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肥、杭州、南昌四市质监部门签订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2010年12月06日 17:58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为进一步提升质监部门的服务、监管能力,推进区域间的合作和发展,经过前期的沟通和协商,日前,南京、合肥、杭州、南昌四市质监部门共同在南京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按照互利合作、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提升履职能力、扩大服务和监管范围,推进区域经济繁荣。

服务经济发展是质监部门的首要职责,此次框架协议的重心之一就是共同服务四市区域内的重点企业。包括:建立四市区域内市以上名牌产品、质量奖企业和自主创新标准、计量许可认定标志等通报互认制度,推进区域内名牌重点企业间的项目合作,共同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建立跨区域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区域名牌重点企业合法权益;建立统一、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建立区域内企业品质诚信记录,通报品质失信企业黑名单等。通过合作,区域内的名牌企业将在四市范围内畅行无阻,受到四市质监部门的共同保护,同时,不诚信的企业也将在四市范围内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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