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2009]81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质检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当前全系统的首要任务,抓住机遇,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成为质检工作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总局已经制定了《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见附件),各级质检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对全国质检系统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宣传年,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要精心策划重大质量宣传主题和重大宣教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及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有声有色地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大力宣传质检部门为提升中国产品质量所作的不懈努力,大力宣传树立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一批典型的质量违法行为。要积极开展质量法律知识进工厂、进社区、进乡村和进校园活动,普遍开展质量信息咨询、质量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最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来。
二、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提升年,推动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总局要积极做好质量提升规划,加快起草《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完善质量宏观评价指标体系和质量奖励制度,完善名牌战略推进工作。要推动各地政府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各地要全面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省活动。没有开展质量兴省、质量兴市的地区,今年要有实质性的进展。要动员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参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加强质量理论和方法研究,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推动和帮助所有的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履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三、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服务年,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竞争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大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认真为企业开展标准信息、检测技术服务,进行质量法制和先进质量管理技术的培训教育。通过组织质量专家西部行、边疆行、企业行等活动,为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咨询服务。在帮助企业克服危机的影响、提升市场竞争力方面,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综合优势,提高质量服务水平。
四、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整治年,坚决遏制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发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农资打假和家电下乡专项打假行动、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出口商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五、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建设年,不断提高质检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掀起“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高潮。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
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在2009年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需求、促进增长,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着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成为质检工作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促进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社会质量观念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形成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力争杜绝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群众对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推动扩大内需、稳定外贸、优化结构、促进增长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
(一)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1. 牢固树立质量振兴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必须全社会重视、全社会参与的思想。立足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国家质量振兴为核心,面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精心策划重大宣传主题和重大宣教行动,大张旗鼓地、广泛持续地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2.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提升对于科学发展,实现国家当前和长远发展目标的重大意义;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宣传质检部门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积极作为、不懈努力的正面形象;宣传“质量和安全年”的活动成效,树立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一批典型质量违法行为。
3. 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积极开展质量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厂房、进校园和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举办以“铸质量诚信,树消费信心”为主题的质量诚信论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召开全国第三十一届质量管理小组代表大会和各级QC小组成果发布会,调动广大企业职工改进质量、创新增效的积极性;面向消费者开展质量信息咨询,日用商品检测等服务活动,举办质量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4.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新闻报道,开设专题栏目,组织征文活动,播放公益广告,建立“质量和安全年”专题网络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网络宣传,扩大群众的参与规模。
(二)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 全面加强质量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搞好质量提升规划,着手起草《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为质量进步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加强激励和引导;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提出有价值有说服力的报告,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完善质量宏观评价指标体系,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和发布工作,抓紧研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目录的质量指标;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推动企业争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
2. 着力推动各地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开展质量兴市和质量兴省活动,力争全覆盖。立足质量振兴,积极与各省、市签署质量提升合作协议。促进各地政府建立经济增长和质量提升双重目标,转变地区经济发展方式;颁布《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对已经开展质量兴市(省)的地方,开展检查和考核;对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
3. 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动员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提出提升产品质量的目标和措施。推动企业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订高于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努力占领技术标准制高点。动员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教育培训活动,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推动广大企业走“质量兴企”的道路。
(三)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 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发挥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措施的作用,对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的产品,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格进行市场准入审查和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2. 加强对各类企业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并落实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将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道生产环节和关键岗位。
3.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广度和力度。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食品、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和较集中的地区,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续跟踪和监管。
4. 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质量问题。
5. 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以食品、汽车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加快建立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快速处置制度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努力把质量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6. 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制度、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管理,严厉惩处失信行为。
7. 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推动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和诚信管理工作,推进检验检疫管理模式改革,完善进出口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加快推进“通关单联网核查”和检验检疫证书信息核查系统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和逃漏检行为,切实维护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国门安全。
