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阻碍房屋租赁市场有序发展 法官提醒:租户应与房主直接商谈
近年来,黑中介公司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刚毕业的学生族等租户工作繁忙、时间精力有限、法律意识不强等特点,不断翻新手段,强占房屋租金以及押金,受害者大多数是弱势群体,势单力薄,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息事宁人。黑中介公司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一定程度地阻碍了房屋租赁市场正常有序发展。5月22日,海淀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黑中介人员敲诈勒索租户的案件,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明明等4人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海淀法院表示,被告人刘明明、徐广强、陈晓光、李志鹏案发前系北京道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负责出租房屋、催收租金、解决租赁纠纷等工作。2016年5月至11月间,四名被告人在其公司所负责出租的海淀区西直门钻河公馆及交大东路等三处小区,多次采用踹门、撬锁、拆除隔断、损毁被害人财物等暴力威胁手段,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时强令被害人搬离所租房屋,以此方式强行占有被害人所付房屋租金及押金,并在上述过程中,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钱财。
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该房屋中介公司从房主处租来房屋打隔断后对外进行出租,为了强占租户的租金、押金以及索要合同以外钱款,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通常会在租户入住后多次在深夜来到租户家里查房,并且大声吵嚷,在租户家里长时间逗留,若发现实际入住的人数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即要求租户补交一定费用;在租户入住不久且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中介公司的人员会以租户扰民、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要求租户搬出房屋,若租户想继续租住,则要在合同外再补交高额费用。当租户提出异议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就会对租户进行威胁、恐吓,并且断水、断电、换锁、强拆隔断甚至与租户大打出手,以迫使租户搬离所租的房屋且不退房屋剩余的租金以及押金。当租户搬离后,下一批租户入住时会有相同的遭遇,其中一名被告人交代,这种方式仅为该中介人员获利的手段之一。
该四名被告人中有两名是刑满释放人员,据该中介工作人员称,该公司有专门负责解决与租户之间纠纷的工作人员,当业务员与租户因上述纠纷无法解决时,都是由专人出面解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四名被告人不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租金及押金的损失,还在明知租户合同未到期且无相关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为了加快涉案房间流转获取经济利益,寻找各种理由以被害人违反合同约定为借口,采用深夜查房、大声吵嚷、踢踹房门等方式给被害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同时给被害人施加精神压力,意图迫使被害人搬离所租房屋;当遇到被害人不配合或者反抗时,立即索取合同以外的钱款并以恶言相告,同时采用换锁、断水、断电、强拆隔断等方式,意图通过暴力、胁迫的方式使被害人产生惧怕心理,达到另行索取钱款或者使被害人委曲求全放弃已经缴纳租金及押金的目的。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法官提醒广大租户,在租赁房屋时要找正规的房屋经纪公司,可以在网络上查看有关房屋经纪公司的评价后再与该公司进一步接触;尽量选择跟房主本人商谈,仔细查验房产证和房主身份证等证件,切勿相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入住人数要求或者有扰民等标准比较模糊的条款一定要询问明白;明确租金以及押金的缴纳时间、方式,明确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网费以及卫生、物业、维修等费用的承担问题;查明房内物品情况列出清单,如有损坏需详细注明;出现问题及时通过物业公司、居委会、派出所等协调解决,同时保留好证据,必要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近年来,黑中介公司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刚毕业的学生族等租户工作繁忙、时间精力有限、法律意识不强等特点,不断翻新手段,强占房屋租金以及押金,受害者大多数是弱势群体,势单力薄,最终选择了忍气吞声,息事宁人。黑中介公司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一定程度地阻碍了房屋租赁市场正常有序发展。5月22日,海淀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黑中介人员敲诈勒索租户的案件,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明明等4人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海淀法院表示,被告人刘明明、徐广强、陈晓光、李志鹏案发前系北京道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负责出租房屋、催收租金、解决租赁纠纷等工作。2016年5月至11月间,四名被告人在其公司所负责出租的海淀区西直门钻河公馆及交大东路等三处小区,多次采用踹门、撬锁、拆除隔断、损毁被害人财物等暴力威胁手段,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时强令被害人搬离所租房屋,以此方式强行占有被害人所付房屋租金及押金,并在上述过程中,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强行向被害人索要钱财。
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该房屋中介公司从房主处租来房屋打隔断后对外进行出租,为了强占租户的租金、押金以及索要合同以外钱款,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通常会在租户入住后多次在深夜来到租户家里查房,并且大声吵嚷,在租户家里长时间逗留,若发现实际入住的人数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即要求租户补交一定费用;在租户入住不久且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中介公司的人员会以租户扰民、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要求租户搬出房屋,若租户想继续租住,则要在合同外再补交高额费用。当租户提出异议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就会对租户进行威胁、恐吓,并且断水、断电、换锁、强拆隔断甚至与租户大打出手,以迫使租户搬离所租的房屋且不退房屋剩余的租金以及押金。当租户搬离后,下一批租户入住时会有相同的遭遇,其中一名被告人交代,这种方式仅为该中介人员获利的手段之一。
该四名被告人中有两名是刑满释放人员,据该中介工作人员称,该公司有专门负责解决与租户之间纠纷的工作人员,当业务员与租户因上述纠纷无法解决时,都是由专人出面解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四名被告人不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租金及押金的损失,还在明知租户合同未到期且无相关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为了加快涉案房间流转获取经济利益,寻找各种理由以被害人违反合同约定为借口,采用深夜查房、大声吵嚷、踢踹房门等方式给被害人的生活带来不便,同时给被害人施加精神压力,意图迫使被害人搬离所租房屋;当遇到被害人不配合或者反抗时,立即索取合同以外的钱款并以恶言相告,同时采用换锁、断水、断电、强拆隔断等方式,意图通过暴力、胁迫的方式使被害人产生惧怕心理,达到另行索取钱款或者使被害人委曲求全放弃已经缴纳租金及押金的目的。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法官提醒广大租户,在租赁房屋时要找正规的房屋经纪公司,可以在网络上查看有关房屋经纪公司的评价后再与该公司进一步接触;尽量选择跟房主本人商谈,仔细查验房产证和房主身份证等证件,切勿相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入住人数要求或者有扰民等标准比较模糊的条款一定要询问明白;明确租金以及押金的缴纳时间、方式,明确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网费以及卫生、物业、维修等费用的承担问题;查明房内物品情况列出清单,如有损坏需详细注明;出现问题及时通过物业公司、居委会、派出所等协调解决,同时保留好证据,必要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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