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 责任为先 ——上海局全面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纪实

2013年07月29日 14:19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食品安全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诚信缺失是食品风险的根源。”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在出席第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时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对食品安全应承担最主要的责任,食品企业诚信程度也决定着食品安全的程度。而在5月31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口岸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局副局长卢钟山在介绍进口乳品管理办法实施等情况时也表示,新的进口乳品管理办法不仅反映了检验检疫对进口奶粉监管措施的全面升级,同时也十分明确地指向了企业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失为一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

责任让企业更主动

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100余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超过3400人次,监管人员培训达1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多份——这是2012年上海局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相关工作的数据。

在现场监管中,上海局经常会发现食品企业管理人员对于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并不了解,而这恰恰阻碍了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为此,努力让食品企业从“不了解”到“了解”,甚至是“了解透彻”,上海局倾尽全力,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风险管理知识等进行全面宣传。

除了进行上述宣传培训之外,上海局还同时在官网上发布《进口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告知书”明确了进口食品企业应该承担的各项责任,包括:确保所进口食品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检验检疫要求,依法申报产品的详细信息,提供相关规定证单、许可、备案资料及检测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等等。

把关让进口更安全

进口食品仿佛一直是“高质量”、“安全无害”的代名词,但随着新西兰乳制品被检出二聚氰胺,台湾米粉出现顺丁烯二酸,进口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公众的关注。

上海口岸是进口食品“大户”,上海口岸的进口食品监管也走在了前面。2009年起,上海局就先行与上海口岸进出口食品企业建立起诚信评价管理机制,开展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和“境外出口商”备案,将备案工作从国内延伸到国外。

2012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颁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上海局在几年备案工作的实践基础上,配套实施细则,开展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截至今年4月底,上海地区共有超过2000家进口食品收货人完成了备案。

同时,上海局采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处理失信行为、设立并公布黑名单、积极扶持诚信守法企业等手段加强了诚信平台建设,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以此形成了政府指导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有效监督的诚信体系运行机制。

近期,在《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食用植物油最新检验要求》正式实施后,上海局积极试行进出口乳制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主动报告”制度、进口乳制品及食用植物油企业自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制度,将主动报告和检测报告提供情况列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诚信指标的考核,使企业的责任意识从过去的“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承担”。

服务让出口更畅通

国内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负面影响,为此,上海局在监管有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注重把关与服务并举,帮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同样也是2009年,在建立起进出口食品企业诚信评价管理机制的同时,上海局开始探索出口食品企业精细化服务模式,通过精细化服务措施的试行,帮助企业缩短通关速度,节约物流成本。在国家质检总局颁布《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之后,上海局马上确立了细化落实出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目标,以诚信指标采集、产品风险控制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食品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的主要依据,试行出口食品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将“精细化服务”向“分类管理”稳步推进。

以诚信管理、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分类管理使食品监管工作前置,将监管工作、企业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紧密结合,提高了出口食品检验监管的有效性,加快了企业运行效率,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更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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