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厨房:网络订餐“清流”?
沈清(化名)是一名66岁的退休老人,半年前,她与老伴从湖北老家到杭州帮女儿照顾孩子,听别人介绍可以做“家庭厨房”,厨艺精湛的沈清决定分担女儿的经济压力,在网上注册开了一家“沈阿姨小食店”。
不同于百度外卖等电商平台的纯商家入驻,“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的理念是“家庭做的饭多出来一份,正好有偿共享给想吃的人”。随着分享经济盛行,像沈清这样开“家厨”的人越来越多。但“家厨”出现至今,一直处于地位尴尬、安全存疑的状态。
在电商平台外卖餐馆无证经营、脏乱不堪丑闻不断的同时,“家厨”能否成为网络订餐业的一股“清流”?好吃无证的“家厨”,到底是该堵还是该疏?业界、专家对此看法不一。
外卖有了“家的味道”
邹芸是沈清的一位顾客,她也来自湖北,对她而言,吃多了各类线下餐馆的外卖,她更怀念“家的味道”,于是转向“家厨”,她特别喜欢沈阿姨做的千张肉、煎虾饼等。
“提前一天预定一份沈阿姨家的套餐,下班到家就能吃上,还是热乎乎的,特别感动。”邹芸说,这已经成为她几个月的习惯,“虽然很多人也提醒我家庭厨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但每次沈阿姨送来的饭菜很可口,我很放心。”
沈清说:“在网上,讲到底就是一个信任问题。我和老伴每天都去菜市场采购新鲜食材,对顾客们负责。好评越来越多,来买的人自然也越来越多,每天晚饭限定卖5份,有时能全部卖掉。”
按照沈清的计算,一个月也有三四千元的进账,虽然辛苦,但在她看来也值得。“女儿有房贷,可以帮她分担一些经济压力。赚来的钱足够家里一个月的伙食开销,还能给外孙女买玩具。”沈清说。
而对于大学刚毕业的徐静来说,“家厨”成为她的创业项目。22岁的徐静一直梦想着开一家蛋糕店,但启动资金不够,于是她在一家“家厨”平台上出售手工蛋糕和饼干,并慢慢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以后赚够了钱,也开一家真正属于自己的实体店。”徐静说。
“家厨”的火爆,源于多重优势。比如,扩大社会就业渠道;那些没有资金或能力投资餐饮业的人,可以获得一定额外收入;富有“家的味道”的特色私房菜,满足不同食客的需求。可以说,“家厨”兼顾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两方面的需求,其爆发式增长也在情理之中。
“家厨”类APP“觅食”联合创始人乐晨光认为:“通过这样的共享,他们或是补贴家用,或是选择创业,是多元化美食市场的补充。”
“脏乱差”还是“高大上”
隔着网络,“家厨”的卫生安全如何保障?有人担心“脏乱差”,有人称赞“高大上”,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对于“家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尚处于“中间地带”。
在各个“家厨”类APP平台上,家庭厨房的菜单大多配有诱人的美食图片,并标注了“家传秘方”“健康营养”“良心制作”等标语吸引眼球。
27岁的杨凡在银行工作,他认为“这些菜品照片很吸引人,看得出有不少照片都是专人拍摄,修图修的美,包括厨房的环境”。“但说到底越来越多人选择家厨,就是觉得吃得放心。”杨凡说。
不少“家厨”为了“自证清白”,还通过直播平台、朋友圈来直播做饭,徐静说:“我的顾客很固定,跟他们基本上都是微信好友。每一次朋友圈直播都会收获不少赞。以后会尝试一些直播平台,一边卖饼干赚钱,一边直播也能赚钱,还能收获更多顾客。”
然而,有专家认为,“家厨”可以说是目前监管体制外的食品安全隐患。之所以是隐患,因为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其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包括原料来源、厨房卫生、食品制备过程中的添加物、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婧表示,“家厨”送餐大多是靠自己开车,因此,这也加剧了其在外卖送货过程中由于保存不当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着“家厨”的快速发展,有些“家厨”的定位早已不是最开始设定的“家庭做的饭多出来一份,正好有偿共享给想吃的人”,而是向不特定公众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活动,变成一定意义上的小规模餐馆、蛋糕店。
例如,在这些家厨类平台上,可以真空包装的鸭舌、饼干、古法红糖等单品,销量十分可观。有业内人士指出,某些“家厨”的饭菜大有流水线生产之势,已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家厨”。而且无论是平台还是单个“家厨”,一旦做大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就不会不管。
游走在合法与非法边缘的家庭厨房,目前的监管基本全靠平台、家厨的自律。记者了解到,这些家厨类APP都有一套自己的监管标准。例如,在“回家吃饭”中,宣传“小锅小灶,上门审核,健康认证,人保保险”,而经营者也都公布了自己的实名认证、联系方式、健康认证和对厨房环境的检测、上门认证等信息。“丫米厨房”有“消费者安全保障”和“商户实名认证”两项审核环节,其中“安全保障”是提交厨师和家庭厨房的合照、油和主要调料照片等。
“觅食”上线近两年,日均订单量有上万单,投诉率约0.1%。乐晨光介绍,投诉的主要类型为物流延误、菜品分量不足。家庭厨房的每一份食品有“美食保”的保险,出现问题就可赔付,但上线一年半还未发生过赔付。
