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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发有为 创新发展努力推动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2年04月13日 15:29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gzdt2011/bsdt/201204/t20120412_214980.htm

今天,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市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89次常务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贯《质量发展纲要》,总结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质量管理工作。

总局领导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3月14日,树平局长专门听取质量司工作汇报;3月15日,总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深入学习宣贯《质量发展纲要》的相关工作。树平局长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新的一年质量管理工作要争取再做贡献、再立新功。近一段时间,平均副局长、卓慧总工多次专题听取质量司工作汇报,对今年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还专门到会,并将作重要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作年度工作报告。

一、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系统质量管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质量发展纲要》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开展战略课题研究。针对《纲要》涉及的重要制度和重大举措,《纲要》起草工作小组搜集研究了大量国内外参考资料,专门组成课题研究组,开展广泛的社会调查和深入的理论研究,相继完成了《质量强国战略论证》、《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体系》、《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质量安全工作》等研究报告。同时,还组织开展了质量奖励、政府绩效管理、质量文化、质量诚信等专项业务研究,为《纲要》编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组织编写《纲要》文稿。2010年3月,总局启动《纲要》编制工作,当年10月,《纲要》形成初稿。至2011年底,起草小组先后召开了16次起草工作会议、5次部门和行业论证会议、3次地方调研座谈会、2次中央企业座谈会以及2次专家咨询论证会,共征集地方及相关部门意见772条,采纳579条。起草过程中,特别注重与国家“十二五”规划以及21个国家专项规划间的衔接。在此基础上集中撰稿,反复修改多达50余次。2011年6月,《纲要》文稿通过专家论证会审核。

三是积极协调上报审批。《纲要》征求意见过程中,总局十分注重听取部门、地方、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意见,重点做好与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环保部以及工商总局等部门的协调。2011年11月,经与14个部门会签后,正式上报国务院。《纲要》报国务院后,国务院办公厅对《纲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质检总局和其他14个会签部门以及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监察部、财政部、人社部、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总局及时与这些部门进行沟通,同时,协助国务院6位参事提出《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建议》,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召开了10余个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促进了《纲要》的顺利出台。

(二)推动政府重视质量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国务院召开质量工作座谈会9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质量工作座谈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海尔集团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和广东省、四川省、福建省、河南省鹤壁市等地方政府代表在会上发言。王岐山副总理在讲话中指出,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抓好质量工作是永恒的主题。

二是地方质量兴(强)省工作纵深发展。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25个省(区、市)的党政领导发表质量论述文章,广东、湖北、新疆等省(区)党委和政府举办质量专题讲座,广西、云南将质量兴省(区)战略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北京、河北、吉林、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甘肃等13个省(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出席质量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10多年来首次召开全区质量工作会议,深圳市政府提出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变,并与总局签署质量强市战略合作协议。2011年,全国实施质量兴(强)省战略的省(区、市)新增黑龙江、上海、福建、重庆、西藏等5个,全国累计达26个。《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率先颁布,《四川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6个省(区、市)将质量兴省或质量安全纳入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目标责任)考核,广东省委将质量竞争力指数纳入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数体系,并予以考核。

三是质量先进受到政府大力表彰。总局在人民大会堂隆重表彰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树声、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以及工信部、国资委等部门领导为190个质量先进颁奖,其中9个质量标兵获得国家最高质量荣誉,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方法得到总结推广。截至2011年底,全国23个省(区、市)设立了政府质量奖,其中,安徽、湖南、内蒙古首次设立;162个市(地、州)设立政府质量奖,占市级行政区划总数的48.6%,浙江、安徽、福建、河南等4个省的地级市全部设立;513个县(区、市)设立政府质量奖,占县级行政区划总数的17.9%。山东省举办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巡回报告会17场。

