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20日 14:16 信息来源:http://gkml.samr.gov.cn/nsjg/rzjcs/202002/t20200224_312020.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本地区取得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发挥检验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技术保障作用。
二、疫情防控期间,对申请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可采取就近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受理,并办理相应资质认定事项。疫情解除后,总局将适时换发相关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刘曦 010-82262705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本地区取得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发挥检验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技术保障作用。
二、疫情防控期间,对申请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可采取就近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受理,并办理相应资质认定事项。疫情解除后,总局将适时换发相关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刘曦 010-82262705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
相关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颠倒温度表检定规程》等33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公告(2024-06-26)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2024-03-27)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4-03-26)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2024-01-30)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3年批准新建国家标准物质目录的公告(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