能否成为网约车“第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被看作是对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的补充。
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巫琼妮表示,《办法》通篇讲的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但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三十八条等的规定,如果家庭厨房由一个平台管理,各人员厨房自己接订单自己销售的,那么应按第三方平台的情况备案。
另据《办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巫琼妮认为,“家厨”在无法取得相应许可证之前,网上经营、销售食品都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其地位与小作坊相等,如存在相应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会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办法》对其进行查处。
“回家吃饭”对外宣传有超万名“家庭厨师”入驻。“觅食”提供的数据显示,部分地区的日均订单量超过1万单。一边是良好的市场反应,另一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争议。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食品安全法》和《办法》均未对“家厨”做出明确的监管意见,“家厨”到底归为餐饮单位、食品摊贩,还是“第三类”,有待观望。
不过,上海市已针对“家厨”开始动刀。7月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已组织依法查处“丫米”等本市“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的违法行为,并对“回家吃饭”、“觅食”等“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依法移送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并表示坚决打击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不支持“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
公告称,此类网络订餐模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审查入网经营者资质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油烟、噪声扰民和消防安全等问题。
巫琼妮表示,上海市的做法就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认定,把“家厨”归为无证的餐饮行为,属于不合法经营。虽然“家厨”与“网约车”同为分享经济,但是食品安全问题更为敏感。
专家呼吁监管创新
据“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发起的一项有关“家厨”的投票调查显示,共13250名网民参与,67.4%的网民支持,26.6%的网民反对,6%的网民无所谓。
受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家厨”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该严格管控,但更需要监管创新。
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孙怡表示,陌生的个体之间进行分享,除平台建立信任保障外,没有任何供需方所属企业或交易担保、抵押实物等背书,分享经济实质上是一种信任经济。信任是陌生个体分享行为发生的前提。
但是,多行业的分享经济不监管又不行。“互联网企业大多只能掌控线上的资源,帮助用户完成资源对接。然而,对于这些资源的质量,也就是线下真实服务,却不能控制,这就导致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国际创业学院中国区副院长徐小军说。
当前,我国对于经济活动的主要监管手段,包括设置准入许可、执业资质、数量控制、价格管制等,在分享经济面前都很难实施。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认为,相对于借助临街商铺从事餐饮服务的酒店、饭馆等传统餐饮经营行为,“家厨”所具有的“散户”形式加剧监管的难度,并且,分享经济的一个特点是,人人都可以利用自己的闲置资源兼职从事经营活动,这使得市场上相关个体从业人员呈现几何级增长,行政监管会显得力不从心。
杨建华建议,对于“家厨”的界定需要慎重,否则会造成社会、行业的极大反弹。而且,“家厨”事实上比食品摊贩、食品作坊更容易监管,一般都是固定场所,可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网友“麦芒”表示,对于新生事物,应用包容的态度。“家厨”的多方要素都表明其既不同于餐饮单位,又优于食品摊贩,“家厨”发展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但不能与“黑心作坊”划等号。我们该做的应是规范化,帮助它健康发展。