四是名牌战略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抓手。北京市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积极研究品牌推进工作。天津市将名牌战略纳入全市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之中,市政府领导要求在名牌产品申请标准中,增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惠政策。江苏省组织编制《名牌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贵州省多位政协常委联名建议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并筹备召开全省品牌大会。甘肃省发布了名牌产品贡献率调查报告,河北省出台了名牌产品评价指南地方标准,江西省举办名优产品展,促成签约479项、合同金额655亿,受到省政府表彰。截止2011年底,全国共有省级名牌产品19298个、市级名牌产品7454个。

(三)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一是群众性质量活动广泛开展。全国共开展了6万余次QC小组活动,8600余家企业的23万余人接受质量培训,召开质量分析会超过2000次,解决企业质量问题1万余个。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开展质量攻关活动,表彰推广质量攻关成果451个,累计达4350个。山东省开展落实企业责任年活动,甘肃省实施质量兴企联系点制度,黑龙江省实施质量管理知识普及工程,有效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二是产品质量责任进一步落实。总局联合工信部、工商总局将平板电视机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组织推进汽车“三包”规定的制订,召开听证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扎实做好设备监理资质核准和人员注册工作,全年新核准53家,新增注册设备监理师840名;开展了对取证单位的监督检查,共有19个省(区、市)质监局对193家单位的监理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和持续满足取证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限期整改37家。共受理防伪技术评审备案58件,境外防伪注册登记5件。

三是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制度得到较好实施。2011年,全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人数比2010年提高18%,创近三年报名人数新高;共有8092人考试合格取得质量工程师资格,全国累计持证人数达10.2万人。江苏省南通市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探索实施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四)质量宏观管理创新举措初见成效。

一是品牌建设试点工作有效开展。总局会同发改委、工信部等6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品牌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品牌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工作措施。总局部署的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得到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吉林、四川、贵州、江西、河南等地方政府领导亲自部署,积极申请筹建,去年共有22个省(区、市)提出49份申请,截至年底批复12个园区筹建。总局借鉴品牌价值测算国际标准,组织开发了6种品牌价值测算模型,在上海、江苏、云南等8个省市对8个行业近300家企业进行试点测算,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国家标准的品牌评价模型和方法。

二是质量统计分析工作积极有效。推动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工作机制,实施了产品质量状况分析会商会议制度。联合国家统计局完成了湖北、广东、四川、云南、厦门、深圳等6省市,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试点工作。调整部分工业产品质量指标,完善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指标。总局按季度和年度开展了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并将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上报国务院,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针对2011年发生的25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影响事件,开展了质量安全专题分析,形成了《关于近期国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影响事件相关情况的分析报告》,得到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均建立实施了质量状况分析制度,有29个直属检验检疫局、21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季度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并及时将分析报告报送当地党委政府;11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7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将分析报告对社会公开发布。上海、江苏、重庆、四川质检两局联合开展了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

三是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截止2011年底,共报批质量信用国家标准8项,立项国家标准2项,预研国家标准10项。部署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明确要求对纳入总局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1.6万家企业,开展“诚信至上、以质取胜”为主题的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各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展开,辽宁省积极推进法定代表人信用数据库建设;浙江省加强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并在“质量强省建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安徽、广西等省(区)出台了关于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启动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山东、河南、宁夏等省(区)积极探索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五)大质量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部门合作得到加强。总局联合教育部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联合工信部、住建部等10个部门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联合发改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共同部署实施品牌建设工作,与国资委签署合作备忘录促进中央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与中组部共同举办市(地)领导干部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与商务部、中宣部等16个部门部署开展“诚信兴商月”活动,会同工信部、工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活动,与工信部、广东省政府等联合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与四川省政府联合主办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防伪技术主题展览。上海、吉林、青海等省市在政府、行业、企业层面,分别设立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兴省联席会议制度、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企业质量工作网,形成合力抓质量。

二是院校力量得到发挥。支持武汉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湖北工业大学等高校设立质量专业博士点,注重借助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江苏南京财经大学、云南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以及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等科研单位的雄厚实力,帮助开展质量宏观管理战略课题研究,鼓励一些有条件的院校面向社会和质检系统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三是国际交流合作得到加强。总局质量司与美国质量协会签署了质量管理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质量发展研究、人才培养和质量奖励制度设立等工作。注重加强参与国际性质量大会和工作信息交流,支持并参与了设备工程监理国际合作论坛、第八届上海国际质量研讨会暨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论坛等国际质量交流活动,了解了世界质量发展的动态,宣传了中国的质量主张和成就。

