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食“燕窝”触发消费公益诉讼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河南省消协)获悉,全国首例以消费者协会为原告,以售假企业和直播带货平台为被告的消费公益诉讼案件,日前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立案审理。
河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案件的办理,将进一步探索规范直播带货等新营销方式、新业态领域的途径和方法,为立法、司法和今后市场监管实践提供更多有益参考。
2020年11月4日,有网友质疑辛巴以及徒弟“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售卖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是类似糖水一样的液体。随后,职业打假人王海于2020年11月7日在微博爆料称,辛巴售卖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蛋白质含量为零,并呼吁已购买的消费者尽快要求退一赔三。据王海在2020年11月19日晒出的专业机构检测报告显示,该“燕窝”蔗糖含量为4.8%,碳水化合物含量为5%,蛋白质和氨基酸含量为零,且作为燕窝真假判断标准的唾液酸含量仅为0.014%,确认该产品为糖水。据了解,该批燕窝主要销售区域为河南省。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经过半年多的工作,河南省消协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了对本案相关企业的约谈、调查取证,以及座谈研讨,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并于2021年8月3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提交立案材料,对涉案各方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7971.4156万元。2021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依法受理了该案。
据河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案的社会影响恶劣,售假数额巨大,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本次公益诉讼,是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的有益探索,对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所存在的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河南省消协)获悉,全国首例以消费者协会为原告,以售假企业和直播带货平台为被告的消费公益诉讼案件,日前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立案审理。
河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案件的办理,将进一步探索规范直播带货等新营销方式、新业态领域的途径和方法,为立法、司法和今后市场监管实践提供更多有益参考。
2020年11月4日,有网友质疑辛巴以及徒弟“时大漂亮”在直播间售卖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是类似糖水一样的液体。随后,职业打假人王海于2020年11月7日在微博爆料称,辛巴售卖的“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蛋白质含量为零,并呼吁已购买的消费者尽快要求退一赔三。据王海在2020年11月19日晒出的专业机构检测报告显示,该“燕窝”蔗糖含量为4.8%,碳水化合物含量为5%,蛋白质和氨基酸含量为零,且作为燕窝真假判断标准的唾液酸含量仅为0.014%,确认该产品为糖水。据了解,该批燕窝主要销售区域为河南省。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经过半年多的工作,河南省消协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了对本案相关企业的约谈、调查取证,以及座谈研讨,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等工作程序,并于2021年8月3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线上提交立案材料,对涉案各方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7971.4156万元。2021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依法受理了该案。
据河南省消协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案的社会影响恶劣,售假数额巨大,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本次公益诉讼,是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的有益探索,对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所存在的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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