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儿童安全坐垫”集中整治!“遛娃车”等制售有新要求
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今年7月到9月对制售儿童安全坐垫等不符合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标准的问题产品开展为期3个月集中整治。目前在售的儿童安全坐垫,根据其标称的产品结构、使用场所、安全性能等特点,均是非法制售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类产品。本次集中整治的对象为非法制售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问题产品,特别是儿童安全坐垫。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销售含有“便携”“安全”“简易”等关键词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或“儿童安全坐垫”信息,要督促辖区内电商平台通过建立关键词库、图片识别模型和人工核查等方式,全面检查监控。发现平台内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促电商平台立即下架问题产品,按照平台有关管理规定及信用约束机制进行惩戒,同时保存有关记录并主动向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销售以上产品无生产厂名、厂址,无合格证书,或未标识执行标准的;
销售以上产品属于CCC认证范围,但未展示CCC认证证书或发现冒用CCC认证证书的。
同时督促指导平台内经营者按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链接标识;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活动类型,如实公示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对非法制售“遛娃车”等高风险“网红”产品,参照以上要求办理。
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于今年7月到9月对制售儿童安全坐垫等不符合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标准的问题产品开展为期3个月集中整治。目前在售的儿童安全坐垫,根据其标称的产品结构、使用场所、安全性能等特点,均是非法制售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类产品。本次集中整治的对象为非法制售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问题产品,特别是儿童安全坐垫。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销售含有“便携”“安全”“简易”等关键词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或“儿童安全坐垫”信息,要督促辖区内电商平台通过建立关键词库、图片识别模型和人工核查等方式,全面检查监控。发现平台内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促电商平台立即下架问题产品,按照平台有关管理规定及信用约束机制进行惩戒,同时保存有关记录并主动向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销售以上产品无生产厂名、厂址,无合格证书,或未标识执行标准的;
销售以上产品属于CCC认证范围,但未展示CCC认证证书或发现冒用CCC认证证书的。
同时督促指导平台内经营者按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链接标识;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活动类型,如实公示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对非法制售“遛娃车”等高风险“网红”产品,参照以上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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