(六)全社会质量氛围更加浓厚。

一是“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与往年相比,主办部门更多,总局与工信部、广电总局等10部委共同组织开展。主题更加鲜明,响亮提出“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活动影响更大,全国质检系统共部署48项重点活动,其中支树平局长《对话:质量强国》央视专题节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表彰全国质量先进、《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刊发质量专家文章等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社会参与更广,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质量月”活动达100多人次,30多家全国性行业协会、30多万家大中型企业、8000多万职工参与“质量月”活动。活动特色更加突出,全国开展质量大讲堂1055场,组织各类质量专题讲座和培训达到3155次。上海、浙江、广西、海南等省(区、市)组织了形式多样的“质量月”启动仪式,上海市还积极承办了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吉林、福建、陕西等省精心谋划了“质量进校园”、“质量专家企业行”、“质量建设志愿者”、“质量奖颁奖典礼”等主题活动,江苏省联合江苏卫视制作播出了10期《市长话质量》专题节目

二是“两会”代表委员重视质量。2011年“两会”期间,232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53件有关质量工作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制定《质量发展纲要》、强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一些代表、委员还通过召开记者会、电视专访、网络访谈、个人微博等方式宣传自己的质量主张。22位“两会”代表、委员还专程到总局机关视察座谈,对质量工作建言献策。

三是社会大众关注质量。根据去年对21个省(区、市)5002名社会大众随机调查结果,95.1%的受访者认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很有必要,90.6%的受访者表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自身关系紧密,46.5%的受访者认为质量安全是民生关注的焦点问题。全国范围内的质量月、标准日、计量日、认可日等质量主题活动,在社会上蓬勃开展。标杆管理、5S活动及QC小组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在企业中得到普遍推广。

一年的成绩使人欣慰,令人鼓舞。这是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质检系统质量管理战线同志们团结奋斗、奋力拼搏的结果,也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合作支持的结果。

一年的工作值得总结,我们深刻感受到:

——“12字方针”是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南。抓质量是基础、保安全是底线、促发展是目标、强质检是保障,质量工作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地位,必须高度重视、真抓实干。

——加强质量宏观战略研究是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前提。战略关系方向、影响发展,实践需要理论指导。只有想明白,才能说明白、做明白。

——让决策层重视质量是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关键。只有争取决策层重视,才能促使质量工作有更好的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才能确保质量发展更加务实高效。

——动员社会各界抓质量是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质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一个部门不可能包打天下,需要广泛动员、协同配合、包容发展。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是做好质量管理工作的根本。质量的主体是企业,质量提升靠企业,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一切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措施,都需要广大企业去履行、去创新、去发展。

二、2012年质量管理工作重点

2012年,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国务院第189次常务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遵循“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以建设质量强国为目标,以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为主线,以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水平、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质量管理、质量奖励、品牌建设、统计分析、绩效管理、质量诚信、质量教育、设备监理、产品责任、产品防伪等职能作用,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提高质量管理效能,努力推动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此,要认真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质量激励考核机制建设要创新局面。建立政府质量激励和考核机制,是推动决策层更加重视质量的重要措施。我们要在总结吸收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质量激励考核机制建设。

一是广泛开展质量强省(市)活动。总结质量兴省工作经验,完善质量兴(强)省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县)活动有效开展。组织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树立一批重视质量工作的城市标杆,推进区域质量对比提升。

二是完善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借鉴国际质量奖励制度实施经验,研究“中国质量奖”的运行模式和工作思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工作机制,表彰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协助各地完善质量奖制度,推动地方政府质量奖励工作广泛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政府质量奖工作。

