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消费指南

“三包”期是一年还是三年

2016年08月16日 18:17 信息来源:http://jsgs.jschina.com.cn/system/2016/08/16/029415213.shtml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来到了阜宁县消费者协会,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张先生于2013年11月12日在阜宁县某超市内购买了航天BCD-140冰箱一台,2016年3月1日,发现冰箱不制冷,无法正常使用。他立即找经营者交涉,经营者的答复是:此冰箱是2013年11月购买的,冰箱“三包”期限为一年,早就过了包修期,如要修理,费用自理。对国家的“三包”有所了解的张先生,认为冰箱的主要部件“三包”期限应是三年,冰箱仍在三包期内,要求经营者支付维修费用。双方意见相持不下,冰箱的维修问题无法解决。交涉无果的张先生来到了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经初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为此,消协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讲明了冰箱的“三包”期限是整机一年,主要部件是三年。经核查,此冰箱疑似压缩机损坏。压缩机是主要部件,三包期应是三年,经营者应履行包修的义务。经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由经营者免费为消费者维修冰箱的调解协议。张先生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