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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

2020年01月17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gkml.samr.gov.cn/nsjg/jls/202001/t20200119_310667.html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征集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

市监计量函〔202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

计量比对作为保障量值准确一致和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在计量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计量比对作用,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率,现就征集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含大区计量比对项目)。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是经市场监管总局审评通过,由申报单位作为组织单位,主导实验室具体承担的全国性计量比对项目,其中大区计量比对项目由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主要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对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水平和保障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工作计量器具等量值准确一致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主导实验室应对计量比对有较深入的了解,熟悉计量比对组织实施技术规范和要求,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传递标准或样品,具有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并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量比对项目。

(二)申报的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组织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5年内已经组织过的同类计量比对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2019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相关信息见附件1。

(三)申报A类计量比对项目仅限于基础性或直接关系到交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行政执法以及新纳入实施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社会关注热点的相关项目。申报B类计量比对项目对专业领域范围不做要求,参比实验室需10家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主导实验室可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推荐申报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也可通过主导实验室所在的法人单位申报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其中大区计量比对项目由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直接申报。

(二)各推荐申报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从项目选题、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前期工作基础、方案设计、人员配备、项目效益和经费概算等方面,组织研究论证把关并进行推荐排序,确保申报方案科学规范、切实可行。

(三)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组织对征集的计量比对项目进行审评和论证,遴选部分项目列入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等相关单位尽快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筛选申报,将计量比对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等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0年2月26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电子版发送到jlslzc@samr.gov.cn,纸质版寄送到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麦子店街22号5层中国计量协会。

联系人:计量司量值处 刘国传 010-82262865

中国计量协会 罗新元 13718909343

附件:1.2019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信息表

2. 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申报书

3. 2020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申报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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