三是推动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积极协调监察部,争取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纳入2012年对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的重点专项试点,并将质量指标列入其即将研究制定的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组织研究制定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制度及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质量安全约谈制度,促进各方质量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品牌建设工作要有新发展。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中国制造业由大变强的重要措施。我们要积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有效开展品牌创建、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

一是深化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以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技术产业基地、高新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推动地方政府为品牌建设提供良好政策和环境。

二是开展品牌价值测算评价工作。组建全国品牌价值及测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品牌价值术语、要素、评价要求等系列国家标准,指导广大企业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探索建立我国权威的、与国际接轨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并以品牌价值评价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为依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规范评价结果发布,提升中国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推动各地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不断创新和完善地方名牌产品培育机制和工作措施,支持企业争创地方名牌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联合开展区域名牌创建工作。

(三)质量统计分析要出新成效。质量统计分析是客观分析评估产品质量状况,提高质检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从更好地服务政府宏观经济决策和质量宏观管理的高度,注重从深度上强化质量统计分析工作。

一是深化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今年要重点推动市、县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属检验检疫局分支局,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质量状况专题分析。要注重加强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的专题分析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质量统计调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各地质检部门要汇总上报本地区近3年的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数据,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补充抽样、检测等统计调查工作,力争推动将质量合格率统计指标纳入国家和各地方经济社会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模型,提高测评结果的时效性、针对性。推进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工作,扩大数据应用范围,加强统计人员培训,确保统计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有效性。

三是建立健全质量统计规章制度。制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质量统计工作。改进产品质量状况报告模板、统计指标和统计报表,完善质量分析工作机制。制定质量统计与分析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系统内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工作情况的考核。

四是加强质量统计分析信息化管理。升级改进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统计和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网络直报系统,研究开发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和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信息系统,推动建立基于网络的质量统计与分析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质量数据在线报送、统计分析,确保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要有新举措。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是质检系统承担的重要职责,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大胆创新、务求实效。

一是探索实施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加强质量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以纳入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质量失信“黑名单”。公布质量失信“黑名单”,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是建立以组织机构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网络系统、工作体系和窗口服务职能,完善纳入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基础数据,动态更新质量信用数据,重点做好食品、建材和农资产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设。

三是建设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物品编码网络系统、工作体系和窗口服务职能,整合产品防伪技术信息,加快建立基于物品编码的消费类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与商业流通领域的合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服务。

四是推动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知名品牌示范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活动,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为基础,研究制定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完善质量诚信联动机制。充分借助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质检、商务、金融、工商等部门质量信用信息的互通与共享,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作用,大力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发布行业诚信公约,共同推进质量诚信社会体系建设。

六是强化企业质量诚信自律。以获得地方政府质量奖、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以及列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和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以“质量第一、诚信至上”为主题的质量诚信承诺活动。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发掘树立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标杆企业。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培育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典型。

(五)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要有新作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是落实企业质量主体作用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

一是大力推动企业群众性质量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开展质量技能竞赛活动,树立企业一线岗位质量典型,引导广大职工和青年争创质量先锋岗、青年质量能手,提高质量技能、创造质量佳绩。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召开QC小组、可靠性管理等现场经验交流会,深入开展优秀QC小组、质量标杆对比等活动,引导企业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效能。

二是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针对行业、区域和产品,有重点地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省份和城市,开展与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产业集聚区的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实现区域质量产业、企业质量水平的协调发展和稳步提升。对一些问题突出的产品采取具体可行的措施,开展可靠性提升活动。

三是组织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在全国范围内以攻克共性、关键或重大质量问题为目标,引导和鼓励企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攻关,发表创新成果。积极争取科技部、发改委给予政策支持,适时对质量攻关创新成果进行表彰推广。

