琦说,从“全包式”的服务到定制化服务,需要一个适应、养成的过程。
国内外“选座”有本质差别
尽管“选座费”在国内处境比较尴尬,但从国际范围来看,包括选座费等“对旅客的偏好选择进行收费”的行为已被市场认可,甚至成为航企的重要赢利点。
咨询公司IdeaWorks发布的《2015年辅助服务收入排名前十的航空公司》报告就显示,排名前三的航空公司1/3以上收入来自辅助服务收入;其中,美国LCC精神航空的辅助服务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高达43.4%。
都是“选座费”,国内外有何差别?张起淮坦言“机票定价策略的迥异”是问题关键,国外航企提供付费选座产品是其市场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追求差异化服务的体现,相互间采用自由定价进行竞争。
据他介绍,目前约有10家国外航企在涉华航线上推行付费选座产品,大部分只针对第一排和紧急出口的位置收费;也有的提供双人及多人相邻座位的选择。
“这种特殊定制服务,与国内航企仅在经济舱部分座位甚至多数座位提供‘意义不大’的付费选择性质不同。”
【预付费行李】
行前购买可省不少冤枉钱
没有提前购买预付费行李,这是某企业员工苏卓“赴日游”中最后悔的一件事。
今年“五一”,苏卓肩负“沉重”的代购任务去日本旅游。不料,回程办理登机时被告知行李超重了22公斤,一通拆封、砍价后,最终以超重7公斤计算,被收取了将近900元的超重罚款。
这段经历让苏卓念念不忘,“出发前,有经验的朋友还劝我先买个预付费行李,当时嫌麻烦就没管,回来一算,起码多花了好几百。”
国航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旅客购票后,可通过官方APP和电话购买预付费行李,超出第一件的预付价格为560元,而柜台则要700元,“这项服务仅限于国航点对点承运的航班,如果是与其他航空公司联运的航班,则无法使用”。
实际利用率低 旅客应多算“总账”
据朱正煜介绍,“预付费行李”服务,航企普遍没有特别的宣传,仅在常旅客中有普及。
目前国航、南航、海航、东航等航企均开设了这项服务。2015年年中,海南航空就在多条航线上推出预付费行李产品,“旅客可根据需要,对行李重量和件数进行预估,提前购买行李额”。
海航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相较于机场支付的费用,可以享受八折优惠,起飞前24内均可办理。
綦琦称,这项服务国内普及率较低,既有消费习惯的原因,也有航企对行李限制标准执行不严的因素,在挑选辅助性或者附加航空服务时,建议旅客多算“总账”。
【食宿费】
天气等原因致延误 食宿或需旅客自费
交通部近日发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根据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延误原因又不是旅客说了算,怎么辨真假,更没说谁来监管”,不少网友担心,新规的落地会让消费者降低与航企的博弈空间。
针对这一争议,中国民航大学民航发展政策与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刘光才在解读时表示,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国际上均明确航空公司可不担负相关费用。本规章的规定,可以理解为最低要求,但航空公司可以自行决定高于这个要求。
张起淮认为,航企后续服务标准、谁来监督管理……新规并没有体现。“从某种程度来看,加重了旅客出行成本,降低了航企的运营负担、扩大了其权益。”
航企自主制定延误补偿标准
新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给予航企一定的自主权,助推企业间良性竞争。《规定》明确,“国内承运人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由航空公司自行决定”。
除上述天气、空管等原因延误旅客食宿需自理外,由承运人自身造成的延误、备降或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这3种情况仍需承运人赔偿。
刘光才表示,旅客可以根据补偿方案,自主决定选哪家航空公司,真正实现航空运输市场化。“国内承运人需要在接下来的5个多月时间里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并完善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可以自行决定高于这个要求”。
“新规是行业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底线”,綦琦对此持有相同的观点,具体标准制定的主动权还在企业手里,预计三大航的标准基本会与指导性文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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