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国家标准 推动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1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主题为“国家标准助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两项国家标准均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发布的两项国家标准是落实《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有了标准化支撑,迈向全面落实、全面开展的新阶段。
两项国家标准充分吸纳各地政务服务评价工作经验,首次为全国范围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供统一的方向指引和工作规范,按照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的工作要求,覆盖事项、机构、平台和人员评价等内容,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首次厘清“好评”率、主动评价“好评”率和“未评”率等相关概念和计算方法,增强各地政务服务评价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标准同时将“差评”的回复率、回访整改率和回访整改满意率作为重点评价内容,推动各地高度重视“差评”整改工作,避免出现片面追求“好评”率的情况,助力实现“以评促改”、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的目标。
两项标准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围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等重点工作领域,鼓励各地开展标准化相关试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适时组织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的研制,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应用,切实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更加有力的标准支撑。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标准的正式发布,组织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总局标准技术司、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两项标准基本情况、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整体安排等回答记者提问。
1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主题为“国家标准助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两项国家标准均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发布的两项国家标准是落实《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有了标准化支撑,迈向全面落实、全面开展的新阶段。
两项国家标准充分吸纳各地政务服务评价工作经验,首次为全国范围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提供统一的方向指引和工作规范,按照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的工作要求,覆盖事项、机构、平台和人员评价等内容,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首次厘清“好评”率、主动评价“好评”率和“未评”率等相关概念和计算方法,增强各地政务服务评价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标准同时将“差评”的回复率、回访整改率和回访整改满意率作为重点评价内容,推动各地高度重视“差评”整改工作,避免出现片面追求“好评”率的情况,助力实现“以评促改”、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的目标。
两项标准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围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等重点工作领域,鼓励各地开展标准化相关试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适时组织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的研制,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实施应用,切实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更加有力的标准支撑。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标准的正式发布,组织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总局标准技术司、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两项标准基本情况、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整体安排等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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