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关于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2年03月27日 18:10 信息来源:http://zlgls.aqsiq.gov.cn/zlcx/201203/t20120327_212738.htm

安徽出台关于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信用安徽”注入质量元素

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布质量严重失信企业及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产品名单,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这是安徽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意见》做出的刚性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信誉和竞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安徽省质监局联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信委、安徽省金融办和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共同制定发布了该规定。

早在200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信用建设的决定》,要求在质监等系统内建立和完善同业征信制度,充实部门内部同业征信数据,扩大数据库规模,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信用标识码和企业信用档案,建立起本系统内部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根据省委、省政府打造“信用安徽”的要求,该省各级质监部门发挥职能和技术优势,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服务工作,逐步提高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塑造品牌形象,加快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提升企业质量信用建设水平。

据了解,安徽将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以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为核心,以质量信用监管为保障,以质量信用信息的发布和应用为手段,努力营造“诚实经营、以质取胜”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建立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质量诚信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电子化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行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质量信用奖惩机制,科学、扎实、有序地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安徽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首先从制度设计入手。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归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质量信用奖惩制度。同时,建立区域质量信用合作制度。在建立完善省内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共建长三角区域质量信用数据库,并实现长三角区域质量信用信息共建共享。质量信用信息除在“信用安徽”网站上发布,还将与“信用长三角”网实现链接。

今后,安徽在着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将以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信息为基础,以生产许可、强制认证、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等监管数据为重点,完善质监系统内部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共享,为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信息支持服务。该省还将建立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专栏,向社会提供质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另外,还将加快建设完善与工商、税务、金融、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相连接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实施质监信息逐步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与相关社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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