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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广告行动调查

2015年11月17日 08:14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ztlm/mzzlbg/201511/t20151116_454376.htm

【演播室】

共同打造高质量的生活,欢迎收看《每周质量报告》。广告是联系销售商与消费者的重要纽带,好的广告可以帮助我们消费者买到深巷子里的好酒,但违法的虚假广告就只能使我们上当受骗了。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广告管理的最权威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一个数据,数据显示,从条数上看,今年四月份之前全国大约有4%的广告涉嫌不同程度的违法,听起来不多, 但国家工商总局强调指出,这4%的涉嫌违法广告,在所有广告时长里占掉了30%,也就是说,要是从整体篇幅的角度来说,这违法问题还真是比较严重。也正是从这一监测数据入手,国家工商总局从今年6月份开始,组织全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一次违法广告案件的集中查处行动。那么,这些监测数据是从何得来的,查处行动的效果怎么样呢?来看今天的记者调查。

【正文】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直接掌握的监测数据,结合宣传贯彻新《广告法》,工商总局部署的违法广告案件集中查处行动最近进行了阶段性成果发布。截止2015年8月22日,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针对总局下派的20个重点案件线索,各地工商部门立案137件,罚没款总数1007.13万元。

重点案件之外,各地工商机关在行动期间自主立案查处违法广告3973件,责令停止发布3602件,罚没款5356.31万元。也就是说,今年六月到八月之间,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000多件。那么,工商部门是怎样掌握违法广告案件的线索并且能得出违法广告案件统计数据的呢?记者决定首先从这个问题入手,到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调查采访。主管全国广告业务的张国华司长首先介绍了目前工商总局的违法广告监测能力已经有了突破性的提高。

【同期】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 张国华

也就是说,我每天在办公桌上,打开电脑,就能看到全国各地、各级的媒体,有虚假违法广告的情况。是吧,哪个地区高,哪个地区低,哪个媒体高,哪个媒体低,我一清二楚。同时呢,对于那个工商是吧,我们给你提供的线索你去认真查办了,你没去认真查办,我也看得一清二楚。

【正文】

在办公桌前就能掌握全国的虚假违法广告情况,不仅能掌握整体数据还能直接看到具体案例,这得益于国家工商总局建立的广告数据中心,这个平台对31个省(区市)332个市所有媒体、全类广告的全覆盖、全天候监测。今年四月份与新《广告法》的发布同步,广告数据中心的监测平台开使启用,并逐步完善。

张国华司长介绍,今年4月份由此成为广告监测管理的一个重要节点。

【同期】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 张国华

那个时候呢,全国广告的违法率,也就是说,他的广告条次和广告条数,播多少条广告里面有多少违法的,这条广告播多少遍,你比如说有多次条次,这条次是违法的。综合算下来呢,大致是4%左右的样子。那么如果单看这个数字的违法率不是很高,和人民群众的反映感觉呢,好象不是那么很相符,很多问题出在哪儿呢?我们也觉得这是个,这是一个很有疑问的事情。结果我们从另外一个纬度检测看,就发现了问题所在,就是违法时长。现在的违法广告,它变换了一种方式,用什么讲座的方式,访谈的方式,这种交流的方式,来出现,你乍一看,它像一个栏目,像一个节目,那么实际上呢,它是虚假广告。所以我们从这个违法时长这个角度切入,发现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我们这个在4月份之前那几个月,违法时长都在30%左右。虽然我们的违法率只有4%左右,但是违法时长在30%左右。

【正文】

张国华司长向记者介绍,监测数据形成之后,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对在多个省份屡次发布、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违法情节严重的部分违法药品、食品、化妆品、收藏品广告,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查处典型违法广告集中行动,将跨多省市长时间发布的20件违法药品、食品、化妆品、收藏品广告确定为重点督办案件。

