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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六个要”!河北省消协发布“双十一”网购消费警示

2018年11月02日 13:46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8-11/01/content_6410855.htm

“双十一”在即,各大电商平台与网络商家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为让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能够买到物美价廉、货真价实的商品,河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尽兴购物的同时,保持清醒头脑,防范网购风险,做到理性消费。

要谨慎筛选。如今网络交易平台繁多,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的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商家,并在购物前多关注网店信誉级别。

要货比三家。购买商品时,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不要被低价迷惑盲目下单。要注意货比三家,除比较价格外,还应查看商家信誉、商品描述、商品评价等综合信息。

要防止受骗。不要点击卖家通过QQ、旺旺等发送的付款链接,也不要轻信卖家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行为,以防进入钓鱼网站。

要仔细验货。收货时应当场开箱查验,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要保留证据。以往受理的投诉中,许多消费者因没留意网站公示的促销活动条款、售后规则等内容,导致事后与商家发生争议时维权困难。因此消费者网购后要妥善保管好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快递单号等电子证据。

要依法维权。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将保存的证据形成材料,寄送给相关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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