有专家建议,如果认定“家厨”合理,各方也需要通过风险交流,告知消费者有关安全隐患,毕竟,消费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环节。
沈清(化名)是一名66岁的退休老人,半年前,她与老伴从湖北老家到杭州帮女儿照顾孩子,听别人介绍可以做“家庭厨房”,厨艺精湛的沈清决定分担女儿的经济压力,在网上注册开了一家“沈阿姨小食店”。
不同于百度外卖等电商平台的纯商家入驻,“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的理念是“家庭做的饭多出来一份,正好有偿共享给想吃的人”。随着分享经济盛行,像沈清这样开“家厨”的人越来越多。但“家厨”出现至今,一直处于地位尴尬、安全存疑的状态。
在电商平台外卖餐馆无证经营、脏乱不堪丑闻不断的同时,“家厨”能否成为网络订餐业的一股“清流”?好吃无证的“家厨”,到底是该堵还是该疏?业界、专家对此看法不一。
外卖有了“家的味道”
邹芸是沈清的一位顾客,她也来自湖北,对她而言,吃多了各类线下餐馆的外卖,她更怀念“家的味道”,于是转向“家厨”,她特别喜欢沈阿姨做的千张肉、煎虾饼等。
“提前一天预定一份沈阿姨家的套餐,下班到家就能吃上,还是热乎乎的,特别感动。”邹芸说,这已经成为她几个月的习惯,“虽然很多人也提醒我家庭厨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但每次沈阿姨送来的饭菜很可口,我很放心。”
沈清说:“在网上,讲到底就是一个信任问题。我和老伴每天都去菜市场采购新鲜食材,对顾客们负责。好评越来越多,来买的人自然也越来越多,每天晚饭限定卖5份,有时能全部卖掉。”
按照沈清的计算,一个月也有三四千元的进账,虽然辛苦,但在她看来也值得。“女儿有房贷,可以帮她分担一些经济压力。赚来的钱足够家里一个月的伙食开销,还能给外孙女买玩具。”沈清说。
而对于大学刚毕业的徐静来说,“家厨”成为她的创业项目。22岁的徐静一直梦想着开一家蛋糕店,但启动资金不够,于是她在一家“家厨”平台上出售手工蛋糕和饼干,并慢慢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以后赚够了钱,也开一家真正属于自己的实体店。”徐静说。
“家厨”的火爆,源于多重优势。比如,扩大社会就业渠道;那些没有资金或能力投资餐饮业的人,可以获得一定额外收入;富有“家的味道”的特色私房菜,满足不同食客的需求。可以说,“家厨”兼顾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两方面的需求,其爆发式增长也在情理之中。
“家厨”类APP“觅食”联合创始人乐晨光认为:“通过这样的共享,他们或是补贴家用,或是选择创业,是多元化美食市场的补充。”
“脏乱差”还是“高大上”
隔着网络,“家厨”的卫生安全如何保障?有人担心“脏乱差”,有人称赞“高大上”,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对于“家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尚处于“中间地带”。
在各个“家厨”类APP平台上,家庭厨房的菜单大多配有诱人的美食图片,并标注了“家传秘方”“健康营养”“良心制作”等标语吸引眼球。
27岁的杨凡在银行工作,他认为“这些菜品照片很吸引人,看得出有不少照片都是专人拍摄,修图修的美,包括厨房的环境”。“但说到底越来越多人选择家厨,就是觉得吃得放心。”杨凡说。
不少“家厨”为了“自证清白”,还通过直播平台、朋友圈来直播做饭,徐静说:“我的顾客很固定,跟他们基本上都是微信好友。每一次朋友圈直播都会收获不少赞。以后会尝试一些直播平台,一边卖饼干赚钱,一边直播也能赚钱,还能收获更多顾客。”
然而,有专家认为,“家厨”可以说是目前监管体制外的食品安全隐患。之所以是隐患,因为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其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包括原料来源、厨房卫生、食品制备过程中的添加物、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婧表示,“家厨”送餐大多是靠自己开车,因此,这也加剧了其在外卖送货过程中由于保存不当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着“家厨”的快速发展,有些“家厨”的定位早已不是最开始设定的“家庭做的饭多出来一份,正好有偿共享给想吃的人”,而是向不特定公众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活动,变成一定意义上的小规模餐馆、蛋糕店。
例如,在这些家厨类平台上,可以真空包装的鸭舌、饼干、古法红糖等单品,销量十分可观。有业内人士指出,某些“家厨”的饭菜大有流水线生产之势,已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家厨”。而且无论是平台还是单个“家厨”,一旦做大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就不会不管。
游走在合法与非法边缘的家庭厨房,目前的监管基本全靠平台、家厨的自律。记者了解到,这些家厨类APP都有一套自己的监管标准。例如,在“回家吃饭”中,宣传“小锅小灶,上门审核,健康认证,人保保险”,而经营者也都公布了自己的实名认证、联系方式、健康认证和对厨房环境的检测、上门认证等信息。“丫米厨房”有“消费者安全保障”和“商户实名认证”两项审核环节,其中“安全保障”是提交厨师和家庭厨房的合照、油和主要调料照片等。
“觅食”上线近两年,日均订单量有上万单,投诉率约0.1%。乐晨光介绍,投诉的主要类型为物流延误、菜品分量不足。家庭厨房的每一份食品有“美食保”的保险,出现问题就可赔付,但上线一年半还未发生过赔付。
