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公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问答》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1年8月修订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针对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问题,于2022年5月发布了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该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以来,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监督执法单位等相关方积极学标贯标用标,取得了积极成效,社会各方也反馈了标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标准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统一执法尺度,更好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组织有关方面起草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问答》,对标准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释疑解惑。
该问答共包括16个问题,涉及标准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包装层数计算、包装空隙率计算、包装成本计算、月饼混装判定等方面。在适用范围方面,进一步明确境内生产销售和境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均适用于本标准,出口产品不适用本标准,赠品和非卖品也不适用本标准。在术语定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标准中销售包装、综合商品、单件等的含义。在包装层数计算方面,明确网兜、抽屉式包装等算作一层,固定食品的半托、袋泡茶的内膜袋等不算一层。在包装空隙率计算方面,进一步明确包装的提手、扣件、绑绳等计入包装体积;茶叶一般不属于充气包装产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不能放大2倍。在月饼混装方面,根据“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要求,月饼包装中不能放入红酒、茶叶、刀叉等其他产品,必要时可放入食品用脱氧剂、冰袋等防止月饼变质的产品;在面膜类化妆品归类方面,面膜的内装物一般有液态或膏霜乳液两类,因此属于“一般液态单元或膏霜乳液单元”,其k值取9。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1年8月修订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针对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问题,于2022年5月发布了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该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自发布以来,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监督执法单位等相关方积极学标贯标用标,取得了积极成效,社会各方也反馈了标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标准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统一执法尺度,更好服务产业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组织有关方面起草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问答》,对标准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释疑解惑。
该问答共包括16个问题,涉及标准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包装层数计算、包装空隙率计算、包装成本计算、月饼混装判定等方面。在适用范围方面,进一步明确境内生产销售和境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均适用于本标准,出口产品不适用本标准,赠品和非卖品也不适用本标准。在术语定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标准中销售包装、综合商品、单件等的含义。在包装层数计算方面,明确网兜、抽屉式包装等算作一层,固定食品的半托、袋泡茶的内膜袋等不算一层。在包装空隙率计算方面,进一步明确包装的提手、扣件、绑绳等计入包装体积;茶叶一般不属于充气包装产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不能放大2倍。在月饼混装方面,根据“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要求,月饼包装中不能放入红酒、茶叶、刀叉等其他产品,必要时可放入食品用脱氧剂、冰袋等防止月饼变质的产品;在面膜类化妆品归类方面,面膜的内装物一般有液态或膏霜乳液两类,因此属于“一般液态单元或膏霜乳液单元”,其k值取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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