(六)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要有新抓手。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运用各种手段,把这项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着力提升相关产品质量。重点抓好产品“三包”责任和防伪产品监管。在产品“三包”责任方面,要做好汽车“三包”规定发布前的准备工作,研究制订相关调解工作程序、技术专家组建、调解机构管理、汽车质量担保标准和汽车售后服务标准等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质监部门的工作定位和职责权限,确保汽车“三包”规定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民心工程、保障汽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合法权利的公平尺码、质监部门抓质量责任监管的有效手段。在防伪产品监管上,要从严开展防伪技术备案审查,强化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同时要注重产品防伪工作创新,加快推进防伪技术产业联盟和产品防伪信息化服务系统建设,做强做大防伪企业和产业,推动建立防伪产品生产使用企业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着力提升设备工程质量。积极推动将重大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切实将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设备列入《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设备质量监理。开展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质省级核准试点工作,选择有条件的省级质监局负责乙级资质现场评审。统一设备监理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规范,培育更多“专业覆盖齐全、技术实力雄厚”的设备监理单位。对设备监理单位持续满足专业能力、无证或超范围执业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着力探索服务质量提升。研究制定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的工作措施。针对旅游服务质量和汽车售后服务质量,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试点工作。鼓励各地开展民生服务领域顾客满意度评价试点,逐步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探索建立信用评价等质量服务新业态,重点提升检验检测等专业质量服务水平,推进质量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加快培育我国的质量服务品牌。

(七)质量文化建设要有新开端。质量文化建设是促进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员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质量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质量事业发展,推动质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我国质量文化软实力。

一是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提早研究策划2012年“质量月”活动主题,拟定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活动影响力和实效性。突出广大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突出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

二是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联合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质量教育基地遴选及授牌工作。推动地方质检、教育部门共同启动省、市两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三是启动质量文化理论研究和工作试点。组织开展质量文化建设相关课题研究,奠定质量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选择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地区,开展质量文化建设试点,逐步积累实践经验。研究制订质量文化建设规范,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八)质量管理基础建设要有新建树。加强质量管理基础建设,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根本保障。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质量法制、人才队伍、科学研究等基础工作,加强质量合作交流,推动质量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质量管理法制建设。加快制订汽车“三包”、质检统计管理、质量专业职业资格、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等规章。开展产品合格率统计调查、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统计、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管理、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立法研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设备监理条例》的制订工作,开展《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研究工作。

二是强化质量专业队伍建设。扎实开展2012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积极争取人社部尽快开展高级资格考评试点。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在重点行业推行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探索推进首席质量官(首席质量工程师)工作试点。完善注册设备监理师制度,全面推进设备监理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专家库,组建包括质量管理、质量奖励、品牌建设、统计分析、绩效管理、质量诚信、质量文化、质量教育、产品责任及设备监理、产品防伪等方面的专家队伍。

三是加强质量科学研究。积极争取各类科研立项,加大对质量管理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质检部门设立质量科学研究机构。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强一线人员和质量关键岗位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

四是增进相关单位合作。充分依靠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和发展战略的研究。努力推进质量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质量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防伪协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的作用,支持各行业协会根据各自职能履行好质量管理相关职责。积极加强与中国质量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推动质量事业发展。

五是推进质量国际交流。积极参加并筹备举办国际性质量大会。支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防伪行业协会和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落实与美国质量协会合作备忘录,推动互访合作。通过广泛的国际交流,跟踪世界质量发展前沿技术,主动宣传中国质量政策,展示中国质量发展的成就,提高中国质量工作的国际影响力。

三、深入学习宣贯《质量发展纲要》

今年2月6日,国务院印发《质量发展纲要》之后,总局即刻下发了深入学习贯彻《纲要》的通知,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措施、重点内容和时间步骤。3月15日,总局局长办公会再次专题研究《纲要》的学习宣贯工作,特别强调《纲要》学习宣贯工作,关系到全系统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个人,必须“认真看待、认真宣传、认真落实”。我们要按照总局部署,把握机遇,奋发有为,切实抓好《纲要》学习宣贯工作。

(一)充分认识《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意义。《质量发展纲要》是继1996年我国实施《质量振兴纲要》之后,第二部从国家战略层面上颁布实施的质量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指导未来10年我国质量事业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