(四)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 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2. 组织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复混肥和磷肥、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组织“质量和安全年”万里行活动,开展明查暗访和质量宣传等服务三农工作。
3. 组织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以灾后重建和国家拉动内需基础建设所需钢材、水泥等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防止劣质建材、有毒有害装修装饰材料和劣质絮用棉流入市场。
4. 组织家电下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加强监督,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5. 开展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6. 以家具、玩具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出口商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进出口敏感农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7. 深入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8. 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对质量问题较多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机制。
(五)努力做好质量服务工作。
1. 认真为企业开展标准信息服务。要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平台的作用,为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准确、及时地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2. 认真为企业开展检验测试技术服务。要充分发挥国家检测技术服务企业公共平台的作用,为企业提升质量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严格质量把关,预防质量安全风险,提供周到、高水平的检测技术服务。
3. 大力开展质量培训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技术、信息、人才等优势,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检测技术、贸易技术壁垒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4. 组织质量专家“西部行”、“边疆行”、“企业行”等活动。积极介绍、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咨询服务,进行技术攻关,努力帮助企业解决突出质量问题。
(六)着力抓好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 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速度,深入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2. 加强标准化工作。抓紧制定《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纲要》,加快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加快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步伐,提高标准质量水平;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加快技术标准平台建设。
3. 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加快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计量技术研究,提高计量测试技术水平。
4. 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作用。加强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认证工作和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提高认证质量,加强证后监管,推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
5. 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推动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建立国家检测技术服务企业公共平台,加快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发制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检测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各级质检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上来。为加强组织领导,总局决定成立以王勇局长为组长,支树平副局长、刘平均副局长为副组长,党组其他同志为成员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以刘平均副局长任主任,张纲、孙波同志任副主任,两委、有关司局领导同志为成员的活动工作办公室,并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负责宣传、统计、协调和信息沟通等具体工作。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级质检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作好动员,精心部署,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搞好协作配合。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配合,形成质检工作合力。
(三)全系统动员,全方位参与。
全系统所有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参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机关各业务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都要根据职责,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机关党委、人事部门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财务、审计部门要做好经费安排并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加强交流,保障信息畅通。
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各省质监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定期(每季度)向总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需要立即上报的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应随时上报,以便总局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五)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总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级质检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 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任务分解
2. 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重要活动安排
附件1:
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任务分解
主要工作
具体项目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1
精心策划重大宣传主题和宣传活动。
办公厅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信息中心
2
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质量法律法规、知识。
3
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
4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舆论监督。
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
加大推动质量提升的工作力度。
质量司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
2
立足质量振兴,广泛开展质量兴市活动。
3
动员行业协会、学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参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4
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倡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
严把市场准入关。
认监委、监督司
法规司、执法司、食品司
2
加强对各类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监督司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
3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广度和力度。
监督司
法规司、执法司
4
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
法规司
质量司、监督司、执法司
5
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信息通报、发布、快速处置等制度。
法规司、质量司、通关司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信息中心
6
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质量司、通关司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有关司局、信息中心
7
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构建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的长效机制。
通关司
检验司、动植司、食品局
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
食品司、食品局
执法司、监督司、动植司
2
组织农资专项打假行动。
执法司
监督司、认监委
3
组织家电下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4
组织建材、装修装饰材料、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
5
开展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计量司
6
开展进出口商品集中整治行动。
检验司
通关司、执法司
7
开展进出口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动植司
通关司
8
深入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特设局
9
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执法司
努力做好质量服务工作
1
开展标准信息服务。
标准委
标法中心
2
开展检测技术服务。
科技司、认监委
3
开展质量培训服务。
质量司、人事司
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
4
开展质量专家咨询服务。
质量司
人事司、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
着力抓好质量基础保障工作
1
加强质量法制建设。
法规司
2
加强标准化工作。
标准委
3
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计量司
4
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作用。
认监委
5
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科技司
附件2:
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重要活动安排
三月份
1. 召开全系统“质量和安全年”动员大会。
2. 举行“质量和安全年”万里行活动出征仪式。
四月份
举办全国质量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活动。
六月份
举办以“铸质量诚信,树消费信心”为主题的质量诚信论坛。
八月份
开展全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督促检查工作。
九月份
1. 召开全国第三十一届质量管理小组代表大会和各级QC小组成果发布会。
2. 召开质量竞争力指数新闻发布会。
十二月份
