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提速加力——“十三五”时期反垄断工作综述(之二)
公平竞争审查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回望“十三五”,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公平竞争制度建设提速加力。
“十三五”时期,全国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189万件,修订废止文件近3万件,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85.7万件,纠正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4100余件,极大激发了创新活力。
2021年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明确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该《方案》凝聚着市场监管部门的心血。这只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公平竞争制度建设的缩影。“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显著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逐步增强,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由28个部门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8年12月,联席会议办公室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定《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制度规则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
有了制度,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成为重中之重。自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2017年—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反垄断执法机构实施组织开展两轮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推动上海、安徽、山东、湖北、新疆等十余省(区、市)开展第三方评估。
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市场监管总局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对2018年、2019年重点督查发现的42件存在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进行通报。各地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机制。黑龙江、浙江、广东等地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江苏、湖北等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网络举报系统,湖南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约谈机制,制度的刚性立起来了。
围绕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中欧公平竞争审查和国家援助制度对话机制,与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签署相关谅解备忘录,加强与国际组织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合作事宜。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展望“十四五”,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贡献力量。
公平竞争审查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回望“十三五”,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公平竞争制度建设提速加力。
“十三五”时期,全国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189万件,修订废止文件近3万件,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85.7万件,纠正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4100余件,极大激发了创新活力。
2021年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明确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该《方案》凝聚着市场监管部门的心血。这只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公平竞争制度建设的缩影。“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显著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力逐步增强,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由28个部门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8年12月,联席会议办公室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多次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定《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制度规则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
有了制度,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成为重中之重。自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2017年—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反垄断执法机构实施组织开展两轮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推动上海、安徽、山东、湖北、新疆等十余省(区、市)开展第三方评估。
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市场监管总局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对2018年、2019年重点督查发现的42件存在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进行通报。各地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机制。黑龙江、浙江、广东等地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江苏、湖北等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网络举报系统,湖南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约谈机制,制度的刚性立起来了。
围绕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中欧公平竞争审查和国家援助制度对话机制,与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签署相关谅解备忘录,加强与国际组织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合作事宜。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展望“十四五”,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重要决策部署,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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