首先,《纲要》是中国政府推动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举措。《纲要》以建设质量强国为主线,规划了未来10年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我国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制定了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等政策措施。《纲要》明确提出,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增强综合国力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其次,《纲要》是促进中国质量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纲要》开宗明义地提出: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这既是对质量在促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肯定,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事业的高度重视,对质量工作寄予厚望。为质量而战,为建设质量强国而战,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共同呼声,得到了全社会的衷心拥护和热烈响应,表明了质量事业发展进入一个新开端、新起点、新时期。质量发展既包涵着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又意味着质量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纲要》是做好质量工作的重要抓手。《纲要》明确了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提出了质量工作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工作措施。《纲要》还进一步明确要求: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政府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加强质量工作基础建设。

第四,《纲要》是推动质检事业发展的重大事件。《纲要》的颁布实施在质检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性、标志性的意义。质检部门在《纲要》的编制过程中,发挥了综合协调、牵头抓总的积极作用。根据《纲要》规定,国家将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基础建设。质检部门还将作为牵头单位,建立实施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检查《纲要》的贯彻实施。

(二)统筹安排《质量发展纲要》的学习宣传。当前,学习宣传《质量发展纲要》既是全国质检系统的重要任务,更是各级质监部门质量管理工作机构的重要职责。

一方面,要着力抓好对内学习宣传。要注意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

——在学习宣传方式上,可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编制通讯简报,开展知识竞答,组织研讨座谈,举办专题学习班、研讨班,巡回宣讲会等方式进行学习宣传。总局将组织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发展纲要》宣讲师资骨干班,编辑印发《质量发展纲要》学习问答等辅导资料。

——在学习宣传内容上,要重点把握《纲要》编制的背景、重大意义,以及《纲要》规定的我国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

——在学习宣传对象和要求上,对领导干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建设质量强国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为主体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提升在组织领导质量工作中的战略意识和领导能力。对干部职工要重点学习与本部门、本岗位相关的政策措施,开展提升贯彻实施能力的培训教育,使《纲要》精神在日常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另一方面,要抓好对外学习宣传。《纲要》的学习宣传对象既要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以下重点对象的学习宣传工作。

——要面向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向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组专题学习研究《质量发展纲要》。总局将协助中组部做好全国市(地)领导干部质量发展与质量安全专题研究班课程设计和组织工作。

——要面向相关产业主管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印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加强与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使其了解熟悉《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促进《纲要》各项措施的实施。

——要面向生产经营者。包括中央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员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等。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生产经营者,尤其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知晓《纲要》中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自觉履行质量责任,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要面向社会中介组织。包括各行业联合会、协会、学会、商会等。通过学习宣传,动员和发挥广大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纲要》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要面向消费者。通过向广大消费者普及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面向国际社会。总局专门编印《纲要》汉英版,以便在国际交流中,广泛宣传《纲要》、并向国际相关机构人员介绍《纲要》,提升中国质量工作在国际间的影响力。

(三)切实推进《质量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各单位应当将《纲要》的贯彻实施与本地区、本部门的近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及本部门的中心工作,找准贯彻实施《纲要》的切入点,把建设质量强国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质量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做好相关配套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总局正会同国务院37个部门起草2012年贯彻实施《纲要》的行动计划,正在抓紧会签上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各级质监局应当把握《纲要》出台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制定实施本地区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划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总局正在起草报批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督促检查纲要的贯彻实施。各地质监部门应当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兴省领导小组作用,组织推动《纲要》和本地质量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

三是抓好其他相关措施的施行。刚才,已结合《纲要》规定,对今年的质量管理重点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在此基础上,各地方还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相关制度措施的建立和实施。比如: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上,要重点关注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措施的实施;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要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中,要注重逐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区等功能区以及产业集中的乡镇,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要探索建立产品侵权责任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以及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在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上,要注重对建立质量创新基地的探索研究;在《纲要》执行中,要注重争取政府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

四是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纲要》规定,适时提请国务院成立检查考核组,对各地方、各行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地质监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推动本地区的检查考核;对《纲要》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同志们,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当前任务已经明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团结一致,奋发有为,抓住机遇,创新发展,努力推动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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