召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总结大会,对质量兴市先进单位、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为质量进步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质检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当前全系统的首要任务,抓住机遇,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成为质检工作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总局已经制定了《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见附件),各级质检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对全国质检系统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宣传年,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要精心策划重大质量宣传主题和重大宣教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站及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有声有色地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大力宣传质检部门为提升中国产品质量所作的不懈努力,大力宣传树立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一批典型的质量违法行为。要积极开展质量法律知识进工厂、进社区、进乡村和进校园活动,普遍开展质量信息咨询、质量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最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来。
二、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提升年,推动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总局要积极做好质量提升规划,加快起草《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完善质量宏观评价指标体系和质量奖励制度,完善名牌战略推进工作。要推动各地政府进一步重视质量工作。各地要全面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省活动。没有开展质量兴省、质量兴市的地区,今年要有实质性的进展。要动员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参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加强质量理论和方法研究,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推动和帮助所有的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履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职能作用,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三、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服务年,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竞争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大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认真为企业开展标准信息、检测技术服务,进行质量法制和先进质量管理技术的培训教育。通过组织质量专家西部行、边疆行、企业行等活动,为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咨询服务。在帮助企业克服危机的影响、提升市场竞争力方面,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综合优势,提高质量服务水平。
四、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整治年,坚决遏制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发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农资打假和家电下乡专项打假行动、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进出口商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五、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建设年,不断提高质检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掀起“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高潮。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
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在2009年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需求、促进增长,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着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成为质检工作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促进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社会质量观念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形成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力争杜绝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群众对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推动扩大内需、稳定外贸、优化结构、促进增长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
(一)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1. 牢固树立质量振兴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必须全社会重视、全社会参与的思想。立足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国家质量振兴为核心,面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精心策划重大宣传主题和重大宣教行动,大张旗鼓地、广泛持续地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2.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提升对于科学发展,实现国家当前和长远发展目标的重大意义;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宣传质检部门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积极作为、不懈努力的正面形象;宣传“质量和安全年”的活动成效,树立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一批典型质量违法行为。
3. 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积极开展质量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厂房、进校园和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举办以“铸质量诚信,树消费信心”为主题的质量诚信论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召开全国第三十一届质量管理小组代表大会和各级QC小组成果发布会,调动广大企业职工改进质量、创新增效的积极性;面向消费者开展质量信息咨询,日用商品检测等服务活动,举办质量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4.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新闻报道,开设专题栏目,组织征文活动,播放公益广告,建立“质量和安全年”专题网络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网络宣传,扩大群众的参与规模。
(二)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 全面加强质量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搞好质量提升规划,着手起草《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为质量进步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加强激励和引导;建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提出有价值有说服力的报告,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完善质量宏观评价指标体系,做好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和发布工作,抓紧研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目录的质量指标;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推动企业争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
2. 着力推动各地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开展质量兴市和质量兴省活动,力争全覆盖。立足质量振兴,积极与各省、市签署质量提升合作协议。促进各地政府建立经济增长和质量提升双重目标,转变地区经济发展方式;颁布《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对已经开展质量兴市(省)的地方,开展检查和考核;对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
3. 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动员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提出提升产品质量的目标和措施。推动企业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订高于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努力占领技术标准制高点。动员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教育培训活动,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推动广大企业走“质量兴企”的道路。
(三)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 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充分发挥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措施的作用,对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的产品,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格进行市场准入审查和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2. 加强对各类企业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并落实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将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道生产环节和关键岗位。
3.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广度和力度。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食品、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和较集中的地区,增加抽查频次;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续跟踪和监管。
4. 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质量问题。
5. 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以食品、汽车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加快建立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快速处置制度为中心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努力把质量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6. 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制度、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管理,严厉惩处失信行为。
7. 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推动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和诚信管理工作,推进检验检疫管理模式改革,完善进出口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加快推进“通关单联网核查”和检验检疫证书信息核查系统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和逃漏检行为,切实维护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国门安全。
(四)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 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2. 组织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复混肥和磷肥、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组织“质量和安全年”万里行活动,开展明查暗访和质量宣传等服务三农工作。
