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质量监督

安徽部署认证监督检查工作 严厉打击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05月25日 09:06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4项工作任务。

围绕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货车、防爆电气、消防产品、儿童用品、家用燃气器具、农机产品、电线电缆等为重点,对相关产品和获证组织进行检查。在生产领域,重点检查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认证证书撤销、注销或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获得认证但符合性和一致性存在问题等。在流通领域,重点检查相关主体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是否正确加施认证标志等。

围绕自愿性认证监管,开展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伪造认证档案、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未作认证决定即颁发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实施监督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以及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远程审核不规范、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

围绕认证活动见证检查,重点关注认证活动是否在批准证书范围内;到现场的审核人员与审核计划中填报人员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冒名顶替或不到现场的情况,是否经注册;审核计划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审核组在现场开展审核活动的过程是否合规,是否有遗漏删减程序的情况;核实管理体系覆盖人数与申报人数是否一致,认证申请组织管理体系是否运行3个月以上。

围绕CCC免办后续监管,重点关注编造虚假材料骗取CCC免办证明,以及获得CCC免办证明后,产品是否按照原申报用途使用;是否建立CCC免办进口产品管理台账确保产品流向可追溯等。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认证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由认证机构根据相应情形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处罚。

返回

Baidu
map