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气质量有了新思路——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解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国务院日前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各项措施显示,统筹兼顾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更加突出;同时释放出从发展路径上思考大气污染防治未来方向的强烈信号。
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就《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并回应社会关切。
“四个明确”贯穿《行动计划》始终
刘炳江表示,作为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明确”——
明确了总体思路。“《行动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明确了改善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总量均下降10%以上。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分别提出改善目标,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明确了重点任务。“《行动计划》提出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四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五是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六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七是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八是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九是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明确了责任落实。“《行动计划》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新任务、新问题有新思路、新做法
与以往相比,《行动计划》在面临形势、治理思路、治理重点和具体措施上有什么不同?
刘炳江表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但是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频发,“产业结构偏重化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此外,我国对二氧化硫的治理比较彻底和成功,但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还在路上,尤其是气象条件给空气质量改善带来了很大不确定性。
面对这些新任务与新问题,刘炳江指出,《行动计划》不仅传承、延续了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还出台了不少新的解决思路与特色做法: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改善PM2.5为主线(当前我国空气质量污染仍以PM2.5为主要矛盾),明确PM2.5的下降目标;二是坚持系统治污,大力协同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的调整,尤其是交通领域的低碳绿色转型发展,突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三是强化联防联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经由“2+26”城市变为“2+36”城市,长三角与京津冀基本上协同打通,整体解决东部地区的大气污染。
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是重点
来自生态环境部的监测数据显示:氮氧化物是拉动PM2.5快速上升的主要因子,而移动源是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贡献者。为此,《行动计划》比以往更加突出交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并在发展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方面出台了一些举措。“《行动计划》关于交通源措施的数据量化指标很多,原来是从点上找经验、开辟新路径,现在到了全面治理时期。”刘炳江表示。
刘炳江介绍,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众多具体措施中,有“四个更加”值得关注。
第一,货运结构调整更加聚焦关键领域。“对于煤炭领域,强化煤炭主产区煤炭和焦炭中长距离的运输要求,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同时,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炭等行业项目的审核和监管重点,实现煤炭清洁运输‘上游监管’。对于重点行业领域,扩展铁路专用线建设范围,明确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储煤基地以及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的建设要求。对于港口领域,在重点区域港口的基础上,增加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清洁运输的比例要求,力争达到80%。”
第二,机动车清洁发展更加强调新能源化。“抓好公共领域的车辆和重型货车两个重点,促进清洁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对公共领域车辆,要求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80%;对中重型货车,提出发展零排放货车的要求。”
第三,非道路移动源更加强化综合治理。“对于新能源替代和老旧车辆淘汰都有非常具体的要求,可操作可实现。”
第四,成品油质量更加突出全链条监管。“为保证油品质量,《行动计划》要求有关部门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六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坚决打击将非标油作为发动机燃料的销售行为。”
国务院日前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各项措施显示,统筹兼顾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更加突出;同时释放出从发展路径上思考大气污染防治未来方向的强烈信号。
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就《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并回应社会关切。
“四个明确”贯穿《行动计划》始终
刘炳江表示,作为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明确”——
明确了总体思路。“《行动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明确了改善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总量均下降10%以上。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分别提出改善目标,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明确了重点任务。“《行动计划》提出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四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五是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六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七是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八是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九是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
明确了责任落实。“《行动计划》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新任务、新问题有新思路、新做法
与以往相比,《行动计划》在面临形势、治理思路、治理重点和具体措施上有什么不同?
刘炳江表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但是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频发,“产业结构偏重化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此外,我国对二氧化硫的治理比较彻底和成功,但是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治理还在路上,尤其是气象条件给空气质量改善带来了很大不确定性。
面对这些新任务与新问题,刘炳江指出,《行动计划》不仅传承、延续了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还出台了不少新的解决思路与特色做法: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以改善PM2.5为主线(当前我国空气质量污染仍以PM2.5为主要矛盾),明确PM2.5的下降目标;二是坚持系统治污,大力协同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的调整,尤其是交通领域的低碳绿色转型发展,突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三是强化联防联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经由“2+26”城市变为“2+36”城市,长三角与京津冀基本上协同打通,整体解决东部地区的大气污染。
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是重点
来自生态环境部的监测数据显示:氮氧化物是拉动PM2.5快速上升的主要因子,而移动源是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贡献者。为此,《行动计划》比以往更加突出交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并在发展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方面出台了一些举措。“《行动计划》关于交通源措施的数据量化指标很多,原来是从点上找经验、开辟新路径,现在到了全面治理时期。”刘炳江表示。
刘炳江介绍,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众多具体措施中,有“四个更加”值得关注。
第一,货运结构调整更加聚焦关键领域。“对于煤炭领域,强化煤炭主产区煤炭和焦炭中长距离的运输要求,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同时,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炭等行业项目的审核和监管重点,实现煤炭清洁运输‘上游监管’。对于重点行业领域,扩展铁路专用线建设范围,明确年货运量在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储煤基地以及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的建设要求。对于港口领域,在重点区域港口的基础上,增加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清洁运输的比例要求,力争达到80%。”
第二,机动车清洁发展更加强调新能源化。“抓好公共领域的车辆和重型货车两个重点,促进清洁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对公共领域车辆,要求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80%;对中重型货车,提出发展零排放货车的要求。”
第三,非道路移动源更加强化综合治理。“对于新能源替代和老旧车辆淘汰都有非常具体的要求,可操作可实现。”
第四,成品油质量更加突出全链条监管。“为保证油品质量,《行动计划》要求有关部门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六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坚决打击将非标油作为发动机燃料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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