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
7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调整后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网信办、林草局、邮政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14个单位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
2016年,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当时,联席会议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10个单位组成,工商总局为牵头单位。
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其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市场监管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函复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要求,加强对地方指导和部门间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7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调整后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网信办、林草局、邮政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14个单位组成,市场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
2016年,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当时,联席会议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10个单位组成,工商总局为牵头单位。
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其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市场监管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函复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要求,加强对地方指导和部门间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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