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我国市场监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市场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党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市场监管总局,实现了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更加突显出市场监管在政府架构中的重要作用。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深化改革、优化监管、提升服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市场环境日益完善,质量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扎实推进,高效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有力支撑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强调要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我们紧紧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坚决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推动我国市场尽快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
统一的市场规则逐步完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次全面统一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第一次形成我国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时修订,7部配套规章和8部平台经济、经营者合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指南发布实施,构建起由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南构成,覆盖线上线下、日趋系统完备的市场公平竞争制度规则体系。
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成效显著。聚焦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重要领域,2018年以来共查处各类垄断案件554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696件,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6万件。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审查政策措施文件493万件,持续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先后实施注册资本从实缴改为认缴、从“先照后证”到照后减证、从改革注册登记到精简经营许可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构建起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体系,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持续下降。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加大涉企收费规范治理力度,近五年累计退还企业120亿元。着力完善统筹活力和秩序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我国市场主体呈现蓬勃发展势头,从2012年的5500万户快速增长到目前的1.64亿户,增长了近2倍,其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历史性地跃上5000万户和1亿户的大台阶。
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用质量优势对冲成本上升劣势;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我们深刻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积极建设适配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着力提升重点产业行业质量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质量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质量管理顶层设计更加完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发布实施,明确了质量强国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重大举措。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等相继出台,标准化、计量等工作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以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26部法律法规、142部部门规章为主干的法律体系逐步形成。质量工作责任制落实显著加强,质量工作考核纳入中央组织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发布185项国家计量基准和6.3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达到1859项,国际排名升至第二。建立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相协同的新型标准体系,发布国家标准4万多项、行业标准7.8万多项、地方标准6万多项,团体标准4.3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超过95%,国际标准化贡献率跃居全球第三。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覆盖20大类150多种产品。
质量竞争力水平明显提高。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企业练好内功、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一些地方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涌现出一大批享有国际声誉的优质知名品牌,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持续提升,形成一批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集群。截至2021年,我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6年达到93%以上,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4.91,商贸、旅游、物流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服务行业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定在“比较满意”区间。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我们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完善、深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步伐,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日益完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相继发布实施,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原则要求、发展目标、重大举措。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配套方案和政策措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全社会关心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的氛围日益浓厚。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目前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已压缩至13.0个月,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6.8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提出的五年压减周期目标任务。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在省级层面和副省级城市全覆盖,建成101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80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进一步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成效明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力度加大。截至目前,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0家、全国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35家,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50个。
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持续双提升。国内专利商标申请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2021年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知识产权运用效应日益凸显,2021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到3098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达到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塑造我国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支撑。
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食品安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推动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有效净化了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达到1455项,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标准总数超过1.3万项,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大宗食品合格率持续保持高位,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合格率和肉制品、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8%和97%、99%以上。
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显著增强。持续强化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全链条监管,2018年以来药品国抽合格率均超过97%,其中2021年药品国抽合格率达到99%。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一批新药好药加快上市。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治疗药物、防控所需医疗器械研发上市,有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制度、重点工业品监管目录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监督抽查体系,逐年集中整治一批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近年来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3804次、7977万件。
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近五年来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下降73%,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从0.30下降到0.08,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加强。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连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市场消费环境持续净化。整合优化12315投诉举报平台,构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衔接协作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有效提升维权服务水平,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大幅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市场监管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强化责任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务实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强化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以高效能市场监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奋力谱写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市场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党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市场监管总局,实现了市场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更加突显出市场监管在政府架构中的重要作用。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深化改革、优化监管、提升服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市场环境日益完善,质量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扎实推进,高效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有力支撑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强调要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我们紧紧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坚决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推动我国市场尽快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
统一的市场规则逐步完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次全面统一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第一次形成我国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时修订,7部配套规章和8部平台经济、经营者合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指南发布实施,构建起由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南构成,覆盖线上线下、日趋系统完备的市场公平竞争制度规则体系。
破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成效显著。聚焦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重要领域,2018年以来共查处各类垄断案件554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696件,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6万件。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审查政策措施文件493万件,持续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激发。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先后实施注册资本从实缴改为认缴、从“先照后证”到照后减证、从改革注册登记到精简经营许可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构建起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体系,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持续下降。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加大涉企收费规范治理力度,近五年累计退还企业120亿元。着力完善统筹活力和秩序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我国市场主体呈现蓬勃发展势头,从2012年的5500万户快速增长到目前的1.64亿户,增长了近2倍,其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历史性地跃上5000万户和1亿户的大台阶。
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用质量优势对冲成本上升劣势;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心目中,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我们深刻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措施,积极建设适配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着力提升重点产业行业质量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质量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质量管理顶层设计更加完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发布实施,明确了质量强国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重大举措。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等相继出台,标准化、计量等工作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以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26部法律法规、142部部门规章为主干的法律体系逐步形成。质量工作责任制落实显著加强,质量工作考核纳入中央组织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发布185项国家计量基准和6.3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达到1859项,国际排名升至第二。建立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相协同的新型标准体系,发布国家标准4万多项、行业标准7.8万多项、地方标准6万多项,团体标准4.3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超过95%,国际标准化贡献率跃居全球第三。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覆盖20大类150多种产品。
质量竞争力水平明显提高。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企业练好内功、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一些地方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涌现出一大批享有国际声誉的优质知名品牌,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持续提升,形成一批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集群。截至2021年,我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6年达到93%以上,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4.91,商贸、旅游、物流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服务行业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定在“比较满意”区间。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效显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我们坚持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完善、深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步伐,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日益完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相继发布实施,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原则要求、发展目标、重大举措。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配套方案和政策措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全社会关心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的氛围日益浓厚。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目前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已压缩至13.0个月,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6.8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提出的五年压减周期目标任务。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在省级层面和副省级城市全覆盖,建成101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80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进一步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成效明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力度加大。截至目前,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60家、全国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35家,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50个。
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持续双提升。国内专利商标申请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2021年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知识产权运用效应日益凸显,2021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到3098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达到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塑造我国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支撑。
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食品安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推动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有效净化了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达到1455项,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标准总数超过1.3万项,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大宗食品合格率持续保持高位,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合格率和肉制品、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8%和97%、99%以上。
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显著增强。持续强化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全链条监管,2018年以来药品国抽合格率均超过97%,其中2021年药品国抽合格率达到99%。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一批新药好药加快上市。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治疗药物、防控所需医疗器械研发上市,有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制度、重点工业品监管目录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监督抽查体系,逐年集中整治一批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近年来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3804次、7977万件。
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近五年来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下降73%,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从0.30下降到0.08,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加强。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连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市场消费环境持续净化。整合优化12315投诉举报平台,构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衔接协作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有效提升维权服务水平,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大幅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市场监管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强化责任担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务实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实施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强化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以高效能市场监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奋力谱写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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