能否成为网约车“第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被看作是对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的补充。
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巫琼妮表示,《办法》通篇讲的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但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三十八条等的规定,如果家庭厨房由一个平台管理,各人员厨房自己接订单自己销售的,那么应按第三方平台的情况备案。
另据《办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巫琼妮认为,“家厨”在无法取得相应许可证之前,网上经营、销售食品都存在合法性的问题。其地位与小作坊相等,如存在相应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会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办法》对其进行查处。
“回家吃饭”对外宣传有超万名“家庭厨师”入驻。“觅食”提供的数据显示,部分地区的日均订单量超过1万单。一边是良好的市场反应,另一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争议。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食品安全法》和《办法》均未对“家厨”做出明确的监管意见,“家厨”到底归为餐饮单位、食品摊贩,还是“第三类”,有待观望。
不过,上海市已针对“家厨”开始动刀。7月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已组织依法查处“丫米”等本市“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的违法行为,并对“回家吃饭”、“觅食”等“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依法移送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并表示坚决打击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不支持“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
公告称,此类网络订餐模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审查入网经营者资质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油烟、噪声扰民和消防安全等问题。
巫琼妮表示,上海市的做法就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认定,把“家厨”归为无证的餐饮行为,属于不合法经营。虽然“家厨”与“网约车”同为分享经济,但是食品安全问题更为敏感。
专家呼吁监管创新
据“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发起的一项有关“家厨”的投票调查显示,共13250名网民参与,67.4%的网民支持,26.6%的网民反对,6%的网民无所谓。
受访的多位专家表示,“家厨”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该严格管控,但更需要监管创新。
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孙怡表示,陌生的个体之间进行分享,除平台建立信任保障外,没有任何供需方所属企业或交易担保、抵押实物等背书,分享经济实质上是一种信任经济。信任是陌生个体分享行为发生的前提。
但是,多行业的分享经济不监管又不行。“互联网企业大多只能掌控线上的资源,帮助用户完成资源对接。然而,对于这些资源的质量,也就是线下真实服务,却不能控制,这就导致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国际创业学院中国区副院长徐小军说。
当前,我国对于经济活动的主要监管手段,包括设置准入许可、执业资质、数量控制、价格管制等,在分享经济面前都很难实施。
浙江省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认为,相对于借助临街商铺从事餐饮服务的酒店、饭馆等传统餐饮经营行为,“家厨”所具有的“散户”形式加剧监管的难度,并且,分享经济的一个特点是,人人都可以利用自己的闲置资源兼职从事经营活动,这使得市场上相关个体从业人员呈现几何级增长,行政监管会显得力不从心。
杨建华建议,对于“家厨”的界定需要慎重,否则会造成社会、行业的极大反弹。而且,“家厨”事实上比食品摊贩、食品作坊更容易监管,一般都是固定场所,可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网友“麦芒”表示,对于新生事物,应用包容的态度。“家厨”的多方要素都表明其既不同于餐饮单位,又优于食品摊贩,“家厨”发展可能会造成安全隐患,但不能与“黑心作坊”划等号。我们该做的应是规范化,帮助它健康发展。
有专家建议,如果认定“家厨”合理,各方也需要通过风险交流,告知消费者有关安全隐患,毕竟,消费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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