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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消协温馨提醒: “五一”出去玩注意这些细节

2020年04月30日 09:46 信息来源:http://www.cca.org.cn/jmxf/detail/29561.html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人们出游情绪高涨,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眉山市彭山区消费者协会发布旅游消费温馨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选择旅行社要谨慎。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好的旅行社,不要被价格牵着走。

签订合同要看清。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的交通工具和档次,旅行时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还可以拒签。凡遇有歧视或含糊其辞的内容,必要时应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广告陷阱要防备。一些旅游公司往往采取在广告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这里边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谨防上当受骗。

消费凭证要保存。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发生纠纷时以便为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消费维权要主动。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到当地旅游监管、市场监管、消协等部门投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旅游安全要注意。在旅游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安全,要照顾好老人和小孩的安全,特别要注意保证人身、财物、交通、住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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