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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散热器未达标 北京市消协约谈12家企业

2016年08月15日 17:46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6/08/15/019296238.shtml

40组散热器中有15个样品没有达到明示散热量的95%,有的样品实测散热量仅达到明示值的67%。昨天上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针对近期对40组散热器样品比较试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约谈了12家散热器生产企业。

此次比较试验样品由消协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随机购买于北京的建材、家居市场,涉及21个企业生产的40组散热器样品,其中钢制散热器20 组,铜铝复合散热器20组。经测试,有15个样品未达到购买时销售方明示散热量的95%,将近购买样品的半数,甚至有样品实测散热量仅达到明示值的 67%。

市消协表示,虚标产品散热量夸大取暖效果的做法在散热器行业中并非个别现象,散热器行业小作坊式企业和规模化企业并存,个别生产企业擅自篡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用以欺骗消费者。

采样人员购买样品时发现,行业内很多生产企业采取并不科学的“推算法”(普遍做法是仅测试600mm规格高度样品的散热量,然后1500mm、1800mm等规格简单地用四则运算的方法推算),使部分产品明示的散热量与实测值相距甚远。

另外,由于行业竞争激烈,销售人员出于售卖的压力,利用普通消费者不懂行、不会刨根问底的漏洞,故意夸大或压低散热量数值(夸大散热量是为了压制其他品牌相似规格的产品;压低散热量是为了增加消费者购买散热器的片数)。消费者购买散热器时,夸大散热量会导致消费者安装的散热器达不到预期的取暖效果;故意压低散热量则会让消费者多掏腰包,造成浪费。

北京消协为此向约谈的散热器生产企业发出劝谕函,劝谕生产企业应科学标示产品散热量数值;不得故意虚标散热量;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将明示散热量标注在说明书上随产品一同销售,杜绝销售终端对散热量抬高压低的行为,避免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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