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茬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2023年以来,国务院两次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安排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两次组织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中,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均作为重点内容。一系列工作安排紧锣密鼓、压茬推进、力求实效,从中可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是全球超大规模且最有增长潜力的市场。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国市场还大而不强。用足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必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动。这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重要抓手。
2023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了一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突出问题,一系列推动市场高效联通的重点任务见到成效,重点领域改革加力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对于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稳定市场预期、支撑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通过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超大规模市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长期工程,虽已取得阶段性积极进展,但存在的问题还有不少,改革需要持续深化。
当前,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仍面临诸多制约;高标准市场体系还不健全,行业壁垒、地方保护和区域分割、低水平恶性竞争仍不同程度存在。例如,有的地方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环节,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经营主体有着或明或暗的区别对待。又如,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时,搞内卷式竞争甚至挖墙脚式招商,扭曲了资源配置和价格信号,影响了地区间公平竞争。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更大实效,要坚持立破并举、标本兼治,既要拆篱笆破障碍,也要明规则“换土壤”。一方面,要把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约障碍破除掉。继续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打通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和卡点。另一方面,要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立起来。加快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交易、数据信息、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率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在健全市场制度规则、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共享物流发展成果、强化跨区域市场监管协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全国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2023年以来,国务院两次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安排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两次组织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中,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均作为重点内容。一系列工作安排紧锣密鼓、压茬推进、力求实效,从中可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是全球超大规模且最有增长潜力的市场。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国市场还大而不强。用足用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必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高效联动。这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重要抓手。
2023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了一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突出问题,一系列推动市场高效联通的重点任务见到成效,重点领域改革加力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对于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稳定市场预期、支撑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通过统一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联通的市场设施、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超大规模市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长期工程,虽已取得阶段性积极进展,但存在的问题还有不少,改革需要持续深化。
当前,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仍面临诸多制约;高标准市场体系还不健全,行业壁垒、地方保护和区域分割、低水平恶性竞争仍不同程度存在。例如,有的地方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环节,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经营主体有着或明或暗的区别对待。又如,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时,搞内卷式竞争甚至挖墙脚式招商,扭曲了资源配置和价格信号,影响了地区间公平竞争。
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更大实效,要坚持立破并举、标本兼治,既要拆篱笆破障碍,也要明规则“换土壤”。一方面,要把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约障碍破除掉。继续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打通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堵点和卡点。另一方面,要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立起来。加快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交易、数据信息、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率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在健全市场制度规则、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共享物流发展成果、强化跨区域市场监管协作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全国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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