3. 组织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以灾后重建和国家拉动内需基础建设所需钢材、水泥等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防止劣质建材、有毒有害装修装饰材料和劣质絮用棉流入市场。
4. 组织家电下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加强监督,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5. 开展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无证生产、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6. 以家具、玩具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出口商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进出口敏感农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7. 深入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8. 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对质量问题较多的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机制。
(五)努力做好质量服务工作。
1. 认真为企业开展标准信息服务。要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平台的作用,为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准确、及时地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2. 认真为企业开展检验测试技术服务。要充分发挥国家检测技术服务企业公共平台的作用,为企业提升质量检测能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严格质量把关,预防质量安全风险,提供周到、高水平的检测技术服务。
3. 大力开展质量培训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技术、信息、人才等优势,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检测技术、贸易技术壁垒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4. 组织质量专家“西部行”、“边疆行”、“企业行”等活动。积极介绍、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咨询服务,进行技术攻关,努力帮助企业解决突出质量问题。
(六)着力抓好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 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速度,深入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2. 加强标准化工作。抓紧制定《国家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纲要》,加快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加快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步伐,提高标准质量水平;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加快技术标准平台建设。
3. 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加快计量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计量技术研究,提高计量测试技术水平。
4. 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作用。加强食品、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认证工作和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完善认证认可标准体系,提高认证质量,加强证后监管,推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
5. 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推动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建立国家检测技术服务企业公共平台,加快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发制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检测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各级质检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上来。为加强组织领导,总局决定成立以王勇局长为组长,支树平副局长、刘平均副局长为副组长,党组其他同志为成员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以刘平均副局长任主任,张纲、孙波同志任副主任,两委、有关司局领导同志为成员的活动工作办公室,并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负责宣传、统计、协调和信息沟通等具体工作。各级质检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级质检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作好动员,精心部署,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搞好协作配合。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配合,形成质检工作合力。
(三)全系统动员,全方位参与。
全系统所有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参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机关各业务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都要根据职责,制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机关党委、人事部门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财务、审计部门要做好经费安排并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加强交流,保障信息畅通。
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各省质监局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定期(每季度)向总局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需要立即上报的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应随时上报,以便总局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五)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总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级质检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 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任务分解
2. 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重要活动安排
附件1:
主要工作 | 具体项目 | 牵头单位 | 参加单位 | |
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 1 | 精心策划重大宣传主题和宣传活动。 | 办公厅 |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信息中心 |
2 | 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质量法律法规、知识。 | |||
3 | 组织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 | |||
4 |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舆论监督。 | |||
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 1 | 加大推动质量提升的工作力度。 | 质量司 |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 |
2 | 立足质量振兴,广泛开展质量兴市活动。 | |||
3 | 动员行业协会、学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参加“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 |||
4 | 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倡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 |||
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1 | 严把市场准入关。 | 认监委、监督司 | 法规司、执法司、食品司 |
2 | 加强对各类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 监督司 |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 | |
3 |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广度和力度。 | 监督司 | 法规司、执法司 | |
4 | 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 | 法规司 | 质量司、监督司、执法司 | |
5 | 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信息通报、发布、快速处置等制度。 | 法规司、质量司、通关司 |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信息中心 | |
6 | 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 质量司、通关司 | 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有关司局、信息中心 | |
7 | 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构建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的长效机制。 | 通关司 | 检验司、动植司、食品局 | |
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1 |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 | 食品司、食品局 | 执法司、监督司、动植司 |
2 | 组织农资专项打假行动。 | 执法司 | 监督司、认监委 | |
3 | 组织家电下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 |||
4 | 组织建材、装修装饰材料、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 | |||
5 | 开展以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 计量司 | ||
6 | 开展进出口商品集中整治行动。 | 检验司 | 通关司、执法司 | |
7 | 开展进出口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 动植司 | 通关司 | |
8 | 深入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 特设局 | ||
9 | 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 执法司 | ||
努力做好质量服务工作 | 1 | 开展标准信息服务。 | 标准委 | 标法中心 |
2 | 开展检测技术服务。 | 科技司、认监委 | ||
3 | 开展质量培训服务。 | 质量司、人事司 | 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 | |
4 | 开展质量专家咨询服务。 | 质量司 | 人事司、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 | |
着力抓好质量基础保障工作 | 1 | 加强质量法制建设。 | 法规司 | |
2 | 加强标准化工作。 | 标准委 | ||
3 | 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 计量司 | ||
4 | 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作用。 | 认监委 | ||
5 | 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 科技司 |
附件2:
2009年“质量和安全年”重要活动安排
三月份
1. 召开全系统“质量和安全年”动员大会。
2. 举行“质量和安全年”万里行活动出征仪式。
四月份
举办全国质量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活动。
六月份
举办以“铸质量诚信,树消费信心”为主题的质量诚信论坛。
八月份
开展全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督促检查工作。
九月份
1. 召开全国第三十一届质量管理小组代表大会和各级QC小组成果发布会。
2. 召开质量竞争力指数新闻发布会。
十二月份
召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总结大会,对质量兴市先进单位、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为质量进步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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