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加大品牌奖励力度
2010年07月14日 11:19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大田县政府出台《关于调整经济建设领域品牌奖励办法的通知》,加大对争创、服务和引进品牌的扶持力度。一是奖励项目增多。新增“福建省质量奖”、“中国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等8个奖项;对引进正式投产一年以上的外来品牌企业的招商单位参照该县培育品牌的申报部门也给予同等奖励。二是节能降耗奖励突出。结合节能降耗工作重点,对获节能产品认证或获国家、省测量管理体系ISO10012证书的企业进行奖励。三是标准战略实施力度加大。对七类承担或参与标准制订和标准化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企业、单位给予大力奖励。四是紧扣国家产业发展趋势。对采用高能耗落后生产工艺、列入国家淘汰政策范围的企业或产品不予享受各项奖励政策。
近日,大田县政府出台《关于调整经济建设领域品牌奖励办法的通知》,加大对争创、服务和引进品牌的扶持力度。一是奖励项目增多。新增“福建省质量奖”、“中国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等8个奖项;对引进正式投产一年以上的外来品牌企业的招商单位参照该县培育品牌的申报部门也给予同等奖励。二是节能降耗奖励突出。结合节能降耗工作重点,对获节能产品认证或获国家、省测量管理体系ISO10012证书的企业进行奖励。三是标准战略实施力度加大。对七类承担或参与标准制订和标准化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企业、单位给予大力奖励。四是紧扣国家产业发展趋势。对采用高能耗落后生产工艺、列入国家淘汰政策范围的企业或产品不予享受各项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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