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质量合格率扩大试点以实际行动创先争优

2011年06月13日 09:13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合格率是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建立的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一项全新的统计调查制度,是质量管理司推进“以质取胜、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1]220号)要求,5月31日质量管理司在武汉召开了产品质量合格率试点培训会,积极推动质量合格率扩大试点工作,以实际行动创先争优。马思宇副司长、统计处王贇松处长,“质量指标体系设计”研究小组部分成员,湖北、广东、四川、云南、厦门、深圳地方两局负责产品质量合格率试点工作的处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马思宇副司长代表质量管理司向承担试点任务的6个地区表示了感谢,并就扩大试点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的意义和定位。二是各试点地区要创造性地完成试点任务,从技术层面和工作组织实施两个层面上测试完善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方案。三是试点地区三局要协调配合,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推动扩大试点工作。同时,要做好宣传动员,争取被调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各试点地区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对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创新实践,认真总结,并及时向“质量指标体系设计”工作组和研究小组反馈。五是关于经费问题。总局正在积极争取财政部对此项工作的支持,试点地方也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配套支持。

在此次会议上,与会代表还分别汇报了本地区扩大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展开热烈讨论,既对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案进行了肯定,又对试点操作层面上的样本老化问题、企业随机抽样问题、注册地与生产地不同或贴牌生产的产品是否纳入抽样范围问题、法律依据不足问题、试点进度时间紧张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各试点地区纷纷表示将克服困难,坚决完成此次任务。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