【同期】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 张国华

一个是虚假的、违法的医药广告。再一个就是虚假违法的保健品广告。同时呢,今年呢,这个现象比往年多,就是虚假违法的投资类的广告,你比如说一些收藏品,一些这个投资活动,这里的虚假广告也比较多。同时呢,还有一些像美容,什么减肥,这类的广告,那么这些呢,能占到80%以上,这些广告呢,时间又很长,讲的又很透,容易使人上当受骗,所以呢,我们对这类广告做了重点的查处。

【正文】

记者了解到,在违法广告集中查处行动中,一则长达30分钟的“陈老师泄油瘦身汤”广告引起了工商部门的高度关注。

【现场】

“陈老师泄油瘦身汤”广告。

【正文】

今年上半年,广东、陕西、新疆等地多家媒体播放了这则“陈老师泄油瘦身汤”产品广告。

该广告中宣称“30天瘦30斤,喝泄油瘦身汤,不用管住嘴,不用迈开腿,胖子都在变瘦,再也不长肥肉,中老年便秘、三高、脂肪肝问题也能解决。”此外,广告中还宣传该汤的配方为“人参、桃花、枸杞、当归、荷叶、茯苓、黄芪”7种药材。

这则广告一播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立即判断这则广告涉嫌违法,要求有关地方工商部门对该广告展开调查。

【同期】湖北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 叶义权

他这个就是用了一些表现功效的一些语言还有一些画面,你比如说喝这个陈老师泄油瘦身汤,一天能够减一斤,原来150斤可以减到110斤等等等等,用了七八个消费者形象进行做证明,进行推荐,这都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正文】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工商办案人员查实,这则广告中宣称的“30天瘦30斤,喝泄油瘦身汤,不用管住嘴,不用迈开腿,胖子都在变瘦,再也不长肥肉,中老年便秘、三高、脂肪肝问题也能解决。”等广告词毫无科学依据。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条的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同期】湖北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 叶义权

第二个它用了一些不科学的无法证实的一些数据,你比如说他说有几万人喝了这个瘦身汤以后,马上立马就瘦下来,这个也是严重违法的,广告使用的数据、调查结果还有统计资料等等,你要表明出处,还要真实,还要准确。它的几万人这块,就是从哪个地方来的

【正文】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当时的执法依据应该是原《广告法》,但是从宣传新广告法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衡量出,这个案件如果放在新《广告法》下,违法之处更多,比如,今年9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明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涉及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的内容”

【同期】湖北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 叶义权

(这个广告)它表示了一些功效,喝了以后就怎么样怎么样,就可以再不用跑步,不用管住嘴,不用管住腿,都有这么一些功效。

【正文】

记者还了解到,经过工商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这则广告中宣传该汤的配方为“人参、桃花、枸杞、当归、荷叶、茯苓、黄芪”7种药材,而实际配料只有“绿茶、荷叶、黑芝麻、山楂、决明子、海藻和甘草”。

【同期】湖北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 叶义权

这个汤里面,有当归、人参、荷叶、枸杞等等,它有7种药材,其实它这个产品里面没有这个药材,这都是一些虚假的成分。

【正文】

工商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在对违法广告的内容进行查实后,湖北工商部门的办案人员根据企业注册信息,立即对广告宣传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但发现,这家企业主要从事产品的代加工,生产的是一种名为“陈老师荷芝茶”的茶类制品,为一种普通食品,企业负责人表示并没有直接销售过产品也没有发布广告,而是将产品委托给了一家名为武汉欧茄商贸有限公司经销。

【同期】湖北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 叶义权

那么武汉这家公司,他就把陈老师荷芝茶改为叫陈老师泄油瘦身汤,这擅自改变名称这里面还加了很多一些违法的一些画面,一些语言,一些推荐表达的一些方式。

【正文】

工商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家武汉欧茄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发布违法广告一事供认不讳,承认了武汉欧茄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将“陈老师荷芝茶”改名为“陈老师泄油瘦身汤”,并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在广东、陕西、新疆等多家媒体发布“陈老师泄油瘦身汤”违法广告。

