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局多举措推进“质量兴市”活动

2011年05月23日 18:02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一是推动市政府正式出台了《质量奖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对首次获奖企业或组织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同时,对获得国家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市政府按所获奖项同等比例再给予奖励。二是全面推进“质量兴园”。全市7个县(市)和8个省级工业园区出台“质量兴园”方案,在园区设立了8个“质量兴园”办,制定帮扶措施100多项,为园区在质量、品牌、标准、认证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推进企业品牌创建。加大对企业品牌创建的政策、技术、资金、税收、信息等扶持力度,利用现场讲座、观摩学习、印发资料等形式强化企业创建新产品品牌意识,引导企业走品牌取胜之路。四是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现场咨询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电视报纸媒体宣传、进企走访宣讲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依靠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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