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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优化调整联动机制 加大对困难群众补贴力度

2022年09月01日 11:04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介绍,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要求全面落实低保扩围政策、尽快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大遇困群众救助力度、抓紧把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政策落实到位,决定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这次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补贴力度,主要政策内容有两条,一是扩大保障范围,二是降低启动条件。

在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方面,现行的价补联动机制是2021年修订完善的,覆盖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7类人群。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在上述7类群体基础上,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2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补联动机制的保障范围,预计可多惠及约900万人,共覆盖困难群众约6700万人。

同时,将现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0%,同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发放价格补贴等其他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已经适当降低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阶段性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

为确保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落实五个措施:第一,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责任,按照规定做好物价补贴所需资金安排。第二,全面梳理保障范围和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第三,认真落实启动条件要求,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第四,严格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准确测算补贴标准。第五,健全工作执行机制,优化工作程序,提高效率,务必做到在物价指数公布当月就把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保障物价补贴发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民政部近些年指导地方完善制度政策,健全运行机制,优化简化流程,在扩围增效上做了大量工作,低保制度总体运行平稳,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截至今年6月份,全国城乡低保共救助4062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0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362万人;全国城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734元、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54元,今年上半年累计支出低保资金926.2亿元。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介绍,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地方做好四方面工作:加大低保政策落实力度,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切实做好急难临时救助工作,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渠道。

当前,针对困难群众有可能继续增加的情况,下一步民政部门重点从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两个方面来强化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动态监测就是进一步完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更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纳入监测范围。综合帮扶就是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针对不同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政策,建立起救助的圈层,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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