【同期】湖北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 叶义权

按照广告的违法的性质、情节,我们的办案机构就根据原来的老的《广告法》第40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目前案件基本是调查终结了,已经向他们下达了停整告知书,准备处罚3倍的罚款。

【演播室】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次全国开展的查处违法广告集中行动中,有关美容、减肥等食品类、化妆品类的违法广告较为突出,能占到违法广告总数的一半以上。但是,从增长的角度来看,另一种有关收藏品的违法广告呈现出日益严重的态势,因此,收藏品广告也成为监督重点。继续来看我们的调查。

【正文】

记者了解到,跨12省(区)电视、广播、报纸长时间发布的“国宝级十大传世名画”广告,在这次集中查处行动中被国家工商总局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部门调查。

【现场】

“国宝级十大传世名画”违法广告。

【正文】

这则广告宣称,这套十大传世名画由国际收藏家协会监制,限量发行,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中国梦文化惠民免费发放惠民工程,广告当天前300位主动打进电话的客户将可以免费获得。

【同期】石家庄市工商局执法人员 师立功

我们对免费赠送,这种广告用语就产生了疑问,因为根据广告称,这些收藏品价值连城,属于国宝级的收藏品,而且升值无限,像这样的产品怎么会免费赠送呢,所以说,由此我们就切入了这个案件的调查。

【正文】

根据这一情况,执法办案人员立即拨打了广告中提供的购物电话,但实际情况并不是像广告中所宣称的那样可以免费领取所谓的“十大传世名画”。

【同期】石家庄市工商局执法人员 师立功

当时通过电话和网络电话销售的时候,卖到了3980,虽然广告声称是免费赠送,其实在消费者实际购买的时候,又增加了很多的内容,比如说要求消费者支付装裱费、运费等等其他名义,3980有的地区能卖到五、六千块钱。

【同期】本台记者 王婧

这就是广告中宣称的依照我国最著名的十大传世名画原作真迹,限量发行的国宝级藏品,然而经过工商部门的调查发现,这只是一套印刷品,是当事人以每套980元的价格在浙江的一家私人印刷厂订制的。

【正文】

记者了解到,经工商部门调查,案件当事人制作、发布“国宝十绝—中国十大传世名画”的广告,自行或委托广告代理,在多地电视媒体进行发布。其核心内容“由国际收藏家协会监制”、“限量发行”“中国梦文化惠民工程”等都是虚构的,而且所宣称的其书画是“免费赠送”消费者的说法与事实完全不符。而且在明知自己是虚假宣传的情况下,还雇用知名艺人,进一步欺骗消费者。

【同期】石家庄市工商局执法人员 师立功

广告内容,当事人宣称,打进电话的前300名客户可以免费的领取,实际情况只要你打进电话,后边有一个0311的网络电话会一直追踪着你,说什么限量发行,根本是没有的事实。另外广告当中涉及到的由国际收藏家协会监制,是国宝级的文物,以及现在正在做一个惠民工程,免费发放,这些情况纯粹属于虚假内容。实际情况,等你要领取这些东西的时候,要收取你很高额的装裱费,实际上是变相的在卖产品,所以说广告当中所宣称的内容,彻头彻尾的都是虚假广告。

【正文】

经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所谓的“传世名画”只是浙江某工艺品厂生产的丝绸制印刷品,其行为误导消费者并进行虚假宣传。河北省工商行政部门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已对广告主处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对其处以广告费用2倍的罚款的处罚。目前已经对广告主1家、广告经营者(代理公司)2家,发布媒体7家进行了立案查处。

【演播室】

今年9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正式实施,而今年6月份开始的这次集中查处行动,正是国家工商总局对新广告法的宣传贯彻行动之一。工商总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广告法》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增加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目的就是进一步提高《广告法》的震慑力。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紧修订并力争尽快地出台与新《广告法》相配套的法规,为下一步打击违法广告奠定执法基础。我们希望,新《广告法》在执法中不被打折扣,有关部门用好这部新法,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好感谢收看我们的节目,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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